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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系统性风险文献综述(中国社会科学院:郭金龙、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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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系统性风险文献综述 郭金龙1赵强2 (1.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北京,10082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北京,10248 [摘要]该文从保险业系统性风险问题的来源、系统性风险行为的识别、系统 重要性机构的判定、系统重要性风险的计量和评估方法、国内系统重要性风险的 研究等方面开展综述,并提出了今后该领域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关键词]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系统重要性机构识别 [中图分类号]F84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一、保险业系统性风险问题的提出 (一)保险业系统性风险问题的来源 2008年以来的金融危机暴露了金融监管体系的脆弱,从而引发政府及监管机构对金融 领域更严厉监管的呼吁。这些呼吁本来主要针对于银行业,但以美国国际集团(AIG)为代 表的保险企业获得了巨额的政府救助,打破了之前所认为的保险业不会产生系统性风险的传 统观念。因此部分国际组织认为应对保险业产生的系统性风险采取类似于银行业的监管措施 Geneva Association, 2010a) (二)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定义 关于系统性风险的定义,学术界尚未达成一致意见。最早可以追溯到1964年斯坦福大 学威廉夏普教授所提出的,即证券市场上不能通过分散投资来消除的风险( Systematic risk) 这些风险因素会引起投资收益的变动,且以同样的方式对所有证券的收益产生影响。其侧重 于从微观层面定义系统性风险。而本文所关注的系统性风险,则是指“仅加强单个金融机构 的监管不足以维护金融稳定,应该关注整个金融体系的风险( Systemic risk, Borio,2009) 其重点关注的是宏观层面的系统风险 欧洲中央银行认为,系统性风险是一家金融机构不能履行到期义务导致其他金融机构不 能其相应义务;这会导致流动性和信用方面的问题,从而威胁整个金融系统的安全 (ECB,2004)。舒瓦茨( Schwarcz2008)认为系统性风险是指由于诸如经济动荡、公司重 大失误等事件所引起的一连串的负面的经济后果的风险,而且这些有时候会出现所谓多米诺 骨牌效应。伯南克(2009)认为系统性风险会威胁金融系统和实体经济的稳定,而不是只损 [作者简介]郭金龙,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所长助理、保险研究室主任,博士,研究员,博士 生导师,主要从事金融与保险方面的研究:赵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保险业 系统性风险、保险中介等方面的研究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文献综述 郭金龙1 赵强2 (1.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北 京 ,100028;2.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北京,102488) [摘 要] 该文从保险业系统性风险问题的来源、系统性风险行为的识别、系统 重要性机构的判定、系统重要性风险的计量和评估方法、国内系统重要性风险的 研究等方面开展综述,并提出了今后该领域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关键词] 保险业 系统性风险 系统重要性机构 识别 [中图分类号] F84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保险业系统性风险问题的提出 一、保险业系统性风险问题的提出 一、保险业系统性风险问题的提出 一、保险业系统性风险问题的提出 (一)保险业系统性风险问题的来源 (一)保险业系统性风险问题的来源 (一)保险业系统性风险问题的来源 (一)保险业系统性风险问题的来源 2008 年以来的金融危机暴露了金融监管体系的脆弱,从而引发政府及监管机构对金融 领域更严厉监管的呼吁。这些呼吁本来主要针对于银行业,但以美国国际集团(AIG)为代 表的保险企业获得了巨额的政府救助,打破了之前所认为的保险业不会产生系统性风险的传 统观念。因此部分国际组织认为应对保险业产生的系统性风险采取类似于银行业的监管措施 (Geneva Association,2010a)。 (二)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定义 (二)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定义 (二)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定义 (二)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定义 关于系统性风险的定义,学术界尚未达成一致意见。最早可以追溯到 1964 年斯坦福大 学威廉夏普教授所提出的,即证券市场上不能通过分散投资来消除的风险(Systematic risk), 这些风险因素会引起投资收益的变动,且以同样的方式对所有证券的收益产生影响。其侧重 于从微观层面定义系统性风险。而本文所关注的系统性风险,则是指“仅加强单个金融机构 的监管不足以维护金融稳定,应该关注整个金融体系的风险(Systemic risk,Borio,2009), 其重点关注的是宏观层面的系统风险。 欧洲中央银行认为,系统性风险是一家金融机构不能履行到期义务导致其他金融机构不 能其相应义务;这会导致流动性和信用方面的问题,从而威胁整个金融系统的安全 (ECB,2004)。舒瓦茨(Schwarcz, 2008)认为系统性风险是指由于诸如经济动荡、公司重 大失误等事件所引起的一连串的负面的经济后果的风险,而且这些有时候会出现所谓多米诺 骨牌效应。伯南克(2009)认为系统性风险会威胁金融系统和实体经济的稳定,而不是只损 [作者简介] 郭金龙,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所长助理、保险研究室主任,博士,研究员,博士 生导师,主要从事金融与保险方面的研究;赵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保险业 系统性风险、保险中介等方面的研究

害一两家金融机构。这个概念和ECB的概念一样,没有区分出普通的风险和系统性风险。 2008年金融危机后,受G-20的委托,金融稳定委员会(FSB)承担了为各国监管机构制定 原则以判断金融机构、市场以及金融工具是否具有系统重要性。FSB承认,建立一个广泛认 可的系统重要性概念相当困难,且G-20的绝大多数国家对此也无统一的定义(FSB、IMF BIS(2009)。同时FSB指出,在实践上,其判断系统性风险的标准是金融机构、市场或者工 具是否会由于失灵而导致整体性恐慌,从而产生传染性。在FSB撰写给G-20的报告中,其 定义了会产生系统性风险的事件:(1)金融系统的整体或者部分的损坏;(2)对实体经济产 生负面影响的可能性。FSB未能准确区分系统重要性(系统相关性)和系统风险性(导致系 统性风险的能力)的概念。 FSB对系统性风险的界定给出了三个标准,即规模(sie)、相关性( interconnectedness) 和可替代性( substitutability!);IAIS针对保险业系统性风险则特别添加了时间( timing)因 素。由于保险业经营的特殊性,其签订保险合同时收取保费,当满足保险合同的事件发生时, 才会发生相应的赔付,具有一定的时延。如美国“911”事件发生的两年后,世贸中心的赔 付案件结案率还不到50%( Geneva association,2010a)。 (三)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特征 日内瓦协会对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特征进行了全面的界定( Geneva association,2009) 规模(size)是指金融系统中各组成单位所提供的交易量;规模对系统性风险的重要性取决 于机构活动的构成、各自的规模以及与其他影响系统性风险的因素的相互作用。相关性 ( interconnectedness)是指与金融系统中其他部分的联系;只有在风险可以传递的情况下机 构或其行为才会呈现出“体系”中的风险。可替代性( substitutability)是指当发生问题的时 候,系统其他部分可以提供相同服务的程度;评价可替代性需要考虑该机构是否拥有独特的 技术特点,且该机构如果消失能否在短期内找到同样的可替代的机构。时间( timing)是指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不会产生立竿见影的冲击和影响,但是会在更长时间范围内发挥作用 Geneva Association, 2010a) 四)保险业系统性风险与银行业系统性风险的区别 银行和保险公司之间的关键差异在于其风险性敞口( Swissre,2010)。银行的流动性风 险在于其久期错配,即其资金来源是短期的,但资产如贷款是长期的。这使得银行容易遭受 挤兑压力。和银行相比,保险公司的负债主要包括理赔的准备金,这些准备金并不能应保单 持有人要求而提取,只有当保险合同约定的损失事件发生时才能使用。保险公司的资产一般 具有较好的流动性,主要投资于政府债券等。保险公司投资的目的是实现其资产和负债的久 期匹配。因此保险公司要比银行的流动性风险低很多。例外的情况是可赎回的寿险理财产品 它们具有潜在的流动性风险,但退保通常罚金较高,且无法很快完成。 在银行业中,银行同业市场是其重要的融资渠道。这使得银行之间具有高度的相关性, 并容易使问题从一个机构传播到另一个机构。保险公司之间的相关性较低,它们之间未进行 短期融资。虽然保险公司可能投资于其他保险公司的股权,但投资的风险分散程度较高,因

