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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征税对象P321-322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从事生产、经 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其他所得是指纳税人取得的利润(股息)、利息、租金、转让财产收益、提供或者转让 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著作权收益,以及营业外收益等所得。P321 外商投资企业属于中国的居民”,负有全面纳税义务,按税法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总 机构设在中国境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所得税;“总机构”是指依照中国法 律组成企业法人的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负责该企业经营管理与控制中心机构。 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分支机构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由总机构汇总缴纳 所得税。 外国企业属于“非中国居民”,只负有限纳税义务,按税法规定,外国企业只就来源于中 国境内的所得缴纳所得税。 第二节税率 (一)企业所得税率为30%; (二)地方所得税率为3%; (三)预提所得税率10%(般不得减除费用,对于转让收益可以扣除原账面价值。),(源 泉扣缴办法) 第三节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的概念 应纳税所得额是指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 场所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税法所说的纳税年度是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1、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原则:权责发生制。 2、经营收入可分期确定,并据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情况: (1)分期收款方式:可按交付产品或开票日期或合同约定付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区 别于内资 ·(2)建筑、安装、装配、提供劳务或为其他企业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等,持续时 间超过1年的,可按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3、特殊规定: (1)中外合作经营企业采取产品分成方式的,合作者分得产品时,即为取得收入。价格确 定:卖给第三方销售价格或市场价格P322 (2)外国企业从事合作开采石油,分得石油时作收入。价格确定:国际市场同品质原油定 期调整价。 (3)企业接受的非货币资产(含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捐赠,应按照合理价格 估价计入有关资产项目,同时作为企业当年收益,在弥补以前年度所发生的亏损后,计算缴 纳企业所得税。2 • 二、征税对象P321-322 •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从事生产、经 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 其他所得是指纳税人取得的利润(股息)、利息、租金、转让财产收益、提供或者转让 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 、著作权收益,以及营业外收益等所得。P321 • 外商投资企业属于中国的“居民”,负有全面纳税义务,按税法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总 机构设在中国境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所得税;“总机构”是指依照中国法 律组成企业法人的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负责该企业经营管理与控制中心机构。 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分支机构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由总机构汇总缴纳 所得税。 • 外国企业属于“非中国居民”,只负有限纳税义务,按税法规定,外国企业只就来源于中 国境内的所得缴纳所得税。 第二节 税率 • (一)企业所得税率为30%; • (二)地方所得税率为3%; • (三)预提所得税率10%。(一般不得减除费用,对于转让收益可以扣除原账面价值。),(源 泉扣缴办法) 第三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概念 • 应纳税所得额是指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 场所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 税法所说的纳税年度是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 1、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原则:权责发生制。 • 2、经营收入可分期确定,并据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情况: • (1)分期收款方式:可按交付产品或开票日期或合同约定付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区 别于内资) • (2)建筑、安装、装配、提供劳务或为其他企业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等,持续时 间超过1年的,可按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 3、特殊规定: • (1)中外合作经营企业采取产品分成方式的,合作者分得产品时,即为取得收入。价格确 定:卖给第三方销售价格或市场价格P322 • (2)外国企业从事合作开采石油,分得石油时作收入。价格确定:国际市场同品质原油定 期调整价。 • (3)企业接受的非货币资产(含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捐赠,应按照合理价格 估价计入有关资产项目,同时作为企业当年收益,在弥补以前年度所发生的亏损后,计算缴 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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