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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1975财政年度发行2.3万亿日元的赤字国债为开端,日本走上了大量发行赤字国债之路。国债的大 量发行使日本传统的国债定价、发行和消化方式已无法维持。在这种情况下,日本大藏省开始实施国债的 “流动化”和利率“弹性化”政策,即允许银行将持有的已发行1年以上的国债在市场上出售,并且自1978 年开始采用公募拍卖方式来发行国债。这样,国债作为一种重要的自由利率金融商品开始出现于日本金融市 国债大量发行的最重要影响,并不在于出现了一种规模巨大的自由利率金融商品,而在于由此而引发了 银行业与证券业的相互渗透以及银行业与证券业在开发以国债为基础的新型金融商品等方面的激烈竞争。 由于自1975年度起发行的国债多为10年期国债,其偿还期在80年代中期开始,这意味着在80年代初日本 金融市场上会出现规模巨大的“期近”国债(即在两三年之内就将到期的国债)。由于这些国债是一种自由 利率金融商品,因而其收益率一般都高于被政府所管制的银行存款利率。如果证券公司大量出售“期近”国 债回收资金,势必将极大地影响银行业的吸收存款能力。面对这一严峻局面,日本银行业强烈要求政府允许 其从事国债交易业务。这种努力尽管遭到了证券业的激烈反对,但1981年通过的新“银行法”还是满足了 银行业的要求,允许其从1983年4月开始从事国债交易业务。 在“新银行法”出台前后,日本银行业与证券业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相互渗透日趋加深。这最集中地 反映在证券业以国债等公共债券为基础,陆续开发出了具有存款性质的中期国债基金、利息基金、零利债券、 证券互换、长期国债基金等金融商品,银行业则相继开发出了指定日期存款、大额贷付信托、国债定期账户 国债信托账户等具有证券特点的金融商品 (三)强大的国际压力对日本金融自由化的推动作用 70年代末以后,日本传统的金融管制制度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强大国际压力。这种国际压力极大地促进 了日本金融自由化的进程 第一,严峻的国际竞争压力与日本企业债券发行管制放松。70年代以前,由于大藏省及由8家主要银行 组成的企业债券发行协会,对企业发行债券采取了种种抑制性的政策措施,致使日本企业很难通过发行债券 的方式在国内金融市场筹集到低成本的资金。另外,由于日本的外汇法禁止资本在国际间自由流动,这又使 得日本企业无法自由地从国际资本市场融资。1980年日本对实施多年的外汇法进行了重大修改,确定了外 汇交易“原则自由”的政策原则。随着日本对国际间资本流动管制的放松,日本企业在海外资本市场通过发 行企业债券所获得的资金规模不断扩大,海外资本市场对日本国内资本市场构成了极大的竞争压力 在这种情况下,日本不得不放松了对企业债券市场的管制措施:一方面逐步调整了长期实施的企业债券 发行“有担保原则”这一行业惯例,降低了债券发行企业的资格标准;另一方面降低了银行所收取的担保物 品管理手续费。自80年代开始,日本企业基本改变了担保物品管理手续费价格接受者的地位,其费率一般都 由银行与企业协商来确定。 另外,在企业债券市场管制不断放松之际,日本企业正在争取实现CP(商业票据)发行合法化。然而, 由于银行业及其后盾大藏省的阻挠,这一行动迟迟未果,最后双方的交涉过程演变成了具有政治色彩的斗争,以 1975 财政年度发行 2.3 万亿日元的赤字国债为开端,日本走上了大量发行赤字国债之路。国债的大 量发行使日本传统的国债定价、发行和消化方式已无法维持。在这种情况下,日本大藏省开始实施国债的 “流动化”和利率“弹性化”政策,即允许银行将持有的已发行 1 年以上的国债在市场上出售,并且自 1978 年开始采用公募拍卖方式来发行国债。这样,国债作为一种重要的自由利率金融商品开始出现于日本金融市 场。 国债大量发行的最重要影响,并不在于出现了一种规模巨大的自由利率金融商品,而在于由此而引发了 银行业与证券业的相互渗透以及银行业与证券业在开发以国债为基础的新型金融商品等方面的激烈竞争。 由于自 1975 年度起发行的国债多为 10 年期国债,其偿还期在 80 年代中期开始,这意味着在 80 年代初日本 金融市场上会出现规模巨大的“期近”国债(即在两三年之内就将到期的国债)。由于这些国债是一种自由 利率金融商品,因而其收益率一般都高于被政府所管制的银行存款利率。如果证券公司大量出售“期近”国 债回收资金,势必将极大地影响银行业的吸收存款能力。面对这一严峻局面,日本银行业强烈要求政府允许 其从事国债交易业务。这种努力尽管遭到了证券业的激烈反对,但 1981 年通过的新“银行法”还是满足了 银行业的要求,允许其从 1983 年 4 月开始从事国债交易业务。 在“新银行法”出台前后,日本银行业与证券业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相互渗透日趋加深。这最集中地 反映在证券业以国债等公共债券为基础,陆续开发出了具有存款性质的中期国债基金、利息基金、零利债券、 证券互换、长期国债基金等金融商品,银行业则相继开发出了指定日期存款、大额贷付信托、国债定期账户、 国债信托账户等具有证券特点的金融商品。 (三) 强大的国际压力对日本金融自由化的推动作用 70 年代末以后,日本传统的金融管制制度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强大国际压力。这种国际压力极大地促进 了日本金融自由化的进程。 第一,严峻的国际竞争压力与日本企业债券发行管制放松。70 年代以前,由于大藏省及由 8 家主要银行 组成的企业债券发行协会,对企业发行债券采取了种种抑制性的政策措施,致使日本企业很难通过发行债券 的方式在国内金融市场筹集到低成本的资金。另外,由于日本的外汇法禁止资本在国际间自由流动,这又使 得日本企业无法自由地从国际资本市场融资。1980 年日本对实施多年的外汇法进行了重大修改,确定了外 汇交易“原则自由”的政策原则。随着日本对国际间资本流动管制的放松,日本企业在海外资本市场通过发 行企业债券所获得的资金规模不断扩大,海外资本市场对日本国内资本市场构成了极大的竞争压力。 在这种情况下,日本不得不放松了对企业债券市场的管制措施:一方面逐步调整了长期实施的企业债券 发行“有担保原则”这一行业惯例,降低了债券发行企业的资格标准;另一方面降低了银行所收取的担保物 品管理手续费。自 80 年代开始,日本企业基本改变了担保物品管理手续费价格接受者的地位,其费率一般都 由银行与企业协商来确定。 另外,在企业债券市场管制不断放松之际,日本企业正在争取实现CP(商业票据)发行合法化。然而, 由于银行业及其后盾大藏省的阻挠,这一行动迟迟未果,最后双方的交涉过程演变成了具有政治色彩的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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