害一两家金融机构。这个概念和 ECB 的概念一样,没有区分出普通的风险和系统性风险。 2008 年金融危机后,受 G-20 的委托,金融稳定委员会(FSB)承担了为各国监管机构制定 原则以判断金融机构、市场以及金融工具是否具有系统重要性。FSB 承认,建立一个广泛认 可的系统重要性概念相当困难,且 G-20 的绝大多数国家对此也无统一的定义(FSB、IMF、 BIS(2009))。同时 FSB 指出,在实践上,其判断系统性风险的标准是金融机构、市场或者工 具是否会由于失灵而导致整体性恐慌,从而产生传染性。在 FSB 撰写给 G-20 的报告中,其 定义了会产生系统性风险的事件:(1)金融系统的整体或者部分的损坏;(2)对实体经济产 生负面影响的可能性。FSB 未能准确区分系统重要性(系统相关性)和系统风险性(导致系 统性风险的能力)的概念。 FSB 对系统性风险的界定给出了三个标准,即规模(size)、相关性(interconnectedness) 和可替代性(substitutability);IAIS 针对保险业系统性风险则特别添加了时间(timing)因 素。由于保险业经营的特殊性,其签订保险合同时收取保费,当满足保险合同的事件发生时 , 才会发生相应的赔付,具有一定的时延。如美国“911”事件发生的两年后,世贸中心的赔 付案件结案率还不到 50%(Geneva Association,2010a)。 (三)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特征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特征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特征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特征 日内瓦协会对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特征进行了全面的界定(Geneva Association,2009)。 规模(size)是指金融系统中各组成单位所提供的交易量;规模对系统性风险的重要性取决 于机构活动的构成、各自的规模以及与其他影响系统性风险的因素的相互作用。相关性 (interconnectedness)是指与金融系统中其他部分的联系;只有在风险可以传递的情况下机 构或其行为才会呈现出“体系”中的风险。可替代性(substitutability)是指当发生问题的时 候,系统其他部分可以提供相同服务的程度;评价可替代性需要考虑该机构是否拥有独特的 技术特点,且该机构如果消失能否在短期内找到同样的可替代的机构。时间(timing)是指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不会产生立竿见影的冲击和影响,但是会在更长时间范围内发挥作用 (Geneva Association,2010a)。 (四)保险业系统性风险与银行业系统性风险的区别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与银行业系统性风险的区别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与银行业系统性风险的区别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与银行业系统性风险的区别 银行和保险公司之间的关键差异在于其风险性敞口(Swissre,2010)。银行的流动性风 险在于其久期错配,即其资金来源是短期的,但资产如贷款是长期的。这使得银行容易遭受 挤兑压力。和银行相比,保险公司的负债主要包括理赔的准备金,这些准备金并不能应保单 持有人要求而提取,只有当保险合同约定的损失事件发生时才能使用。保险公司的资产一般 具有较好的流动性,主要投资于政府债券等。保险公司投资的目的是实现其资产和负债的久 期匹配。因此保险公司要比银行的流动性风险低很多。例外的情况是可赎回的寿险理财产品 , 它们具有潜在的流动性风险,但退保通常罚金较高,且无法很快完成。 在银行业中,银行同业市场是其重要的融资渠道。这使得银行之间具有高度的相关性, 并容易使问题从一个机构传播到另一个机构。保险公司之间的相关性较低,它们之间未进行 短期融资。虽然保险公司可能投资于其他保险公司的股权,但投资的风险分散程度较高,因

此一家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不足不会对其他公司造成严重伤害 保险公司的负债一般是长期的,对索赔的支付具有较长的周期,尤其是对于数额较大的 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一般按照重建的进度支付赔款,而不是在建设开始时就一次性全额赔付。 在2008年的金融危机中,保险业和银行业均遭受了严重的损失,但保险业的损失只有银行 业损失的六分之一,新筹集资本为银行业的九分之一( Geneva association,2010a)。仅美国 国际集团(AIG)一家公司的新增资本金就占保险行业新吸收资本金其中的58%,其信用损 失占整个保险行业的36%。且美国国际集团的损失主要是由其衍生品业务所致,并非其传统 保险业务引发的损失( Geneva association,2010a)。 保险业的主要功能是承保并管理风险( Geneva association,2011),无论是保险人还是再 保险人,其经营模式和银行业的商业模式有明显差异。传统保险业务中,保险公司预先收取 保费,这使得保险人具有充足的现金流,保险合同的周期相对较长,且受益人只能在满足保 险合同约定的条件下才会发生相应的给付。