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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对这二类现象之间相互联系的紧密程度的判断:而这本身又将通过复杂的途径而取决于某些同种 的间接证据—一即在通过单纯的理论现象进行解释时我们所具有的在其它方面的经历。而这些单纯的 理论现象在某种程度上又是同样纷呈复杂的 为了更进一步地阐述这一观点,我们可以通过那些被称作一假说的假设的东西,来取得一些间 接证据。这些间接证据是关于一假说的可接受性的。上述结论仅在如下意义上才能成立:假设本身可 以被视作等同于该假说的含义。因为这样一来,假设与现实的一致性就可以被视作等同于人们在试图 证明某些含义与现实相抵触时所遭到的失败。或者说上述结论仅在如下意义上才能成立:这些假设可 能使人们想起该假说中另外一些易受偶然的实际观察所影响的含义。之所以说这一证据是间接的,是 因为这些假设或该假说的各种含义所指的那一类现象,通常不同于该假说旨在说明的那一类现象。的 确,如我们前面所讲的那样,这一点似乎是我们在确定哪些论述应冠之以“假设”,而哪些论断应冠之 以“含义”时所依据的主要标准。这一间接证据所具有的重要性,取决于我们对这两类现象之间相互 联系的紧密程度的判断 假说的“假设”为该假说提供间接检验的另一种途径是:找出该假说与其它假说之间的相互 关系,从而使得正待接受检验的该假说的合理性与其它假说的合理性的证据联系起来。例如,一假说 正在对某一特殊种类的行为作出解释。同以前一样,我们也可以不限定任何“假设”而对该假说加以 阐述.但是,假定我们能够证明该假说与某一假设体系是等价的,并且这一假设体系中还包括了人人 都在追求自己的利益这一假设,那么,这一假说就可以通过与它具有同样假设的那些假说在其它种类 现象上的成功,而间接地获得其合理性:即使不能的话,我们这里所作的探索也不会完全是前无古人 后无来者的,至少不会是在任何方面都一无所获。实际上:为引出表面上互不相同的假说之间的相互 关系而对假设所作的这番研究,正是我们在通向一个更为一般化假说的道路上迈出的一步 从相关的假说中导出的这种间接证据,在很大程度上说明了持有不同背景的人,在对某一特定 假说的信任程度上的差异。例如,让我们来考虑这样一个假说:在某一特定地区或行业内,在就业问 题上所存在的种族或宗教歧视,与该地区或该行业中的垄断程度密切相关。也就是说,如果该行业不 是垄断性质的而是竞争性的,那么,只有在就业者的种族或宗教影响到其它就业者与他们一起工作的 情愿性,或影响到消费者对他们所生产的产品的接受性,而与雇主的偏见毫不相关时,才可能存在较 为严重的种族歧视。这一假说对于经济学家所具有的吸引力将远远大于它对于社会学家所具有的吸引 力。这一假说可能被说成是“假定”在竞争性的行业里,雇主一门心思地追求其在金钱方向的利益 而且,这一“假设”适用于许多经济假说。这些经济假说,涉及的是经济学所要研究的许多大宗现象 所以,在经济学家看来,这一假设同样地也适合于我们所讲的这一情况,似乎是合情合理的。另一方 面,为社会学家所熟悉的那些假说其模型或曰理想世界与此是截然不同的。在他们的模型或理想世界 中,一门心思地对金钱方面的个人利益的追求只起到非常小的作用。对于社会学家来说,在这一假说 问题上可得的间接证据,对于该假说并不十分有利;而对于经济学家来说,在这一假说问题上可得的 间接证据,对于该假说的有利程度与前者相比则要大得多。所以,社会学家对该假说可能持有较大的 怀疑态度 当然,一经济学家的证据与社会学家的证据都不是决定性的。该假说对于它旨在说明的现象来 说是合起作用这才是决定性的检验。但是,在做出任何令人满意的决定性检验之前,还需要作出一种 判断。而且,很有可能,如果这种检验不能很快地作出时,在这种情况下,这一判断将不得不以可得 到的不充分的证据为依据来进行。此外,即使这样的检验可以作出,科学家们的背景情况对于他们所 取得的判断来说也不是完全不相干的.在科学中永远不存在一定的东西.证据对一假说所起的肯定的 或否定的作用,永远不能说是完全“客观的”。