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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中,沈有鼎直接依据胡塞尔《逻辑研究》的成果,对他的逻辑哲学作的修订发展,尽管文 中未提及胡塞尔的名字。题目中的“意指分析”,无非就是“意向性分析”。在第一篇文章中, 沈有鼎实际上直接运用意向 理论来说明意义的本性,因此直接体现了胡塞尔现象学的 响。沈有鼎的“意指对象”相当于胡塞尔的der intentionale Gegenstand(英语的intentiona objekct)),也就是Noema。沈有鼎在文章中虽然没有给出他使用的现象学术语的德文和英文 原文,但是对此,沈有鼎在给王浩的信中谈到《意指分析》一文时有明确的解释:沈有鼎说, “按传统的看法,说到思想,或老涉六方面的问顾,即主体,官能,行为,内容,态度,安 体。内容可以指思想内容,也可 以指实在或实际内容。思想内容是广义 下的概念,亦即胡塞 尔2O]所谓Bedeutung(意义)。实际内容可以指 限制 ”于思维行为中的思想内容 也可以 一种由通常称之为“心思”的思维行为产生的现实的实体。胡塞尔只假定前者,补假定后者: 前者在我的论文中称为意指对象,…总之这是胡塞尔的Noema。”[2l]Noema也就是意向 性对象。既然沈有鼎的意指对象是胡塞尔的意向性对象,即Noa,那么相应于意向性对 象( a)的思想作为自然是No。 论的本念 即意向性的赋意行为。可见,他用来建立自己认识 想作为(act of thinking德文的Denkakt)、思想内容( 意念(intention,或者reell Bewusseinsakt)、意指对象(intentional objects,Noemata)、意指性 (Intentionality)都是零尔现象字的基本,它。 在中国,用胡寒尔即现象学的意向性理论用于哲学研究的 一用干逻组研究一 一的第一人是 沈有鼎。遗憾的是,他的工作也为引起学界的注意 从以上的介绍与分析中可见,四九年之前的中国学界己注意到了胡塞尔,甚至运用现象学于 自己的逻辑哲学(沈有鼎),尽管是一种“边缘”式的,却不能说是不重要的。它表明了这 些学者的思想敏锐性。 3.文革后罗克汀和李幼燕重提胡塞尔现象学 由于政治原因,一九四九年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对胡塞尔现象学的介绍和翻译几平第于 零。六十年代以后,由于与苏联意识形态的决 开始了对西方哲学思想的更多的介绍。《哲 学译丛》反映出这种变化。1963年,此《译丛》上登出了三篇关于胡塞尔的译文。 一篇足 I.开尔伦(Iso Kern,后被译成“耿宁”)的“在胡塞尔哲学中达到先验现象学还原的三种 途径”(第3、4期合刊),由何愚译自荷兰《哲学季刊》。另一篇是R斯米特的“现象学和 形而上学”(第5期),由张继安译自《美国哲学杂志》。第三篇最有特色,是L.舍斯托夫 写的“纪念伟大的哲学家爱德曼·胡塞尔”(第10期) 由谭湘风翻译 无炒。但是。出 后,尽管继续刊载关于海德格尔和雅斯贝尔斯的论文,乃至这些“存在主义”者们自己写的 文章,却再也没有刊载关于胡塞尔的东西了。在由国内人撰稿的刊物中,比如《哲学研究》 等,从四九年到“文革”结束,似乎从未登过关于胡塞尔的论文。胡塞尔本人写的东西,则 无处可觅。就是洪谦主编的《西方现代资产阶级哲学论著选辑》(商务,1964年),也不见 胡塞尔的踪影。只有贺麟在黑格尔“《精神现象学》译者导言”(1962年)中,讨论到“现 象学”的含义时又提到胡塞尔。 “文革”后、也可以说是四九年之后,1980年春,中国发表了第一批关于胡塞尔的文章。 它们是李幼蒸的“埃德蒙特·胡塞尔”和罗克汀的“胡塞尔现象学是对现代自然科学发展的 章中,沈有鼎直接依据胡塞尔《逻辑研究》的成果,对他的逻辑哲学作的修订发展,尽管文 中未提及胡塞尔的名字。