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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可解锁股份数量②=全部实际控制人股份×30%2018年、2019年及2020年 业绩未完成本人应补偿的股份数-可解锁股份数量①,可解锁股份数量小于0时 按0计算; 第三期股份应于上市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标的公司2021年度专项审核报告 和减值测试报告后解除限售,具体可解锁股份数量按如下公式进行计算 可解锁股份数量③=全部实际控制人股份-MAX[(全部实际控制人股份*2021 年承诺净利润/四年合计承诺净利润2021年度未完成业绩应补偿的股份数资产 减值应补偿股份数)*70%,0]-2018年、2019年、2020年及2021年业绩未完成 本人应补偿的股份数资产减值应补偿股份数-可解锁股份数量①-可解锁股份数 量②,可解锁股份数量小于0时按0计算 如以上述公式计算第三期解锁后剩余锁定股份数为0,则本期不解锁,即可 解锁股份③=0。 自2022年开始的3年内,针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余额,如 标的公司收回金额的比例累计达到80%(以上市公司对上述应收账款余额的收回 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的结果为准),则第四期股份应于该专项审计报告披露后的 10个工作日后解除限售,具体数量如下: 可解锁股份数量④=(全部实际控制人股份-2018年、2019年、2020年及2021 年业绩未完成本人应补偿的股份数-资产减值应补偿股份数-可解锁股份数①-可 解锁股份数量②-可解锁股份数量③)×60% 自2022年开始的3年内,针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余额,如 标的公司收回金额的比例累计达到95%(以上市公司对上述应收账款余额的收回 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的结果为准),则第五期股份应于该专项审计报告披露后的 10个工作日后解除限售,具体数量如下: 可解锁股份数量⑤=(全部实际控制人股份-2018年、2019年、2020年及2021 年业绩未完成本人应补偿的股份数-资产减值应补偿股份数-可解锁股份数①-可 解锁股份数量②-可解锁股份数量③)×40% 针对补偿义务人关于“标的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余额 2-1-9 chin乡 www.cninfocom.cn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1-9 可解锁股份数量②=全部实际控制人股份×30%-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 业绩未完成本人应补偿的股份数-可解锁股份数量①,可解锁股份数量小于 0 时 按 0 计算; 第三期股份应于上市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标的公司 2021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 和减值测试报告后解除限售,具体可解锁股份数量按如下公式进行计算: 可解锁股份数量③=全部实际控制人股份-MAX([ 全部实际控制人股份*2021 年承诺净利润/四年合计承诺净利润-2021 年度未完成业绩应补偿的股份数-资产 减值应补偿股份数)*70%,0]-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及 2021 年业绩未完成 本人应补偿的股份数-资产减值应补偿股份数-可解锁股份数量①-可解锁股份数 量②,可解锁股份数量小于 0 时按 0 计算; 如以上述公式计算第三期解锁后剩余锁定股份数为 0,则本期不解锁,即可 解锁股份③=0。 自 2022 年开始的 3 年内,针对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应收账款余额,如 标的公司收回金额的比例累计达到 80%(以上市公司对上述应收账款余额的收回 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的结果为准),则第四期股份应于该专项审计报告披露后的 10 个工作日后解除限售,具体数量如下: 可解锁股份数量④=(全部实际控制人股份-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及 2021 年业绩未完成本人应补偿的股份数-资产减值应补偿股份数-可解锁股份数①-可 解锁股份数量②-可解锁股份数量③)×60% 自 2022 年开始的 3 年内,针对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应收账款余额,如 标的公司收回金额的比例累计达到 95%(以上市公司对上述应收账款余额的收回 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的结果为准),则第五期股份应于该专项审计报告披露后的 10 个工作日后解除限售,具体数量如下: 可解锁股份数量⑤=(全部实际控制人股份-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及 2021 年业绩未完成本人应补偿的股份数-资产减值应补偿股份数-可解锁股份数①-可 解锁股份数量②-可解锁股份数量③)×40% 针对补偿义务人关于“标的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应收账款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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