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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社会主义 《理论探素)2012年第5期(总第197期 阂的积极作用。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市管六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民族自治地方的发展水平 县”增加行政层级、增多行政人员、提高行政成本、降和发展速度,在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部署中通 低行政效率的弊端日益凸显,鉴于此,调整行政层级过相应政策加大对民族自治地方的支持力度,针对 的诉求不断增强。2005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全国民族自治地方的基础设施建设、教育科学文化卫生 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上强调推进县乡财政管环境保护等关键领域采取特殊措施予以优先发展和 理方式的改革,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开展“省直管合理照顾(4)。近十年来,中央财政不仅按照相关规 县”和“乡财乡用县管”的改革试点工作。2005年10定对民族地区拨付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 月,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付,而且对于民族地区的专门性财政转移支付的力 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有条件的省度持续加大。据统计,中央财政向民族地区的财政转 进行省直管县试点”。2009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移支付年均增长超过15%,2008年更是达到4253 院公布《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亿元,占全国财政转移支付总额的238%5。总之, 干意见》,提出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体制改革。这十六大以来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系列政策是中央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在坚持中央的新阶段,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体系日益完善,民族自 与地方关系原有制度的基础上,调整中央与地方关治机关广泛行使自治权,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的关 系的新的制度安排,对促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现系在和谐的道路上稳步发展。 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和谐,作用重大。目前,浙江、广 (三)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方面,特别行政 东、安徽、海南、广西、河南、江苏等省、区积极开展省区制度更加完善,行政长官产生方式更加民主。基于 直管县的改革试点,“扩权强县”在整体、有序推进过“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我国宪法规定了特别行政 程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在促进县域经济区制度。作为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的特殊制度安排 发展、打破城乡二元结构、调动县级政府改革发展的按照这一制度,特别行政区在中央人民政府的统 主动性方面积累了有益经验。 领导下,可以实行与大陆不同的社会制度,并享有高 (二)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关系方面,深入贯彻度的自治权。十六大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中央与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断出台扶持民族区域的优惠特别行政区的关系,为巩固、提升、深化双方关系采 政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其一,对特别行政区基 结构形式,对于保证少数民族享有各种民主权利,维本法作出解释或修正。2011年8月,十一届全国人 护平等、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促进国家统一、各民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基 族共同发展繁荣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2002年3本法第13条第1款和第19条的解释,涉及香港特 月,胡锦涛同志在参加全国政协少数民族界联组会别行政区是否适用中央人民政府决定采取的国家豁 上的讲话中指出,要抓紧制定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实免规则或政策的问题。其二,对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施细则,“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确保民族的产生方式进行调整。2010年8月,十一届全国人 区域自治得到全面贯彻落实”(2。2005年5月,国务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批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 院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本法附件一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修正案,以更加明 规定》,该行政法规从多个方面体现并增强了贯彻确的法律形式规定了行政长官的产生方式:同时通 民族区域自治法的紧迫性和现实性。例如,民族区过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立法会的产生办 域自治法从原则上对民族自治机关及其工作部门法和表决程序修正案,就第五届立法会议员组成及 的干部配备进行一般性规定,而《若干规定》则提出名额分配进行规定。在具体实践方面,2012年3月 “上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领导人员中应当合理举行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届行政长官选举方式与 配备少数民族干部”,使相应工作具有了法律依据。以往不同,由来自各界别的1200名代表组成的选举 《若干规定》出台后,全国各省市随后相继制定了一委员会通过无记名投票产生,充分体现了民主的原 系列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相关规定,民族区域自则与程序。 治法的配套政策得到不断充实和完善。例如,湖北省 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法律保障更为有力,法治 人大常委会据此修改、废止多项有关民族方面的地化水平不断提高 方性法规2件,批准自治条例2件、单行条例10件 中央与地方关系的调整与变革是中央与地方政 有力地推动了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的具体化3。十府利益关系演化的结果。