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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险等业务,由于保险公司是在减缓经济的冲击,而不是创建系统性风险,即使如承保巨灾 风险等,它只会导致个别保险人的重组,但这是一个有序的过程,因此保险业的传统保险业 务不会产生系统性风险。 保险业的风险转移活动,也不会产生系统性风险。保险公司使用衍生工具进行风险对冲 来管理保险业资产负债表不会产生系统性风险;另一方面,风险转移中的再保险,是阻止系 统性风险产生的有效工具( Swissre,2003);再次,保险人持有的保险连结证券规模较小, 对金融系统的影响有限 在融资活动中,通过商业票据或者证券借贷等,在极端的情况之下,其募得的短期资金 若进行不适当的抵押业务,则会产生系统性风险。 信用保证业务中,财务担保行为由于与实体经济还有大部分银行都高度相关,因此是有 很大的风险性的;信用违约掉期风险的大小,贬值的速度以及与金融市场深厚联系意味着保 险公司(或其他任何金融机构)在这个方面是可能存在系统风险性的 综上所述,对保险业经营行为的分析可以得出结论,传统的保险经营和投资等活动并不 会产生系统性风险,但其中的两项非核心业务,即保险业资产负债表以外的衍生品交易,包 括信用违约掉期业务,通过商业票据和证券借贷募得资金的管理不当等,会产生系统性风险 (二)保险业系统重要性机构的识别 国际清算银行(BIS)对金融业尤其是银行业的系统性风险识别提供了三种方法,即指 标预警法、前瞻性市场分析法Ⅰ(单变量法)和前瞻性市场分析法Ⅱ(多变量法)以及状态 转化法(龚明华,2010) 在保险业,通过对保险业系统性风险活动的界定后,可运用定量和定性的指标来分析判 断保险业系统重要性机构( Geneva association,2011)。 针对前述系统重要性保险活动,日内瓦协会通过设计定量指标进行测算。主要包括规模 指标、相关性指标、可替代性指标和时间因素等定量指标 对于定性指标,包括通过流动性风险管理框架实现有效的风险管理;综合的监督和有效 的信息披露;保险人在各自的流动性市场上的作用 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IAIS)建议在评估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GSIs)时分三个步骤: 即数据收集、以指标为基础的数据评估、监管判断和验证过程。 三、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监管 保险业系统重要性风险的监管事关金融稳定,而宏观审慎政策的直接目标即为应对系统 风险( borio,2003; Crocket,2000)。因此系统重要性风险的监管,首先需对宏观审慎相关 的文献做全面的梳理。 (一)微观审慎和宏观审慎 根据 Clement(2010)的研究,“宏观审慎”是库克委员会(巴塞尔委员会的前身)在 上世纪70年代末的一份未发表的文件中首次提出的。此后,宏观审慎逐渐演化为与宏观经 济风险相关的监管的系统起源( Borio,2009)。BIS(1986)认为宏观审慎是提高金融系统寿险等业务,由于保险公司是在减缓经济的冲击,而不是创建系统性风险,即使如承保巨灾 风险等,它只会导致个别保险人的重组,但这是一个有序的过程,因此保险业的传统保险业 务不会产生系统性风险。 保险业的风险转移活动,也不会产生系统性风险。保险公司使用衍生工具进行风险对冲 来管理保险业资产负债表不会产生系统性风险;另一方面,风险转移中的再保险,是阻止系 统性风险产生的有效工具(Swissre,2003);再次,保险人持有的保险连结证券规模较小, 对金融系统的影响有限。 在融资活动中,通过商业票据或者证券借贷等,在极端的情况之下,其募得的短期资金 若进行不适当的抵押业务,则会产生系统性风险。 信用保证业务中,财务担保行为由于与实体经济还有大部分银行都高度相关,因此是有 很大的风险性的;信用违约掉期风险的大小,贬值的速度以及与金融市场深厚联系意味着保 险公司(或其他任何金融机构)在这个方面是可能存在系统风险性的。 综上所述,对保险业经营行为的分析可以得出结论,传统的保险经营和投资等活动并不 会产生系统性风险,但其中的两项非核心业务,即保险业资产负债表以外的衍生品交易,包 括信用违约掉期业务,通过商业票据和证券借贷募得资金的管理不当等,会产生系统性风险 。 (二)保险业系统重要性机构的识别 保险业系统重要性机构的识别 保险业系统重要性机构的识别 保险业系统重要性机构的识别 国际清算银行(BIS)对金融业尤其是银行业的系统性风险识别提供了三种方法,即指 标预警法、前瞻性市场分析法Ⅰ(单变量法)和前瞻性市场分析法Ⅱ(多变量法)以及状态 转化法(龚明华,2010)。 在保险业,通过对保险业系统性风险活动的界定后,可运用定量和定性的指标来分析判 断保险业系统重要性机构(Geneva Association,2011)。 针对前述系统重要性保险活动,日内瓦协会通过设计定量指标进行测算。主要包括规模 指标、相关性指标、可替代性指标和时间因素等定量指标。 对于定性指标,包括通过流动性风险管理框架实现有效的风险管理;综合的监督和有效 的信息披露;保险人在各自的流动性市场上的作用。 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IAIS)建议在评估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GSIIs)时分三个步骤: 即数据收集、以指标为基础的数据评估、监管判断和验证过程。 三、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监管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监管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监管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监管 保险业系统重要性风险的监管事关金融稳定,而宏观审慎政策的直接目标即为应对系统 风险(Borio,2003;Crocket,2000)。因此系统重要性风险的监管,首先需对宏观审慎相关 的文献做全面的梳理。 (一)微观审慎和宏观审慎 根据 Clement(2010)的研究,“宏观审慎”是库克委员会(巴塞尔委员会的前身)在 上世纪 70 年代末的一份未发表的文件中首次提出的。此后,宏观审慎逐渐演化为与宏观经 济风险相关的监管的系统起源(Borio,2009)。 BIS(1986)认为宏观审慎是提高金融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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