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的西欧社会奉行等级制原则。1030年封建制度在法国北部建立时,两个法国 的主教首次提出三种人公式〃,把人分为“祈祷的、作工的和打战的三种。僧侣、贵族、农 民三等级说确立了封建社会的等级秩序,在以后的几百年中,这都是欧洲法律、等级和不平 等的基础。这种封建等级到了15、16世纪开始瓦解,三个等级内,僧俗两界的关系变得 模糊;贵族的职业、特权、世袭、身份、地位不再肯定;农民中间也出现巨大分化。三个等 级之外,新产生了资产阶级、绅士阶层、工人和穷人。简言之,15、16世纪是封建等级 制度瓦解之时,等级原则开始为近代社会的阶级原则所取代 僧侣的变化,可以用“僧侣的社会〃向社会中的僧侣〃一语来概括。用我们今天的眼光, 看待15、16世纪的西欧,就能明显感到宗教改革以后的西欧,社会的主要支柱中已经没 有僧侣的位置。封建社会这根重要支柱是在1500年后逐渐倾斜的,经宗教改革运动,到 了16世纪末,终于倒塌。僧侣作为等级已经无足轻重。虽然仍有许多僧侣(如神圣罗马帝 国的僧侣选侯、路德派的重要领袖)在社会上担任重任,但是作为一个等级来说,僧侣已经 不再重要。当时贵族的看法可以用德国诸侯阿尔弗雷德·威迪希格拉茨( afred nd ischgraetz)的话来概括,他说:男爵以上才能算人。"① 在德语世界中,宗教改革真正触动僧侣结构的地区不满1/3。天主教的反宗教改革的 真正开展,要到1650年才有触动。在德国的天主教地区,社会流动仍然存在。在西欧的 各个地区,普遍趋势是僧侣作为一个整体的状况不再存在,僧侣中分化为僧侣贵族的僧侣平 民,后者中的一部分人并入了资产阶级的行列,以他们的教育文化上的优势,为资产阶级服 务。 在宗教改革前后,僧侣地位的显著变化,导致僧俗两界界线的模糊。据弗兰西斯·拉普 ( fr a s ra p p)的著作《斯特拉斯堡宗教改革时期的改革》(1974),1 1525年间教会改革的失败的根源,在于僧侣的结构变化。教会不能进行自我改革, 并不是因为僧侣缺乏道德和改革的愿望,而是在新的社会经济条件束缚了僧侣进行改革。東 缚的链子主要来自牧师的薪俸制度和教会的财产,使得教会成为一种有吸引力的工作,贵族 和城市贵族都希望加入教会,以便控制教会的土地、收入、积累资本为自己谋取发展。贵族 和城市贵族对教会的渗透使得教会经济的商品化,最明显的例子就是斯特拉斯堡的修道院和 教会在丰收之年低价收购粮食,在荒年之中高价抛出。用这种办法,教会度过了14世纪农 业危机的打击,并且在1460年以后,成为农民永久性的债主。在主教的驻地,出入的是 公证人。法官,涉及教会的案件从不通过世俗法庭来审理。斯特拉斯堡的历代主教们不想进 行教会改革,因为这个经济体系和司法制度可以给他们带来巨大收入,也提高教会的世俗权 力 宗教改革前的教会,包括男女隐修院,因此成为城市和乡村贵族的竞争对手。土地贵族 和城市贵族让自己的儿女受教育,让他们进入教会成为高级僧侣。这种经济的制度和城乡贵 族对教育的热心又导致教育的发展,使得斯特拉斯堡也成为人文主义者活动的中心。人文主 义因此也带着保守的烙印,不仅不支持教会宗教改革,实际上在维护旧的〃教会体制。许 多德国的人文主义者实际上都成为高级僧侣(有薪俸的教区神父),很少是布道的牧师。只 有游离于这个体制之外的人们,或者说是受这个体制所剥削的人们,主要是农民和城市平民 开展了反对教会的运动。在南部德国,他们的影响甚大,形成以后“鞋会起义〃和德国农民 战争的社会基础。农民和平民的运动具有革命的性质,他们要求推翻旧的封建教会制度。 宗教改革运动的爆发,以及德国农民战争这样伟大革命的爆发,并不是僧侣缺乏宗教改 革的愿望。实际上,这个时期僧侣的道德性和他们所受的教育程度并不低于以前的僧侣。把 宗教改革运动的爆发归结为僧侣的腐败只是一种简单化、表面化的解释。学者们最近的一种 新的认识是:正式教会的新的剥削措施和教会的商品化、世俗化激化了下等僧侣和高级僧侣、 平民百姓和罗马教会的矛盾。14世纪教会应付农业危机的新办法,使得教会败坏了格利哥中世纪的西欧社会奉行等级制原则。