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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相坤,刘剑文:论税权的理论根据 得出这样一个逻辑链条:人民主权一国家政治权力(国的享有.从来源上分析,是基于国家法律的规定,如税收之 家主权)国家征税权。 债属于法定之债.只要纳税人的经济活动符合客观的征税 国家税权中的税收权力要素.不管是在宪法关系的政 要件,纳税义务就从法律上成立,从另一个角度考量,即国 治层面还是在税收程序法律关系的行政层面,基于理论抽 家就享有此事的税收债权。 象的需要,都可以统一归结为国家征税权。根据现代国家 基于法律规定是国家税收债权成立的形式表征,从权 的主权理论,国家征税权属于一个国家的国家主权或国家 利来源上考量,它还是基于全体国民对部分财产权利的让 权力的重要内容。 渡,也就是对税收债权的集体同意,从抽象形式上解释就 主权在民的人民主权”政治思想最早发端于古希腊 是人民主权。简而言之,国家税收债权来源于国家经济权 时期。“人民主权或称主权在民',在不同的语言中有不 利,国家经济权利来源于国家主权,而国家主权的根据是 同的表达方式。英语中称之为‘popular sovereignty, 人民主权。这样,我们就得出这样一个逻辑链条:人民主 sovereignty of the people'其意指在人民与国家的关系问 权—国家经济权利(国家主一国家税收债权。 题上,国家是人民的共同体,国家的权力来源于人民,人民 可见,国家征税权和国家税收债权虽然权属性质不 是国家的最高主权者。”[劉人民主权即人类政治合法性并 同,分属税收权力和税收权利的范畴,但两者有共同的逻 不来自于超自然的力量,而恰恰来自政治统治的对象一 辑起点,那就是人民主权,这也是用法权分析的方法分析 人民本身。 国家税权的合理性所在。从法权分析的必要性考量,国家 洛克从人民选举代表组成议会的方法,卢梭从人民集 税权内部的国家征税权和国家税收债权也存在相互的博 体形成“公意”的方法,分别为人类社会的人民主权”设计 弈、制约与平衡。 了世俗的运行方式。主权分为抽象性与具体性两类,但抽 (二)国民税权的根据 象的人民主权并非不对具体的国家主权起作用:相反,任 L.国民税收权利的根据 何一个合法的国家主权时刻都受到抽象的人民主权的根 国民税收权利的根据,可以从国民税收权利上溯到国 本制约。从这个角度可以说,主权从抽象的人民主权出 民的财产权利,再从国民的财产权利上溯到个体人权两方 发,再到具体的国家主权,最终还必然要回归到抽象的人 面进行分析。 民主权本位。人民主权的抽象性与国家主权的具体性,人 国民个人同样也可以享有税权,即有关税收的权利。 民主权的不可控制性与国家主权的可控制性,这些都是政 如税收知情权、税收筹划权等。可见,国民的税权也同样 治文明形成与运行的重要因素。现在则主要从主权的基 包括权力和权利。国民的这些税收权利是基于法律的规 础性作用入手,来分析政治文明与宪政两者之间的关系。 定,是源于财产的让渡,是人权保障的需要,附随而来的是 抽象的人民主权虽然不可控制,但它是政治统治合法 对公共物品的请求权。根据法权的分析思路,从法权关系 性的唯一道德力量源泉。任何社会形态的政治文明,都必 主体上区分,国民的税权同国家的税权是一对矛盾组合: 然要主张其政治目的在于体现与实现人民主权。同时,世 而如果把税权中的税收权利要素分解出来,则国民的税收 俗政治统治者体现与实现人民主权的程度与效果,构成了 权利和国家的税收权利之间的确也存在相辅相成的关系。 衡量政治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准。世俗政治统治所构成的 它们之间的关系可以作如下阐释:国家的税收权利即 政治制度与运行机制基于人民主权的道德授予,理应按照 国家的税收债权的成立是基于法律的规定,只要符合税收 人民主权的本意行事。人民主权的抽象性与不可分割性, 的构成要件,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即告成立。在国家税收债 决定它不可能化为世俗的政治统治,甚至无法及时有效地 权的确立和实现过程中,国家作为债权人享有的是税收权 制约世俗政治统治并使之真实地体现与实现人民主权。 利。从公法性的层面来看待这种债,它的实现程序和救济 如课,人民主权—国家主权一人民权利一人民主 程序更加具有强制性和法定性的特征。但税收债权债务 权,这一政治制度能够良性运行,它应该是人类社会政治 关系的平等性、债权人同债务人的平等法律地位并没有因 文明的显著表现:其间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因素,就是对国 税收之债的公法性而改变。纳税人在让渡自己财产实现 家主权的分权与制衡—平衡的国家主权。 对国家的税收债务的过程中,享有基于债的履行而产生的 2.国家税收权利的根据 诸项权利,这些统称为国民的税收权利即纳税人权利。从 国家税收权力的根据,可以从国家税收债权上溯到国 权利来源上说,这些权利的享有是基于国民对私有财产权 家经济权利,再从国家经济权利上溯到人民主权两方面进 的让渡,是基于国民财产权向国家财政权的转化。 行考察。 源于自然权利学说的人权是指人的自然权利(aral 根据国家主权理论,现代国家不仅享用政治权力,如 gts,主要包括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安全权、追求人 国家征税权:同时也享有经济权力如国家的宏观调控权, 生幸福的权利等。人权并不等同于“公民的基本权利”,人 经济权利如国有财产权、国家税收债权等。这种经济权利 权也不等同于公民权。 1994-2012 China Academic Jour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All rights reserved.http:/www.enet得出这样一个逻辑链条: 人民主权 )) ) 国家政治权力( 国 家主权) ) ) ) 国家征税权。 