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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中华法学文丛 总 序 一:【世纪是中华文化经受空前巨大、深刻、剧烈变革的伟 大世纪。在百年百变的烈火中,包括法制文明在内的新的中华 文明,!“火凤凰”一般获得新生。 大体上讲,二十世纪是中国法制现代化的世纪。这一个世 纪的历程,不仅仅是移植新法、开启民智、会通中西的法制变 革的历程,更是整个中华文明走出传统的困局、与世界接轨并 获得新生的历程。百年曲折坎坷,百年是非成败、得失利弊, 值此新旧世纪交替之际,亟待认真而深刻的反省。这~反省, 不仅有助于当代中国法制建设的深入,亦有助丁推进新世纪中 国民主与法治社会的形城。这-·反省,是-一项跨世纪的伟大上 程。作为这-·工程的起始或基础,我们应全面系统地检视、总 结二十世纪中华法学全部学术成就,并试图作初步点评。为 此,我们特郑重推出“二十世纪中华法学文丛”。 1898年,光绪皇帝接受康有为、梁启超等人建议,实行 “新政”。中国法制现代化的事业于此开始萌动,但旋即天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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