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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经济研究· 2012年第9期 以日累计,工资之外一年最多能争取到30至60天的“年赏”,而“职员每年除12个月正薪外,还有 1个月考勤奖,3个月季节奖,5个月年终奖,全年共发薪金21个月,此外“月中月底分别补发指 数差额,一个月无形发了三个月的薪金”。①这种极不合理的工资制度,严重阻碍了工人的生产积 极性,与新社会秩序存在着深刻的矛盾,故中纺公司一俟接管即开始了旧工资制度的调整改造,其 过程大致可分两阶段,第一阶段在维持“原职原薪”原则下调整工资换算标准,即暂时仍以旧工资 底薪作为计算标准,根据旧工资底薪按标准折合率发放工资,因为“原薪原职”仅指底薪而言,所以 中纺公司采取对工人和职员分别制定了不同的折合标准,2以及对职员采取了“将一切平时的额外 收入取消,不计因补指数办法,较工人多获得的利益”③的措施,使职员收入受到很大削减,相对缩 小了职员与工人之间的收入差距,但职员与工人的底薪差距仍然悬殊。④第二阶段在基本上保持 原有底薪等级制度的原则下实施职员减薪,即职员工资按原有38级分为7等,以交叉累进办法进 行工资标准的核减,经过反复讨论研究,于1949年12月底公布《上海中国纺织建设公司职员工资 暂行调整办法草案》,并定于1950年1月正式实施,此办法遵循高薪多减,低薪少减的原则,职员 底薪最高减少了47.31%,最低减少了19.06%,⑤进一步缩小了职员与工人间的收入差距,使旧工 资制度中突出不合理部分得到的程度性调整改造。 三、以“民主改革”为精神展开管理制度的废旧立新 由没收官僚资本企业转化而来的新国营企业,从“原封不动”地接管到转变成为名副其实的社 会主义性质国营企业,其自身改造、变革的主要任务,大致可以归为组织机构的改造和管理制度的 改造两大部分,广义上讲,这两大部分的改造任务同属于民主改革范畴,之后发生的民主改革运 动,或称之为“民主团结运动”,主要集中于管理制度改造所进行的民主改革活动。⑥上海国营纺织 企业接管中纺公司后,首先展开了组织系统的改造,当中纺公司机构整编、人事整顿、工资改革等 方面取得初步成效后,在中央直接领导下更大力度的组织机构改造迅速而至。1950年6月5日, 根据政务院第三十次政务会议通过的决议,华东纺织工业部改名为华东纺织工业管理局,6月23 日,纺织工业部发布命令裁撤上海中国纺织建设公司,其所属企业及其“一切未了债权债务暨权利 义务”同归并华东纺织管理局,并规定6月30日前以“自交自接”的方式完成交接手续,7月1日原 中纺公司所属企业一律更名为“国营上海第x×××厂”。⑦至此,上海国营纺织企业被纳入中央 工业部委、大区专业管理局、企业三级国营经济管理体系,实现了接管初期既定的“打烂旧躯壳”之 ①上海市档案馆档案:B132-1-7-4《上海中国纺织建设公司1949年工作报告》,1950年。 ②关于换算标准,开始是发放实物工资(食米),工人工资按底薪乘工作日数乘0048,职员以实得底薪乘0 04乘每石米价计算;后改为发放折实单位(米、布、生油、煤球),工人每天底薪折合2.2分,职员每天底薪折合1.8 分为标准,职员工资折合标准低于工人18% ③上海市档案馆档案:B1-1-2070-5《半年来中纺工资问题处理经过与今后改进方针》。 ④按折实单位计算,中纺公司工人最高可得138.6分(底薪法币210元),最低可得56.1分(底薪法币85 元),最高可得747分(底薪法币600元),最低可得136.8分(底薪法币40元),平均可得336.28分 ⑤上海市档案馆档案:B1-1-2070-5《半年来中纺工资问题处理经过与今后改进方针》,1949年12月 ⑥上海国营企业的民主改革运动是以1951年5月,中共上海市委、市政府选择国营上棉一厂、上海电机厂开 展民主改革试点为开端,同年9月,中共上海市委发出《关于国营工厂中加强民主团结运动的指示》全面展开,至 1952年8月基本结束,上海国营企业的民主改革运动是在民主团结的口号下进行的,故亦称之为民主团结运动。 其主要内容包括:(1)彻底废除官僚资本企业遗留下压迫、奴役工人的制度,启发和提高工人群众的思想觉悟和主 人翁意识。(2)以民主管理的原则,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消除工人内部的不团结现象。(3)开展企业组织建 设和制度建设,建立工厂管理委员会和职工代表会议,实现管理民主化。(4)改革原企业混乱的工资制度,改善职 工生活。 ⑦参见上海市档案馆馆藏档案:B132-1-6-1《上海中国纺织建设公司关于奉命归并请准予备案的函》 B132-1-6-10《上海中国纺织建设公司关于所有以前一切未了结债务自1950年7月1日起统归华东纺织管理 局继承处理的公告》;B134-15-82-2《上海中国纺织建设公司通知》等。 152一 91994-2013ChinaAcademicJournalElectronicPublishingHouse.ALlrightsreservedhttp://www.cnki.net以日累计,工资之外一年最多能争取到 30 至 60 天的“年赏”,而“职员每年除 12 个月正薪外,还有 1 个月考勤奖,3 个月季节奖,5 个月年终奖,全年共发薪金 21 个月,此外,“月中月底分别补发指 数差额,一个月无形发了三个月的薪金”。