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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就是休谟所说的那些经验材料,然后把它们组织成一个知识体系。这个知识 体系有无可靠性?康德认为有,这个可靠性不在于它反映了客观实在的对象,那 是反映不了的,他承认休谟的观点。既然对象是不可认识的,那么我们所认识的 都只是观念。所以知识体系的客观性和可靠性不在于反映了外在的对象,那个对 象不是认识的对象,但知识之网所建立起来的科学体系毕竟符合于我们自己建立 起来的对象和对象观念。这个对象观念是显现给我们的,是我们能够感觉到的, 他称之为现象界一现象世界。现象和物自体是康德的一个很重要的区分。物自 体不可认识,不可知,就像休谟讲的,我们知道的到底有没有一个实体,我不可 能认识。康德和休谟有一点区别,休谟认为物自体是否存在也不可知,但康德认 为物自体还是存在的,但不可认识。 人的认识对象不是物自体,那是什么对象呢?康德认为它是人所建立起来的,是 由人的对象意识、对象观念综合各种感性材料所建立起来的一个对象。那么,对 这个对象,人的观念是否可靠?那要看我提出的判断是否符合这个对象世界- 现象界的整体结构,这个整体结构可以看作是认识的对象,我们的观念如果符合 认识对象,它就具有客观实在性。因为:第一,它有经验内容,把直觉、印象、 感觉都纳入进来,把它组织成一个对象;第二,这种经验知识不是你想改变就可 以改变得了的。经验的内容当然是主观的,你获得了一个什么样的颜色、什么样 的声音,这个是主观的,但是一旦被组织成一种知识,比如,玫瑰花是红的,玫 瑰花是有香味的,等等,就不是人的意志所能改变的,因为这已经纳入你的先天 知识结构,纳入了你的认识之网。认识之网不是随意可以取消的,在这个意义上 它又是客观存在的。所以康德就给客观性下了一个定义:客观性就是普遍必然性, 你不能随意地、偶然地、自发地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但是你可以普遍、必然地把 认识之网运用到任何经验材料之上。比如,你看到玫瑰花,你看到太阳,你看到 石头,你看到山川、瀑布、河流,你都可以把这面认识之网无一例外地运用到这 些东西上,这是它的普遍性;而你必然要运用到它们上面,这是它的必然性。我 们打个比方,这个认识之网上有一个纽结,这个结叫做因果性。 如上面所讲,休谟把这个因果性给摧毁了,那么,康德要恢复因果性的普遍必然 性,或者是因果性的客观有效性,怎么恢复?他把因果性归于人的主观先天的先 验的范畴,认为因果性是主观先验的范畴之一。因果性是主观的,但不是随意的, 不是说你想要有就有,想要没有就没有,不是习惯性的联想,而是后天的。因果 性又是先验的,在人们的心目中已经作为网上的纽结存在了,你可以把因果性运 用于任何你所看到的事物。而这样产生的先验的观念就是:一切发生的事情都是 有原因的。一切发生的事情都是有原因的是一个先天的判断,如果按休谟的观点, 就不能这样说,你如何知道一切发生的事情都是有原因的?很可能有一件事情是 没有原因的。但是按照一般的科学家的共识,我们认为这是毫无疑问的,尽管一 件事情还没有发生,我们都可以断言这件事情一旦发生就是有原因的。在康德看 来,因果性有一种先天的必然性、普遍必然性,但到底是什么原因那是后天的, 需要后天去确定。是太阳晒热石头还是火烧热了石头,还是别的什么原因导致石 头热,这个要具体问题具体考虑,但是石头热必定是有它的原因的,这是不用怀 疑的,是任何人都可以先天断言的。康德认为这种先天断言的肯定性不是基于人 的习惯,不是说每次看到有原因就习惯于相信所发生的事情都有原因,恰好相反, 这不是一种后天的习惯,而是一种先天的认识结构,人只能用像因果性、实体性、 88 ——就是休谟所说的那些经验材料,然后把它们组织成一个知识体系。