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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附随于第一款至第三款之行为,引导旅客,代办申领护照及其它手续,以及其它为 旅客提供服务之行为; 7.有关旅行一切之咨询行为 8.对于第一款至第六款所列行为之代理签约行为 (三)欧美国家的概念 欧美国家按照业务范围将旅行社划分为旅游经营商(Tour0 perator)旅游批发商(Tour Wholesaler)和旅游零售商( Tour Retailer)三类。 由上可以看出,尽管不同国家和地区对旅行社的性质有不尽相同的规定,但其中包含了 以下两个共同特征: (1)提供与旅行有关的服务,是旅行社的主要职能 (2)以营利为目的,决定了旅行社的企业性质。 二、旅行社分类 (一)中国的旅行社分类 1.中国大陆的分类 建国以来我国旅行社的分类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949年10月至1985年4月。我国先后成立了中国国际旅行社、中 国华侨旅行社和中国旅行社、中国青年旅行社三类四大旅行社。其中,中国国际旅行社专门 从事接待外国旅游者:中国华侨旅行社和中国旅行社专门负责接待来中国大陆旅游、探亲的 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外籍华人四种人:中国青年旅行社负责接待外国青年旅游者和 华侨等四种人中的青年旅游者和探亲者 第二阶段从1985年5月至1995年9月。这一阶段我国旅行社按照1985年5 月颁布的《旅行社管理暂行条例》划分为三类,即一类旅行社、二类旅行社和三类旅行社。 一类旅行社具有接待和招徕外国人及华侨等四种人的双重功能。二类旅行社指不对外招徕, 只经营、接待外国人及华侨等几种人。三类旅行社只经营中国国民国内旅游业务。 第三阶段从1996年10月至今。 根据国务院1996年发布的《旅行社管理条例》,我国的旅行社按照经营的业务范围划分 为国际旅行社和国内旅行社两种类型。 (1)国际旅行社 国际旅行社的经营范围包括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和国内旅游业务。具体说来国 际旅行社可以经营下列业务: A.招徕外国旅游者来中国、华侨与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归国及回内地旅游,为其代理 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事务及提供导游、行李等相关服务,并接受旅游者委6.附随于第一款至第三款之行为,引导旅客,代办申领护照及其它手续,以及其它为 旅客提供服务之行为; 7.有关旅行一切之咨询行为; 8.对于第一款至第六款所列行为之代理签约行为。 (三)欧美国家的概念 欧美国家按照业务范围将旅行社划分为旅游经营商(Tour Operator)、旅游批发商(Tour Wholesaler)和旅游零售商(Tour Retailer)三类。 由上可以看出,尽管不同国家和地区对旅行社的性质有不尽相同的规定,但其中包含了 以下两个共同特征: (1)提供与旅行有关的服务,是旅行社的主要职能; (2)以营利为目的,决定了旅行社的企业性质。 二、旅行社分类 (一)中国的旅行社分类 1.中国大陆的分类 建国以来我国旅行社的分类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949年10月至1985年4月。我国先后成立了中国国际旅行社、中 国华侨旅行社和中国旅行社、中国青年旅行社三类四大旅行社。其中,中国国际旅行社专门 从事接待外国旅游者;中国华侨旅行社和中国旅行社专门负责接待来中国大陆旅游、探亲的 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外籍华人四种人;中国青年旅行社负责接待外国青年旅游者和 华侨等四种人中的青年旅游者和探亲者。 第二阶段从1985年5月至1995年9月。这一阶段我国旅行社按照1985年5 月颁布的《旅行社管理暂行条例》划分为三类,即一类旅行社、二类旅行社和三类旅行社。 一类旅行社具有接待和招徕外国人及华侨等四种人的双重功能。二类旅行社指不对外招徕, 只经营、接待外国人及华侨等几种人。三类旅行社只经营中国国民国内旅游业务。 第三阶段从1996年10月至今。 根据国务院 1996 年发布的《旅行社管理条例》,我国的旅行社按照经营的业务范围划分 为国际旅行社和国内旅行社两种类型。 (1)国际旅行社 国际旅行社的经营范围包括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和国内旅游业务。具体说来国 际旅行社可以经营下列业务: A.招徕外国旅游者来中国、华侨与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归国及回内地旅游,为其代理 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事务及提供导游、行李等相关服务,并接受旅游者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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