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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收购前后, 收购人始终为上 市公司控股股 收购人本次收购后是否自行经营 2.1.3 东,不会对上市 公司的经营管理 是否维持原经营团队经营 2.2 攸购人是否如实披露其收购目的 截至本报告签署 日,收购人在未 收购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 2.3 来12个月内无 份 继续增持杉杉股 份的计划 收购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是否已披露其做出本 24 次收购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具体时间 匚、收购人的实力 履约能力 以现金支付的,根据收购人过往的财务资料及业务、 3.1.1 资产、收入、现金流的最新情况,说明收购人是否具√ 备足额支付能力 3.1.2 收购人是否如实披露相关支付安排 除收购协议约定的支付款项外,收购人还需要支付其 他费用或承担其他附加义务的,如解决原控股股东对 3.1.2.1 上市公司资金的占用、职工安置等,应说明收购人是 不适用 否具备履行附加义务的能力 如以员工安置费、补偿费抵扣收购价款的,收购人是 不适用 否已提出员工安置计划 3.1.2.2 相关安排是否已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并报有关主管部 不适用 门批准 如存在以资产抵扣收购价款或者在收购的同时进行资 3123产重组安排的,收购人及交易对方是否已履行相关程 不适用 序并签署相关协议 是否已核查收购人相关资产的权属及定价公允性 不适用 3.1.3 收购人就本次收购做出其他相关承诺的,是否具备履 不适用 行相关承诺的能力30 2.1.3 收购人本次收购后是否自行经营 √ 本次收购前后, 收购人始终为上 市 公 司 控 股 股 东,不会对上市 公司的经营管理 产生影响 是否维持原经营团队经营 √ 2.2 收购人是否如实披露其收购目的 √ 2.3 收购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 份 √ 截至本报告签署 日,收购人在未 来 12 个月内无 继续增持杉杉股 份的计划。 2.4 收购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是否已披露其做出本 次收购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具体时间 √ 三、收购人的实力 3.1 履约能力 3.1.1 以现金支付的,根据收购人过往的财务资料及业务、 资产、收入、现金流的最新情况,说明收购人是否具 备足额支付能力 √ 3.1.2 收购人是否如实披露相关支付安排 √ 3.1.2.1 除收购协议约定的支付款项外,收购人还需要支付其 他费用或承担其他附加义务的,如解决原控股股东对 上市公司资金的占用、职工安置等,应说明收购人是 否具备履行附加义务的能力 不适用 3.1.2.2 如以员工安置费、补偿费抵扣收购价款的,收购人是 否已提出员工安置计划 不适用 相关安排是否已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并报有关主管部 门批准 不适用 3.1.2.3 如存在以资产抵扣收购价款或者在收购的同时进行资 产重组安排的,收购人及交易对方是否已履行相关程 序并签署相关协议 不适用 是否已核查收购人相关资产的权属及定价公允性 不适用 3.1.3 收购人就本次收购做出其他相关承诺的,是否具备履 行相关承诺的能力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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