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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条规定,一切 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 举和控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 责任保护水环境,并有权对污染损害水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举。当前,全国 人民正在努力构建“和谐社会”,而“和谐社会”的内涵之一就是人与自然的和 谐。刚刚出台的党中央关于“十一五”规划的建议,也把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作为 一个重点内容。因此,我们是在履行公民保护环境的义务和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 院的大政方针。如今,环境保护的呼声在我国日渐高涨。只要我们试图给子孙后 代留下一点青山绿水,只要我们不希望在多少年以后我们的钱包鼓起来之后放眼 望去却只剩下满目疮痍,那么我们的诉讼请求理应得到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条规定,公民合法的民事权益受到法律保 护。民事权益包括权利和权益,实际生活中,权利与权益不完全重合,权益的外 延要大于权利的外延。对自然美景的观赏在现行法上还没能成为一项权利,但构 成“权益”显然不存在问题,自然美景显然能够给观赏它们的人带来“利益”, 而且,这种利益并不是违反法律禁止性规范的利益,并且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会 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所以应当属于合法的民事权益的范畴。而被告在侵害了 鲟鳇鱼、松花江和太阳岛的利益的同时,也侵害了我们的利益。审美和优美的环 境如同优裕的经济生活一样,是我们社会生活质量的重要组成成分,许多人而不 是少数人享受特定环境利益的事实并不降低通过司法程序实施法律保护的必要 性。如果仅因许多人都遭受同一种损害而否定某些受害人的诉讼资格,那就意味 着没有人能够对危害性更严重的行为提起控告。松花江,太阳岛,那首著名的歌 多少年来都让我们对松花江上的美景心驰神往。在过去的许多年里,我们经常来 到这美丽的江边游览,获得极大的愉悦,而今,我们花了可观的金钱和时间来到 想象中美丽的松花江畔,见到的却是一条死气沉沉的污水沟,面对这条满目疮痍 的松花江,我们的心灵被深深地刺痛了,我们对于松花江的炽热情感受到了极大 的伤害。而且在许多年内,松花江再也无法恢复以前的状态了。 毫无疑问,我们的观赏利益受到了侵害。观赏利益毫无疑问是一种合法权益, 属于民事权益的一种。既然我们的合法民事权益受到了侵害,那么当然有权提起 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恢复原状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 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 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 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 五十五条规定,造成水污染危害的单位,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失的 1010 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条规定,一切 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 举和控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 责任保护水环境,并有权对污染损害水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举。当前,全国 人民正在努力构建“和谐社会”,而“和谐社会”的内涵之一就是人与自然的和 谐。刚刚出台的党中央关于“十一五”规划的建议,也把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作为 一个重点内容。因此,我们是在履行公民保护环境的义务和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 院的大政方针。如今,环境保护的呼声在我国日渐高涨。只要我们试图给子孙后 代留下一点青山绿水,只要我们不希望在多少年以后我们的钱包鼓起来之后放眼 望去却只剩下满目疮痍,那么我们的诉讼请求理应得到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条规定,公民合法的民事权益受到法律保 护。民事权益包括权利和权益,实际生活中,权利与权益不完全重合,权益的外 延要大于权利的外延。对自然美景的观赏在现行法上还没能成为一项权利,但构 成“权益”显然不存在问题,自然美景显然能够给观赏它们的人带来“利益”, 而且,这种利益并不是违反法律禁止性规范的利益,并且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会 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所以应当属于合法的民事权益的范畴。而被告在侵害了 鲟鳇鱼、松花江和太阳岛的利益的同时,也侵害了我们的利益。审美和优美的环 境如同优裕的经济生活一样,是我们社会生活质量的重要组成成分,许多人而不 是少数人享受特定环境利益的事实并不降低通过司法程序实施法律保护的必要 性。如果仅因许多人都遭受同一种损害而否定某些受害人的诉讼资格,那就意味 着没有人能够对危害性更严重的行为提起控告。松花江,太阳岛,那首著名的歌 多少年来都让我们对松花江上的美景心驰神往。在过去的许多年里,我们经常来 到这美丽的江边游览,获得极大的愉悦,而今,我们花了可观的金钱和时间来到 想象中美丽的松花江畔,见到的却是一条死气沉沉的污水沟,面对这条满目疮痍 的松花江,我们的心灵被深深地刺痛了,我们对于松花江的炽热情感受到了极大 的伤害。而且在许多年内,松花江再也无法恢复以前的状态了。 毫无疑问,我们的观赏利益受到了侵害。观赏利益毫无疑问是一种合法权益, 属于民事权益的一种。既然我们的合法民事权益受到了侵害,那么当然有权提起 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恢复原状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 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 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 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 五十五条规定,造成水污染危害的单位,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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