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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讲农村社会的发展背景和阶段划分 杨善华 理论背景 1949年之后中国农村社会的演进,基本上是与中国共产党及其最高决策层在革命尚未 完全取得胜利的时候为中国农村发展所制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实施轨迹保持一致的。 1949年2月在河北平山西柏坡召开的中国共产党七届二中全会,已经明确指出,“夺取全国 胜利,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胜利后的路更长,工作更伟大,更艰苦”。(《毛泽东 选集》第四卷)因为夺取全国胜利只是取得以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为目 标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在这场革命胜利之后将接着在全国开展社会主义革命,而社会 主义革命的第一个内容就是完成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在农村 实现集体化,向生产资料公有制过渡。毛的战略构想是“使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 国,把中国建设成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毛提出的新的政权的阶级性是“无产阶级领 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但不是仅仅工农,还有资产阶级民主分子参加的人民民主专政”。 在革命胜利后建立的是新民主主义社会,“新民主主义社会是过渡性质的,……由于社会主 义性质的国营经济起决定作用,其前途必然是社会主义的”。(薄一波:1991)从1949年后 城乡社会的演变来看,基本上是沿着这一轨道前进的,所不同的只是中国共产党的决策层在 实施的过程中将原定的过渡时间大大缩短了,很多问题也由此产生。 根据以上概括,1949年之后中国农村的社会变迁大致可以分成以下阶段:1土地改革 (1950-1952);:2合作化(1953—1957);3人民公社(1958-1978,实际上人民公社改为 乡政府是在1983年,但是因为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从1978年12月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 会之后开始的,故以此作为分界);4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许多地区它还包含了农村工 业化这一阶段)。这里要说明的是,象西藏等一部分特殊的少数民族地区,它农村的演变进 程由于中央对它们采取的特殊政策而和全国大多数地区不一致,另外,象人民公社和家庭联 产承包责任制时期(即经济体制改革时期),其发展还可再作一个更细的划分 下面,我们就对这些阶段作一简要的叙述 、土地改革 (一)土改的步骤和方法 严格来说,1949—1952指的是新区(新解放区)的土改时期,象东北和华北这样的老 区,土改在1950年之前已经完成了。所以,新区的土改吸取了不少老区的经验教训,但基 本的方针政策和步骤做法则和老区相同。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对象是 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指示,土改解决的是封建土地制度和这种制度的代表 一地主阶级(因此,它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一部分,对新区来说,它进行的土改对全国而言 已经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尾声。)在《怎样分析农村阶级》中对地主的定义是在农村中占有 土地,自己不劳动或只有附带的劳动,靠剥削他人为生的人。按照当时的调查及估计,地主 和富农①(在农村中占有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自己参加劳动,但也雇工及放高利贷剥削他 人的人)约占农村总人口的不到10%,占有的土地却占全国土地的70%-80%。(张乐天 1998)因此,中国共产党在农村制定的阶级路线是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限制富农, 消灭地主阶级。土地改革就是这条阶级路线的具体实施。具体的做法是,由政府(一般是县 政府)组织由干部组成的工作队下乡,直接进入农村,然后访贫问苦,组织阶级队伍,成立 贫农团、农会或贫农协会,夺回乡村的权力,建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乡村政权,然后发动群第二讲 农村社会的发展背景和阶段划分 杨善华 一、理论背景 1949 年之后中国农村社会的演进,基本上是与中国共产党及其最高决策层在革命尚未 完全取得胜利的时候为中国农村发展所制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实施轨迹保持一致的。 1949 年 2 月在河北平山西柏坡召开的中国共产党七届二中全会,已经明确指出,“夺取全国 胜利,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胜利后的路更长,工作更伟大,更艰苦”。(《毛泽东 选集》第四卷)因为夺取全国胜利只是取得以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为目 标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在这场革命胜利之后将接着在全国开展社会主义革命,而社会 主义革命的第一个内容就是完成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在农村 实现集体化,向生产资料公有制过渡。毛的战略构想是“使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 国,把中国建设成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毛提出的新的政权的阶级性是“无产阶级领 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但不是仅仅工农,还有资产阶级民主分子参加的人民民主专政”。 在革命胜利后建立的是新民主主义社会,“新民主主义社会是过渡性质的,……由于社会主 义性质的国营经济起决定作用,其前途必然是社会主义的”。(薄一波:1991)从 1949 年后 城乡社会的演变来看,基本上是沿着这一轨道前进的,所不同的只是中国共产党的决策层在 实施的过程中将原定的过渡时间大大缩短了,很多问题也由此产生。 根据以上概括,1949 年之后中国农村的社会变迁大致可以分成以下阶段:1 土地改革 (1950—1952);2 合作化(1953—1957);3 人民公社(1958—1978, 实际上人民公社改为 乡政府是在 1983 年,但是因为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从 1978 年 12 月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 会之后开始的,故以此作为分界);4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许多地区它还包含了农村工 业化这一阶段)。这里要说明的是,象西藏等一部分特殊的少数民族地区,它农村的演变进 程由于中央对它们采取的特殊政策而和全国大多数地区不一致,另外,象人民公社和家庭联 产承包责任制时期(即经济体制改革时期),其发展还可再作一个更细的划分。 下面,我们就对这些阶段作一简要的叙述。 二、土地改革 (一)土改的步骤和方法 严格来说,1949—1952 指的是新区(新解放区)的土改时期,象东北和华北这样的老 区,土改在 1950 年之前已经完成了。所以,新区的土改吸取了不少老区的经验教训,但基 本的方针政策和步骤做法则和老区相同。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对象是 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指示,土改解决的是封建土地制度和这种制度的代表 —地主阶级(因此,它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一部分,对新区来说,它进行的土改对全国而言 已经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尾声。)在《怎样分析农村阶级》中对地主的定义是在农村中占有 土地,自己不劳动或只有附带的劳动,靠剥削他人为生的人。按照当时的调查及估计,地主 和富农①(在农村中占有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自己参加劳动,但也雇工及放高利贷剥削他 人的人)约占农村总人口的不到 10%,占有的土地却占全国土地的 70%—80%。(张乐天: 1998)因此,中国共产党在农村制定的阶级路线是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限制富农, 消灭地主阶级。土地改革就是这条阶级路线的具体实施。具体的做法是,由政府(一般是县 政府)组织由干部组成的工作队下乡,直接进入农村,然后访贫问苦,组织阶级队伍,成立 贫农团、农会或贫农协会,夺回乡村的权力,建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乡村政权,然后发动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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