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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就是法西斯”。所以最可怕的就是没有人文光环的科学家。比方说现在很多所谓的水利 专家简直就是愚不可及。因此现在搞大型工程,必须要有精神文明和制度文明的准备。对于 大型的水利工程,我们首先需要检讨当地的文化传统对未来的发展是否真的有利,是不是合 乎在工程结束时的国家利益。比如说长江三峡,它在修的时候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发电,但 是还没修好,现在电就卖不出去了。所以发电的这个理由不存在了。而在修三峡的时候没有 考虑到环保,几乎没有请环保专家。所以三峡的库容将近400亿立方米,根据国家环保总局 的考察,现在它的排污是20亿,所以如果排20年,三峡库区就是一库臭水。原来还能排到 海里去,海里有一种环境自净能力。还有一个,三峡库区以前多年的垃圾处理是掩埋,所以 很多原来埋垃圾的地方都给泡出来了。因此三峡最大的问题还不是泥库,而是一库臭水和垃 圾。所以在修大型工程时必须得考虑工程完了之后的国家利益。还有一个就是需要和别的工 程相比较。例如我们把几千个亿的资金都给三峡了,但应当仔细权衡,如果我们把这几千个 亿的资金比如说引进以色列堤灌,是不是会更有效益?这必须仔细权衡。此外还得公平、公 正、公开。第一要看有没有从弱者身上榨取。库区主要是文化程度比较低的老百姓,他们处 于弱者的地位,所以我们首先要看有没有欺负他们。例如前几年的“千岛湖事件”就是因为 当时修大型工程时没有安置好当地居民的后遗症造成的。第二点是看是否能够得到第三者的 公正审查。这相当于现在的足球裁判,足球裁判必须得是第三方,而不能是两个利益集团中 的人。第三是是否采用了情报公开、对话等方式。在上面“三公”以后,还要看是否征得了 当地居民的合作和理解。这一点在我们国家做的是最差的。所以我们国家的水库移民始终是 一个大问题。以前我们修了那么多水库,结果水库移民都变成了环境难民,而这些旧的环境 难民问题还没有解决,我们现在就又开始制造新的环境难民了。这是非常危险的事情。另外, 长期工程是否进行过定期、重新核查,也是一个问题。还有选定承建者的程序是否公开,目 前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国家已经进步了,我国规定在大型工程上必须公开招标,而且朱容基总 理已经请了外国监理做长江大坝的监理。有人会说,请外国监理来,他们的工资是中国人的 几十倍,难道我们中国就没有这方面的人吗?实际上错了。中国这方面的人绝对有,但是由 于利益的问题,他们没法象外国人那样公正。比如说我举个例子,当时修深圳机场选位置, 由于修机场是国家投资,所以深圳市就想把机场放在它的市政府里头,但由于深圳是个大城 市,城市周围不能有机场,所以就选择了宝安,它不归深圳管。我们学校有一个教授叫张国 富,他被请去以后就是不要钱,不签字,让它无法通过。十个教授只有他一个不签字。结果 那边没办法,就请了洋人,洋人来了看了方案后,也觉得是张教授对。这个例子就说明,我 们中国也有有信仰的能人,但这种人只占十分之一。所以中国如果不请洋监理,风险太大了。 所以我们国家现在招标,这从制度安排上是进了一大步 另外在环境评价方面,最近有一件好事,就是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监督管理司委托我们这些人 给他们搞一个环境评估条例,今后发展成一个环境评估法。中央这次开发西部也做了一个规 定,凡是投资2亿元以上的大项目,必须得经过国家环境总局的环境评估,如果环境评估不 通过,就可以一票否决。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但大家都知道这是个博弈的问题,上 有政策,下有对策。所以对方有可能化整为零,就是说我不搞2亿的,我弄两个1亿8千万 的:还有就是找到环保总局具体的人,用糖衣炮弹攻击他,看他能不能受得了。但毕竟这已 经增加了难度了,是个进步。而且以后还要将此以立法的形式确定下来。因此我觉得用正式 制度安排来同人性里的阴暗面做斗争是一个好办法。当然这也是不完善的,因为制度也是人 制定的,总有人会钻法律的空子。但不管怎样,双方博弈过程中,只要你不掀棋盘,只要你 按照规则行事,那么就总会不断的进步。因为你这次钻了漏洞,那么下次立法时就会把这个 漏洞堵上。例如,〈南方周末〉曾经登了一篇文章,上面写道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一个没 有犯任何罪的人可以被关6年多。既然这篇文章登出来了,下回人大立法的时候就会用它来6 他们就是法西斯”。