题目中的“意指分析”,无非就是“意向性分析”。在第一篇文章中, 沈有鼎实际上直接运用意向性理论来说明意义的本性,因此直接体现了胡塞尔现象学的影 响。沈有鼎的“意指对象”相当于胡塞尔的 der intentionale Gegenstand (英语的 intentional objekct),也就是 Noema。沈有鼎在文章中虽然没有给出他使用的现象学术语的德文和英文 原文,但是对此,沈有鼎在给王浩的信中谈到《意指分析》一文时有明确的解释:沈有鼎说, “按传统的看法,说到思想,就牵涉六方面的问题,即主体,官能,行为,内容,态度,客 体。内容可以指思想内容,也可以指实在或实际内容。思想内容是广义下的概念,亦即胡塞 尔[20]所谓 Bedeutung(意义)。实际内容可以指“限制”于思维行为中的思想内容,也可以指 一种由通常称之为“心思”的思维行为产生的现实的实体。胡塞尔只假定前者,补假定后者。 前者在我的论文中称为意指对象,……总之这是胡塞尔的 Noema。” [21]Noema 也就是意向 性对象。既然沈有鼎的意指对象是胡塞尔的意向性对象,即 Noema,那么相应于意向性对 象(Noema)的思想作为自然是 Noesis,即意向性的赋意行为。可见,他用来建立自己认识 论的基本概念:思想作为(act of thinking,德文的 Denkakt)、思想内容(contents of thought)、 意念(intention, 或者 reell Bewusseinsakt)、意指对象(intentional objects,Noemata) 、意指性 (Intentionality)都是胡塞尔现象学的基本概念。 在中国,用胡塞尔即现象学的意向性理论用于哲学研究的——用于逻辑研究——的第一人是 沈有鼎。遗憾的是,他的工作也为引起学界的注意。 从以上的介绍与分析中可见,四九年之前的中国学界已注意到了胡塞尔,甚至运用现象学于 自己的逻辑哲学(沈有鼎),尽管是一种“边缘”式的,却不能说是不重要的。它表明了这 些学者的思想敏锐性。 3.文革后罗克汀和李幼蒸重提胡塞尔现象学 由于政治原因,一九四九年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对胡塞尔现象学的介绍和翻译几乎等于 零。六十年代以后,由于与苏联意识形态的决裂,开始了对西方哲学思想的更多的介绍。《哲 学译丛》反映出这种变化。1963 年,此《译丛》上登出了三篇关于胡塞尔的译文。一篇是 I. 开尔伦(Iso Kern,后被译成“耿宁”)的“在胡塞尔哲学中达到先验现象学还原的三种 途径”(第 3、4 期合刊),由何愚译自荷兰《哲学季刊》。另一篇是 R. 斯米特的“现象学和 形而上学”(第 5 期),由张继安译自《美国哲学杂志》。第三篇最有特色,是 L. 舍斯托夫 写的“纪念伟大的哲学家爱德曼·胡塞尔”(第 10 期),由谭湘凤翻译,无滞校。但是,此 后,尽管继续刊载关于海德格尔和雅斯贝尔斯的论文,乃至这些“存在主义”者们自己写的 文章,却再也没有刊载关于胡塞尔的东西了。在由国内人撰稿的刊物中,比如《哲学研究》 等,从四九年到“文革”结束,似乎从未登过关于胡塞尔的论文。胡塞尔本人写的东西,则 无处可觅。就是洪谦主编的《西方现代资产阶级哲学论著选辑》(商务,1964 年),也不见 胡塞尔的踪影。只有贺麟在黑格尔“《精神现象学》译者导言”(1962 年)中,讨论到“现 象学”的含义时又提到胡塞尔。 “文革”后、也可以说是四九年之后,1980 年春,中国发表了第一批关于胡塞尔的文章。 它们是李幼蒸的“埃德蒙特·胡塞尔”和罗克汀的“胡塞尔现象学是对现代自然科学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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