中央政府面对的是数量庞 21994-2015ChinaAcademicJournalElectronicPublishingHouse.Allrightsreservedhttp://www.cnki.net《理论探索》2012 年第 5 期(总第 197 期) 阂的积极作用。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市管 县”增加行政层级、增多行政人员、提高行政成本、降 低行政效率的弊端日益凸显,鉴于此,调整行政层级 的诉求不断增强。2005 年 3 月,温家宝总理在全国 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上强调推进县乡财政管 理方式的改革,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开展“省直管 县”和“乡财乡用县管”的改革试点工作。2005 年 10 月,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有条件的省 进行省直管县试点”。2009 年 2 月,中共中央、国务 院公布《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 干意见》,提出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体制改革。这 一系列政策是中央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在坚持中央 与地方关系原有制度的基础上,调整中央与地方关 系的新的制度安排,对促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现 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和谐,作用重大。目前,浙江、广 东、安徽、海南、广西、河南、江苏等省、区积极开展省 直管县的改革试点,“扩权强县”在整体、有序推进过 程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在促进县域经济 发展、打破城乡二元结构、调动县级政府改革发展的 主动性方面积累了有益经验。 (二)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关系方面,深入贯彻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断出台扶持民族区域的优惠 政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 结构形式,对于保证少数民族享有各种民主权利,维 护平等、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促进国家统一、各民 族共同发展繁荣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2002 年 3 月,胡锦涛同志在参加全国政协少数民族界联组会 上的讲话中指出,要抓紧制定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实 施细则,“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确保民族 区域自治得到全面贯彻落实”〔2〕。2005 年 5 月,国务 院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 规定》,该行政法规从多个方面体现并增强了贯彻 民族区域自治法的紧迫性和现实性。例如,民族区 域自治法从原则上对民族自治机关及其工作部门 的干部配备进行一般性规定,而《若干规定》则提出 “上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领导人员中应当合理 配备少数民族干部”,使相应工作具有了法律依据。 《若干规定》出台后,全国各省市随后相继制定了一 系列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相关规定,民族区域自 治法的配套政策得到不断充实和完善。例如,湖北省 人大常委会据此修改、废止多项有关民族方面的地 方性法规 2 件,批准自治条例 2 件、单行条例 10 件, 有力地推动了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的具体化〔3〕。十 六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民族自治地方的发展水平 和发展速度,在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部署中通 过相应政策加大对民族自治地方的支持力度,针对 民族自治地方的基础设施建设、教育科学文化卫生、 环境保护等关键领域采取特殊措施予以优先发展和 合理照顾〔4〕。近十年来,中央财政不仅按照相关规 定对民族地区拨付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 付,而且对于民族地区的专门性财政转移支付的力 度持续加大。据统计,中央财政向民族地区的财政转 移支付年均增长超过 15%,2008 年更是达到 4253 亿元,占全国财政转移支付总额的 23.8%〔5〕。总之, 十六大以来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的新阶段,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体系日益完善,民族自 治机关广泛行使自治权,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的关 系在和谐的道路上稳步发展。 (三)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方面,特别行政 区制度更加完善,行政长官产生方式更加民主。基于 “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我国宪法规定了特别行政 区制度。作为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的特殊制度安排, 按照这一制度,特别行政区在中央人民政府的统一 领导下,可以实行与大陆不同的社会制度,并享有高 度的自治权。十六大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中央与 特别行政区的关系,为巩固、提升、深化双方关系采 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其一,对特别行政区基 本法作出解释或修正。2011 年 8 月,十一届全国人 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基 本法第 13 条第 1 款和第 19 条的解释,涉及香港特 别行政区是否适用中央人民政府决定采取的国家豁 免规则或政策的问题。其二,对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的产生方式进行调整。2010 年 8 月,十一届全国人 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批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 本法附件一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修正案,以更加明 确的法律形式规定了行政长官的产生方式;同时通 过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立法会的产生办 法和表决程序修正案,就第五届立法会议员组成及 名额分配进行规定。在具体实践方面,2012 年 3 月 举行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届行政长官选举方式与 以往不同,由来自各界别的 1200 名代表组成的选举 委员会通过无记名投票产生,充分体现了民主的原 则与程序。 二、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法律保障更为有力,法治 化水平不断提高 中央与地方关系的调整与变革是中央与地方政 府利益关系演化的结果。中央政府面对的是数量庞 科学社会主义 ·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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