这个知识 体系有无可靠性?康德认为有,这个可靠性不在于它反映了客观实在的对象,那 是反映不了的,他承认休谟的观点。既然对象是不可认识的,那么我们所认识的 都只是观念。所以知识体系的客观性和可靠性不在于反映了外在的对象,那个对 象不是认识的对象,但知识之网所建立起来的科学体系毕竟符合于我们自己建立 起来的对象和对象观念。这个对象观念是显现给我们的,是我们能够感觉到的, 他称之为现象界——现象世界。现象和物自体是康德的一个很重要的区分。物自 体不可认识,不可知,就像休谟讲的,我们知道的到底有没有一个实体,我不可 能认识。康德和休谟有一点区别,休谟认为物自体是否存在也不可知,但康德认 为物自体还是存在的,但不可认识。 人的认识对象不是物自体,那是什么对象呢?康德认为它是人所建立起来的,是 由人的对象意识、对象观念综合各种感性材料所建立起来的一个对象。那么,对 这个对象,人的观念是否可靠?那要看我提出的判断是否符合这个对象世界—— 现象界的整体结构,这个整体结构可以看作是认识的对象,我们的观念如果符合 认识对象,它就具有客观实在性。因为:第一,它有经验内容,把直觉、印象、 感觉都纳入进来,把它组织成一个对象;第二,这种经验知识不是你想改变就可 以改变得了的。经验的内容当然是主观的,你获得了一个什么样的颜色、什么样 的声音,这个是主观的,但是一旦被组织成一种知识,比如,玫瑰花是红的,玫 瑰花是有香味的,等等,就不是人的意志所能改变的,因为这已经纳入你的先天 知识结构,纳入了你的认识之网。认识之网不是随意可以取消的,在这个意义上 它又是客观存在的。所以康德就给客观性下了一个定义:客观性就是普遍必然性, 你不能随意地、偶然地、自发地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但是你可以普遍、必然地把 认识之网运用到任何经验材料之上。比如,你看到玫瑰花,你看到太阳,你看到 石头,你看到山川、瀑布、河流,你都可以把这面认识之网无一例外地运用到这 些东西上,这是它的普遍性;而你必然要运用到它们上面,这是它的必然性。我 们打个比方,这个认识之网上有一个纽结,这个结叫做因果性。 如上面所讲,休谟把这个因果性给摧毁了,那么,康德要恢复因果性的普遍必然 性,或者是因果性的客观有效性,怎么恢复?他把因果性归于人的主观先天的先 验的范畴,认为因果性是主观先验的范畴之一。因果性是主观的,但不是随意的, 不是说你想要有就有,想要没有就没有,不是习惯性的联想,而是后天的。因果 性又是先验的,在人们的心目中已经作为网上的纽结存在了,你可以把因果性运 用于任何你所看到的事物。而这样产生的先验的观念就是:一切发生的事情都是 有原因的。一切发生的事情都是有原因的是一个先天的判断,如果按休谟的观点, 就不能这样说,你如何知道一切发生的事情都是有原因的?很可能有一件事情是 没有原因的。但是按照一般的科学家的共识,我们认为这是毫无疑问的,尽管一 件事情还没有发生,我们都可以断言这件事情一旦发生就是有原因的。在康德看 来,因果性有一种先天的必然性、普遍必然性,但到底是什么原因那是后天的, 需要后天去确定。是太阳晒热石头还是火烧热了石头,还是别的什么原因导致石 头热,这个要具体问题具体考虑,但是石头热必定是有它的原因的,这是不用怀 疑的,是任何人都可以先天断言的。康德认为这种先天断言的肯定性不是基于人 的习惯,不是说每次看到有原因就习惯于相信所发生的事情都有原因,恰好相反, 这不是一种后天的习惯,而是一种先天的认识结构,人只能用像因果性、实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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