①这种极不合理的工资制度,严重阻碍了工人的生产积 极性,与新社会秩序存在着深刻的矛盾,故中纺公司一俟接管即开始了旧工资制度的调整改造,其 过程大致可分两阶段,第一阶段在维持“原职原薪”原则下调整工资换算标准,即暂时仍以旧工资 底薪作为计算标准,根据旧工资底薪按标准折合率发放工资,因为“原薪原职”仅指底薪而言,所以 中纺公司采取对工人和职员分别制定了不同的折合标准,②以及对职员采取了“将一切平时的额外 收入取消,不计因补指数办法,较工人多获得的利益”③的措施,使职员收入受到很大削减,相对缩 小了职员与工人之间的收入差距,但职员与工人的底薪差距仍然悬殊。④ 第二阶段在基本上保持 原有底薪等级制度的原则下实施职员减薪,即职员工资按原有 38 级分为 7 等,以交叉累进办法进 行工资标准的核减,经过反复讨论研究,于 1949 年 12 月底公布《上海中国纺织建设公司职员工资 暂行调整办法草案》,并定于 1950 年 1 月正式实施,此办法遵循高薪多减,低薪少减的原则,职员 底薪最高减少了 47. 31% ,最低减少了 19. 06% ,⑤进一步缩小了职员与工人间的收入差距,使旧工 资制度中突出不合理部分得到的程度性调整改造。 三、以“民主改革”为精神展开管理制度的废旧立新 由没收官僚资本企业转化而来的新国营企业,从“原封不动”地接管到转变成为名副其实的社 会主义性质国营企业,其自身改造、变革的主要任务,大致可以归为组织机构的改造和管理制度的 改造两大部分,广义上讲,这两大部分的改造任务同属于民主改革范畴,之后发生的民主改革运 动,或称之为“民主团结运动”,主要集中于管理制度改造所进行的民主改革活动。⑥ 上海国营纺织 企业接管中纺公司后,首先展开了组织系统的改造,当中纺公司机构整编、人事整顿、工资改革等 方面取得初步成效后,在中央直接领导下更大力度的组织机构改造迅速而至。1950 年 6 月 5 日, 根据政务院第三十次政务会议通过的决议,华东纺织工业部改名为华东纺织工业管理局,6 月 23 日,纺织工业部发布命令裁撤上海中国纺织建设公司,其所属企业及其“一切未了债权债务暨权利 义务”同归并华东纺织管理局,并规定 6 月 30 日前以“自交自接”的方式完成交接手续,7 月 1 日原 中纺公司所属企业一律更名为“国营上海第 × × × × 厂”。⑦ 至此,上海国营纺织企业被纳入中央 工业部委、大区专业管理局、企业三级国营经济管理体系,实现了接管初期既定的“打烂旧躯壳”之 — 152 — ·上海经济研究· 2012 年第9 期 ① ② ③ ④ ⑤ ⑥ ⑦ 上海市档案馆档案: B132 - 1 - 7 - 4《上海中国纺织建设公司 1949 年工作报告》,1950 年。 关于换算标准,开始是发放实物工资( 食米) ,工人工资按底薪乘工作日数乘 0. 048,职员以实得底薪乘 0. 04 乘每石米价计算; 后改为发放折实单位( 米、布、生油、煤球) ,工人每天底薪折合 2. 2 分,职员每天底薪折合 1. 8 分为标准,职员工资折合标准低于工人 18% 。 上海市档案馆档案: B1 - 1 - 2070 - 5《半年来中纺工资问题处理经过与今后改进方针》。 按折实单位计算,中纺公司工人最高可得 138. 6 分( 底薪法币 210 元) ,最低可得 56. 1 分( 底薪法币 85 元) ,最高可得 747 分( 底薪法币 600 元) ,最低可得 136. 8 分( 底薪法币 40 元) ,平均可得 336. 28 分。 上海市档案馆档案: B1 - 1 - 2070 - 5《半年来中纺工资问题处理经过与今后改进方针》,1949 年 12 月。 上海国营企业的民主改革运动是以 1951 年 5 月,中共上海市委、市政府选择国营上棉一厂、上海电机厂开 展民主改革试点为开端,同年 9 月,中共上海市委发出《关于国营工厂中加强民主团结运动的指示》全面展开,至 1952 年 8 月基本结束,上海国营企业的民主改革运动是在民主团结的口号下进行的,故亦称之为民主团结运动。 其主要内容包括: ( 1) 彻底废除官僚资本企业遗留下压迫、奴役工人的制度,启发和提高工人群众的思想觉悟和主 人翁意识 。( 2) 以民主管理的原则,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消除工人内部的不团结现象。( 3) 开展企业组织建 设和制度建设,建立工厂管理委员会和职工代表会议,实现管理民主化。( 4) 改革原企业混乱的工资制度,改善职 工生活。 参见上海市档案馆馆藏档案: B132 - 1 - 6 - 1《上海中国纺织建设公司关于奉命归并请准予备案的函》; B132 - 1 - 6 - 10《上海中国纺织建设公司关于所有以前一切未了结债务自 1950 年 7 月 1 日起统归华东纺织管理 局继承处理的公告》; B134 - 15 - 82 - 2《上海中国纺织建设公司通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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