1030年封建制度在法国北部建立时,两个法国 的主教首次提出“三种人公式”,把人分为“祈祷的、作工的和打战的三种。僧侣、贵族、农 民三等级说确立了封建社会的等级秩序,在以后的几百年中,这都是欧洲法律、等级和不平 等的基础。这种封建等级到了15、16世纪开始瓦解,三个等级内,僧俗两界的关系变得 模糊;贵族的职业、特权、世袭、身份、地位不再肯定;农民中间也出现巨大分化。三个等 级之外,新产生了资产阶级、绅士阶层、工人和穷人。简言之,15、16世纪是封建等级 制度瓦解之时,等级原则开始为近代社会的阶级原则所取代。 僧侣的变化,可以用“僧侣的社会”向“社会中的僧侣”一语来概括。用我们今天的眼光, 看待15、16世纪的西欧,就能明显感到宗教改革以后的西欧,社会的主要支柱中已经没 有僧侣的位置。封建社会这根重要支柱是在1500年后逐渐倾斜的,经宗教改革运动,到 了16世纪末,终于倒塌。僧侣作为等级已经无足轻重。虽然仍有许多僧侣(如神圣罗马帝 国的僧侣选侯、路德派的重要领袖)在社会上担任重任,但是作为一个等级来说,僧侣已经 不再重要。当时贵族的看法可以用德国诸侯阿尔弗雷德·威迪希格拉茨(Alfred W indischgraetz)的话来概括,他说:“男爵以上才能算人。”① 在德语世界中,宗教改革真正触动僧侣结构的地区不满1/3。天主教的反宗教改革的 真正开展,要到1650年才有触动。在德国的天主教地区,社会流动仍然存在。在西欧的 各个地区,普遍趋势是僧侣作为一个整体的状况不再存在,僧侣中分化为僧侣贵族的僧侣平 民,后者中的一部分人并入了资产阶级的行列,以他们的教育文化上的优势,为资产阶级服 务。 在宗教改革前后,僧侣地位的显著变化,导致僧俗两界界线的模糊。据弗兰西斯·拉普 (Fracis Rapp)的著作《斯特拉斯堡宗教改革时期的改革》(1974),14 50-1525年间教会改革的失败的根源,在于僧侣的结构变化。教会不能进行自我改革, 并不是因为僧侣缺乏道德和改革的愿望,而是在新的社会经济条件束缚了僧侣进行改革。束 缚的链子主要来自牧师的薪俸制度和教会的财产,使得教会成为一种有吸引力的工作,贵族 和城市贵族都希望加入教会,以便控制教会的土地、收入、积累资本为自己谋取发展。贵族 和城市贵族对教会的渗透使得教会经济的商品化,最明显的例子就是斯特拉斯堡的修道院和 教会在丰收之年低价收购粮食,在荒年之中高价抛出。用这种办法,教会度过了14世纪农 业危机的打击,并且在1460年以后,成为农民永久性的债主。在主教的驻地,出入的是 公证人。法官,涉及教会的案件从不通过世俗法庭来审理。斯特拉斯堡的历代主教们不想进 行教会改革,因为这个经济体系和司法制度可以给他们带来巨大收入,也提高教会的世俗权 力。 宗教改革前的教会,包括男女隐修院,因此成为城市和乡村贵族的竞争对手。土地贵族 和城市贵族让自己的儿女受教育,让他们进入教会成为高级僧侣。这种经济的制度和城乡贵 族对教育的热心又导致教育的发展,使得斯特拉斯堡也成为人文主义者活动的中心。人文主 义因此也带着保守的烙印,不仅不支持教会宗教改革,实际上在维护“旧的”教会体制。许 多德国的人文主义者实际上都成为高级僧侣(有薪俸的教区神父),很少是布道的牧师。只 有游离于这个体制之外的人们,或者说是受这个体制所剥削的人们,主要是农民和城市平民, 开展了反对教会的运动。在南部德国,他们的影响甚大,形成以后“鞋会起义”和德国农民 战争的社会基础。农民和平民的运动具有革命的性质,他们要求推翻旧的封建教会制度。 宗教改革运动的爆发,以及德国农民战争这样伟大革命的爆发,并不是僧侣缺乏宗教改 革的愿望。实际上,这个时期僧侣的道德性和他们所受的教育程度并不低于以前的僧侣。把 宗教改革运动的爆发归结为僧侣的腐败只是一种简单化、表面化的解释。学者们最近的一种 新的认识是:正式教会的新的剥削措施和教会的商品化、世俗化激化了下等僧侣和高级僧侣、 平民百姓和罗马教会的矛盾。14世纪教会应付农业危机的新办法,使得教会败坏了格利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