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调整大额医疗费收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医疗保险特遇水平:将城慎职工大医疗受救 助标准由5,5万元至5万元提高到15万元至30万元,报销比例为80裤。参保退体人员大额医疗救 助费年数费标准由230元调整为300元, (六)调整域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个人账户贷金管理办法,提高医疗保险资金使用效能。 严格管理城慎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住院饶筹基金和大额医疗教助资金,根据基木医疗保险基金 的运行情况,将部分大额医疗数助货金调入住院统筹基金。 将藏慎职工基本医疗保段住院饶筹基金和门(急)诊大飘医疗费补助基金整合为城慎眼工基本 医疗保险基金,由单独等集、专项使用调整为统一筹集使用、分别记账管理, 调整基本医疗保段个人账户资金管理办法,个人账户货金专项用于医疗涓贵。从010年1月份 开始,新划入个人账户的资金专项用于支付个人的医疗费用.2010年以前已经注入个人账户的赏金, 仍由参候人员自行支配使用, 四、调整失业人员医疗保障政策,提高医疗保险特遇水平 将额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医疗保障纳入城慎取工基本医疗保验制度。医疗保险费按弧当年社会 保险最低策贵基数的7.3路筹集,并按强每人每年00元的标准筹集大幅医疗救助费。所香资金从失 业保验基金中列支。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个人不徽费,享受与城镇眼工相同的医疗保险待遇。停止 执行用失业保险基金向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按月发放门诊补助费制度。 五、调整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建立起付标准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芳动保障局、市财政同、市人事局拟定的天津市国家公务 员医疗补助办法的通知》(津政办发[2008]176号)·享受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人员,在一个年 度内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累计在8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部分,按無规定比例报销的给子 补别。 六、建立电子网络信息化体系,全面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为方便参保单位参保骚费和参保人员享受社会保险传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医疗卫生服务机 构、金慰机构和各用人单位应加快信息化建设步民,充分利用计算机网储系饶改进杜会保验事务办 理手段。重点是:扩大电子认证范围,全面实行各项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缘费:扩大经办代理银行范 围,完善聚务功能,实现以养老保险金为重点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社会化发放:以一级医院和社区、 多镇卫生院为重点,建成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计算机网铬,实现医疗保验贤金限网结算:全 面实行医疗保险剧卡付费结算,各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应配备医疗贵用刷卡付费结算系统,确 保参保人员用社会保障卡(医疗保段卡)和恨联卡图卡支付结算医疗费用。 本意见自2010年1月1日起幢行, 2013年2月26日 2 (五)调整大额医疗费救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将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救 助标准由 5.5 万元至 25 万元提高到 15 万元至 30 万元,报销比例为 80%。参保退休人员大额医疗救 助费年缴费标准由 230 元调整为 300 元。 (六)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个人账户资金管理办法,提高医疗保险资金使用效能。 严格管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住院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救助资金。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的运行情况,将部分大额医疗救助资金调入住院统筹基金。 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基金和门(急)诊大额医疗费补助基金整合为城镇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基金,由单独筹集、专项使用调整为统一筹集使用、分别记账管理。 调整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管理办法,个人账户资金专项用于医疗消费。从 2010 年 1 月份 开始,新划入个人账户的资金专项用于支付个人的医疗费用。2010 年以前已经注入个人账户的资金, 仍由参保人员自行支配使用。 四、调整失业人员医疗保障政策,提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 将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医疗保障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医疗保险费按照当年社会 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的 7.3%筹集,并按照每人每年 200 元的标准筹集大额医疗救助费,所需资金从失 业保险基金中列支。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个人不缴费,享受与城镇职工相同的医疗保险待遇。停止 执行用失业保险基金向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按月发放门诊补助费制度。 五、调整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建立起付标准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拟定的天津市国家公务 员医疗补助办法的通知》(津政办发[2008]176 号)。享受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人员,在一个年 度内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累计在 800 元以上、1 万元以下的部分,按照规定比例报销的给予 补助。 六、建立电子网络信息化体系,全面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为方便参保单位参保缴费和参保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医疗卫生服务机 构、金融机构和各用人单位应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系统改进社会保险事务办 理手段。重点是:扩大电子认证范围,全面实行各项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缴费;扩大经办代理银行范 围,完善服务功能,实现以养老保险金为重点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社会化发放;以一级医院和社区、 乡镇卫生院为重点,建成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计算机网络,实现医疗保险资金联网结算;全 面实行医疗保险刷卡付费结算,各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应配备医疗费用刷卡付费结算系统,确 保参保人员用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和银联卡刷卡支付结算医疗费用。 本意见自 201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13 年 2 月 2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