在判断假说的含义与实际情况的一致性方面,经济学家我们对这二类现象之间相互联系的紧密程度的判断;而这本身又将通过复杂的途径而取决于某些同种 的间接证据——即在通过单纯的理论现象进行解释时我们所具有的在其它方面的经历。而这些单纯的 理论现象在某种程度上又是同样纷呈复杂的。 为了更进一步地阐述这一观点,我们可以通过那些被称作一假说的假设的东西,来取得一些间 接证据。这些间接证据是关于一假说的可接受性的。上述结论仅在如下意义上才能成立:假设本身可 以被视作等同于该假说的含义。因为这样一来,假设与现实的一致性就可以被视作等同于人们在试图 证明某些含义与现实相抵触时所遭到的失败。或者说上述结论仅在如下意义上才能成立:这些假设可 能使人们想起该假说中另外一些易受偶然的实际观察所影响的含义。之所以说这一证据是间接的,是 因为这些假设或该假说的各种含义所指的那一类现象,通常不同于该假说旨在说明的那一类现象。的 确,如我们前面所讲的那样,这一点似乎是我们在确定哪些论述应冠之以“假设”,而哪些论断应冠之 以“含义”时所依据的主要标准。这一间接证据所具有的重要性,取决于我们对这两类现象之间相互 联系的紧密程度的判断。 一假说的“假设”为该假说提供间接检验的另一种途径是:找出该假说与其它假说之间的相互 关系,从而使得正待接受检验的该假说的合理性与其它假说的合理性的证据联系起来。例如,一假说 正在对某一特殊种类的行为作出解释。同以前一样,我们也可以不限定任何“假设”而对该假说加以 阐述.但是,假定我们能够证明该假说与某一假设体系是等价的,并且这一假设体系中还包括了人人 都在追求自己的利益这一假设,那么,这一假说就可以通过与它具有同样假设的那些假说在其它种类 现象上的成功,而间接地获得其合理性;即使不能的话,我们这里所作的探索也不会完全是前无古人 后无来者的,至少不会是在任何方面都一无所获。实际上;为引出表面上互不相同的假说之间的相互 关系而对假设所作的这番研究,正是我们在通向一个更为一般化假说的道路上迈出的一步。 从相关的假说中导出的这种间接证据,在很大程度上说明了持有不同背景的人,在对某一特定 假说的信任程度上的差异。例如,让我们来考虑这样一个假说:在某一特定地区或行业内,在就业问 题上所存在的种族或宗教歧视,与该地区或该行业中的垄断程度密切相关。也就是说,如果该行业不 是垄断性质的而是竞争性的,那么,只有在就业者的种族或宗教影响到其它就业者与他们一起工作的 情愿性,或影响到消费者对他们所生产的产品的接受性,而与雇主的偏见毫不相关时,才可能存在较 为严重的种族歧视。这一假说对于经济学家所具有的吸引力将远远大于它对于社会学家所具有的吸引 力。这一假说可能被说成是“假定”在竞争性的行业里,雇主一门心思地追求其在金钱方向的利益; 而且,这一“假设”适用于许多经济假说。这些经济假说,涉及的是经济学所要研究的许多大宗现象。 所以,在经济学家看来,这一假设同样地也适合于我们所讲的这一情况,似乎是合情合理的。另一方 面,为社会学家所熟悉的那些假说其模型或曰理想世界与此是截然不同的。在他们的模型或理想世界 中,一门心思地对金钱方面的个人利益的追求只起到非常小的作用。对于社会学家来说,在这一假说 问题上可得的间接证据,对于该假说并不十分有利;而对于经济学家来说,在这一假说问题上可得的 间接证据,对于该假说的有利程度与前者相比则要大得多。所以,社会学家对该假说可能持有较大的 怀疑态度。 当然,一经济学家的证据与社会学家的证据都不是决定性的。该假说对于它旨在说明的现象来 说是合起作用这才是决定性的检验。但是,在做出任何令人满意的决定性检验之前,还需要作出一种 判断。而且,很有可能,如果这种检验不能很快地作出时,在这种情况下,这一判断将不得不以可得 到的不充分的证据为依据来进行。此外,即使这样的检验可以作出,科学家们的背景情况对于他们所 取得的判断来说也不是完全不相干的.在科学中永远不存在一定的东西.证据对一假说所起的肯定的 或否定的作用,永远不能说是完全“客观的”。在判断假说的含义与实际情况的一致性方面,经济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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