国家税权中的税收权力要素, 不管是在宪法关系的政 治层面还是在税收程序法律关系的行政层面, 基于理论抽 象的需要, 都可以统一归结为国家征税权。根据现代国家 的主权理论, 国家征税权属于一个国家的国家主权或国家 权力的重要内容。 主权在民的/ 人民主权0政治思想最早发端于古希腊 时期。/ 人民主权或称-主权在民. , 在不同的语言中有不 同的 表 达 方式。英 语中 称 之 为 - popular sovereignty, sovereignty of the people. ,,其意指在人民与国家的关系问 题上, 国家是人民的共同体, 国家的权力来源于人民, 人民 是国家的最高主权者。0 [ 8] 人民主权即人类政治合法性并 不来自于超自然的力量, 而恰恰来自政治统治的对象) ) ) 人民本身。 洛克从人民选举代表组成议会的方法, 卢梭从人民集 体形成/ 公意0的方法, 分别为人类社会的/ 人民主权0设计 了世俗的运行方式。主权分为抽象性与具体性两类, 但抽 象的人民主权并非不对具体的国家主权起作用; 相反, 任 何一个合法的国家主权时刻都受到抽象的人民主权的根 本制约。从这个角度可以说, 主权从抽象的人民主权出 发, 再到具体的国家主权, 最终还必然要回归到抽象的人 民主权本位。人民主权的抽象性与国家主权的具体性, 人 民主权的不可控制性与国家主权的可控制性, 这些都是政 治文明形成与运行的重要因素。现在则主要从主权的基 础性作用入手, 来分析政治文明与宪政两者之间的关系。 抽象的人民主权虽然不可控制, 但它是政治统治合法 性的唯一道德力量源泉。任何社会形态的政治文明, 都必 然要主张其政治目的在于体现与实现人民主权。同时, 世 俗政治统治者体现与实现人民主权的程度与效果, 构成了 衡量政治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准。世俗政治统治所构成的 政治制度与运行机制基于人民主权的道德授予, 理应按照 人民主权的本意行事。人民主权的抽象性与不可分割性, 决定它不可能化为世俗的政治统治, 甚至无法及时有效地 制约世俗政治统治并使之真实地体现与实现人民主权。 如果, 人民主权 )) ) 国家主权) )) 人民权利) ) ) 人民主 权, 这一政治制度能够良性运行, 它应该是人类社会政治 文明的显著表现; 其间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因素, 就是对国 家主权的分权与制衡) ) ) 平衡的国家主权。 2. 国家税收权利的根据 国家税收权力的根据, 可以从国家税收债权上溯到国 家经济权利, 再从国家经济权利上溯到人民主权两方面进 行考察。 根据国家主权理论, 现代国家不仅享用政治权力, 如 国家征税权; 同时也享有经济权力如国家的宏观调控权, 经济权利如国有财产权、国家税收债权等。这种经济权利 的享有, 从来源上分析, 是基于国家法律的规定, 如税收之 债属于法定之债, 只要纳税人的经济活动符合客观的征税 要件, 纳税义务就从法律上成立, 从另一个角度考量, 即国 家就享有此事的税收债权。 基于法律规定是国家税收债权成立的形式表征, 从权 利来源上考量, 它还是基于全体国民对部分财产权利的让 渡, 也就是对税收债权的集体同意, 从抽象形式上解释就 是人民主权。简而言之, 国家税收债权来源于国家经济权 利, 国家经济权利来源于国家主权, 而国家主权的根据是 人民主权。这样, 我们就得出这样一个逻辑链条: 人民主 权) ) ) 国家经济权利(国家主权) )) ) 国家税收债权。 可见, 国家征税权和国家税收债权虽然权属性质不 同, 分属税收权力和税收权利的范畴, 但两者有共同的逻 辑起点, 那就是人民主权, 这也是用法权分析的方法分析 国家税权的合理性所在。从法权分析的必要性考量, 国家 税权内部的国家征税权和国家税收债权也存在相互的博 弈、制约与平衡。 ( 二) 国民税权的根据 1. 国民税收权利的根据 国民税收权利的根据, 可以从国民税收权利上溯到国 民的财产权利, 再从国民的财产权利上溯到个体人权两方 面进行分析。 国民个人同样也可以享有税权, 即有关税收的权利, 如税收知情权、税收筹划权等。可见, 国民的税权也同样 包括权力和权利。国民的这些税收权利是基于法律的规 定, 是源于财产的让渡, 是人权保障的需要, 附随而来的是 对公共物品的请求权。根据法权的分析思路, 从法权关系 主体上区分, 国民的税权同国家的税权是一对矛盾组合; 而如果把税权中的税收权利要素分解出来, 则国民的税收 权利和国家的税收权利之间的确也存在相辅相成的关系。 它们之间的关系可以作如下阐释: 国家的税收权利即 国家的税收债权的成立是基于法律的规定, 只要符合税收 的构成要件, 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即告成立。在国家税收债 权的确立和实现过程中, 国家作为债权人享有的是税收权 利。从公法性的层面来看待这种债, 它的实现程序和救济 程序更加具有强制性和法定性的特征。但税收债权债务 关系的平等性、债权人同债务人的平等法律地位并没有因 税收之债的公法性而改变。纳税人在让渡自己财产实现 对国家的税收债务的过程中, 享有基于债的履行而产生的 诸项权利, 这些统称为国民的税收权利即纳税人权利。从 权利来源上说, 这些权利的享有是基于国民对私有财产权 的让渡, 是基于国民财产权向国家财政权的转化。 源于自然权利学说的人权是指人的自然权利( natural rights) , 主要包括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安全权、追求人 生幸福的权利等。人权并不等同于/ 公民的基本权利0, 人 权也不等同于公民权。 65 王相坤, 刘剑文: 论税权的理论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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