所以最可怕的就是没有人文光环的科学家。比方说现在很多所谓的水利 专家简直就是愚不可及。因此现在搞大型工程,必须要有精神文明和制度文明的准备。对于 大型的水利工程,我们首先需要检讨当地的文化传统对未来的发展是否真的有利,是不是合 乎在工程结束时的国家利益。比如说长江三峡,它在修的时候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发电,但 是还没修好,现在电就卖不出去了。所以发电的这个理由不存在了。而在修三峡的时候没有 考虑到环保,几乎没有请环保专家。所以三峡的库容将近 400 亿立方米,根据国家环保总局 的考察,现在它的排污是 20 亿,所以如果排 20 年,三峡库区就是一库臭水。原来还能排到 海里去,海里有一种环境自净能力。还有一个,三峡库区以前多年的垃圾处理是掩埋,所以 很多原来埋垃圾的地方都给泡出来了。因此三峡最大的问题还不是泥库,而是一库臭水和垃 圾。所以在修大型工程时必须得考虑工程完了之后的国家利益。还有一个就是需要和别的工 程相比较。例如我们把几千个亿的资金都给三峡了,但应当仔细权衡,如果我们把这几千个 亿的资金比如说引进以色列堤灌,是不是会更有效益?这必须仔细权衡。此外还得公平、公 正、公开。第一要看有没有从弱者身上榨取。库区主要是文化程度比较低的老百姓,他们处 于弱者的地位,所以我们首先要看有没有欺负他们。例如前几年的“千岛湖事件”就是因为 当时修大型工程时没有安置好当地居民的后遗症造成的。第二点是看是否能够得到第三者的 公正审查。这相当于现在的足球裁判,足球裁判必须得是第三方,而不能是两个利益集团中 的人。第三是是否采用了情报公开、对话等方式。在上面“三公”以后,还要看是否征得了 当地居民的合作和理解。这一点在我们国家做的是最差的。所以我们国家的水库移民始终是 一个大问题。以前我们修了那么多水库,结果水库移民都变成了环境难民,而这些旧的环境 难民问题还没有解决,我们现在就又开始制造新的环境难民了。这是非常危险的事情。另外, 长期工程是否进行过定期、重新核查,也是一个问题。还有选定承建者的程序是否公开,目 前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国家已经进步了,我国规定在大型工程上必须公开招标,而且朱容基总 理已经请了外国监理做长江大坝的监理。有人会说,请外国监理来,他们的工资是中国人的 几十倍,难道我们中国就没有这方面的人吗?实际上错了。中国这方面的人绝对有,但是由 于利益的问题,他们没法象外国人那样公正。比如说我举个例子,当时修深圳机场选位置, 由于修机场是国家投资,所以深圳市就想把机场放在它的市政府里头,但由于深圳是个大城 市,城市周围不能有机场,所以就选择了宝安,它不归深圳管。我们学校有一个教授叫张国 富,他被请去以后就是不要钱,不签字,让它无法通过。十个教授只有他一个不签字。结果 那边没办法,就请了洋人,洋人来了看了方案后,也觉得是张教授对。这个例子就说明,我 们中国也有有信仰的能人,但这种人只占十分之一。所以中国如果不请洋监理,风险太大了。 所以我们国家现在招标,这从制度安排上是进了一大步。 另外在环境评价方面,最近有一件好事,就是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监督管理司委托我们这些人 给他们搞一个环境评估条例,今后发展成一个环境评估法。中央这次开发西部也做了一个规 定,凡是投资 2 亿元以上的大项目,必须得经过国家环境总局的环境评估,如果环境评估不 通过,就可以一票否决。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但大家都知道这是个博弈的问题,上 有政策,下有对策。所以对方有可能化整为零,就是说我不搞 2 亿的,我弄两个 1 亿 8 千万 的;还有就是找到环保总局具体的人,用糖衣炮弹攻击他,看他能不能受得了。但毕竟这已 经增加了难度了,是个进步。而且以后还要将此以立法的形式确定下来。因此我觉得用正式 制度安排来同人性里的阴暗面做斗争是一个好办法。当然这也是不完善的,因为制度也是人 制定的,总有人会钻法律的空子。但不管怎样,双方博弈过程中,只要你不掀棋盘,只要你 按照规则行事,那么就总会不断的进步。因为你这次钻了漏洞,那么下次立法时就会把这个 漏洞堵上。例如,〈南方周末〉曾经登了一篇文章,上面写道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一个没 有犯任何罪的人可以被关 6 年多。既然这篇文章登出来了,下回人大立法的时候就会用它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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