通过资产负债管理,实现资产和负债业务的匹配, 规避流动性风险。保险公司相互之间的关联度不如银行业,因此保险业的传统业务具有金融 系统中稳定器( stabiliser)的作用。 银行业的传统业务是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这在实现资金的时间匹配上有很大的风险, 且商业银行业务更易受到经济周期的影响,从而产生系统性风险。 另一方面,保险业和银行业的风险性质不同( Geneva association,2011)。保险业的风险 是独特的,而且在大部分情况下独立于经济周期。而且规模较大的保险人在地理位置和业务 模式上也分散了风险。银行业的风险和经济周期高度相关,接受存款和发放贷款,银行聚集 了两方面的风险,即信用风险和期限错配风险。 此外,资产负债管理是保险业的核心业务,其投资功能不同于银行业的第三方资产管理 功能。保险业必须通过合理的资产负债匹配以限制其风险,而银行业的经营有悖于市场基准。 第四,即便是规模较大的保险公司经营失败,对整体经济的影响也不同于银行业。保险 业和支付系统没有直接关系,而且面临倒闭的保险公司也持有大量的准备金以应对赔付,其 经营失败也会持续若干年后的时间,从历史经验看( Geneva Association,2010a),在此过程 中保单流失率也不会和正常经营时有较大的波动。因此保险业的经营失败难以产生系统性风 险。但银行业的情况完全不同,一家银行的倒闭会产生连锁反应,使银行体系濒临崩溃。 商业银行在2008年以来危机的根源在于其经营模式根本性缺陷。日益复杂的组织体系 与业务结构,过度依赖资本市场不仅导致银行过度承担风险,而且扩大了风险的传染性。彻 底解决该问题必须借助于强有力的结构化监管措施,包括建立防火墙安排,降低银行体系对 资本市场的依赖性,严格限制商业银行资本投资,降低金融机构之间的相互关联性等(中国 银监会,2012)。 从规模来看,商业银行的资产是寿险业的7倍,财产险业的3.5倍。银行业的资产是保 险业资产的1.7倍。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是发放贷款,约占其60%的资产。存款占商业银行 负债的65%。因此商业银行较保险业更依赖于借款。权益/总资产的杠杆,在商业银行业和

此一家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不足不会对其他公司造成严重伤害。 保险公司的负债一般是长期的,对索赔的支付具有较长的周期,尤其是对于数额较大的 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一般按照重建的进度支付赔款,而不是在建设开始时就一次性全额赔付 。 在 2008 年的金融危机中,保险业和银行业均遭受了严重的损失,但保险业的损失只有银行 业损失的六分之一,新筹集资本为银行业的九分之一(Geneva Association,2010a)。仅美国 国际集团(AIG)一家公司的新增资本金就占保险行业新吸收资本金其中的 58%,其信用损 失占整个保险行业的 36%。且美国国际集团的损失主要是由其衍生品业务所致,并非其传统 保险业务引发的损失(Geneva Association,2010a)。 保险业的主要功能是承保并管理风险(Geneva Association,2011),无论是保险人还是再 保险人,其经营模式和银行业的商业模式有明显差异。传统保险业务中,保险公司预先收取 保费,这使得保险人具有充足的现金流,保险合同的周期相对较长,且受益人只能在满足保 险合同约定的条件下才会发生相应的给付。通过资产负债管理,实现资产和负债业务的匹配 , 规避流动性风险。保险公司相互之间的关联度不如银行业,因此保险业的传统业务具有金融 系统中稳定器(stabiliser)的作用。 银行业的传统业务是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这在实现资金的时间匹配上有很大的风险, 且商业银行业务更易受到经济周期的影响,从而产生系统性风险。 另一方面,保险业和银行业的风险性质不同(Geneva Association,2011)。保险业的风险 是独特的,而且在大部分情况下独立于经济周期。而且规模较大的保险人在地理位置和业务 模式上也分散了风险。银行业的风险和经济周期高度相关,接受存款和发放贷款,银行聚集 了两方面的风险,即信用风险和期限错配风险。 此外,资产负债管理是保险业的核心业务,其投资功能不同于银行业的第三方资产管理 功能。保险业必须通过合理的资产负债匹配以限制其风险,而银行业的经营有悖于市场基准 。 第四,即便是规模较大的保险公司经营失败,对整体经济的影响也不同于银行业。保险 业和支付系统没有直接关系,而且面临倒闭的保险公司也持有大量的准备金以应对赔付,其 经营失败也会持续若干年后的时间,从历史经验看(Geneva Association,2010a),在此过程 中保单流失率也不会和正常经营时有较大的波动。因此保险业的经营失败难以产生系统性风 险。但银行业的情况完全不同,一家银行的倒闭会产生连锁反应,使银行体系濒临崩溃。 商业银行在 2008 年以来危机的根源在于其经营模式根本性缺陷。日益复杂的组织体系 与业务结构,过度依赖资本市场不仅导致银行过度承担风险,而且扩大了风险的传染性。彻 底解决该问题必须借助于强有力的结构化监管措施,包括建立防火墙安排,降低银行体系对 资本市场的依赖性,严格限制商业银行资本投资,降低金融机构之间的相互关联性等(中国 银监会,2012)。 从规模来看,商业银行的资产是寿险业的 7 倍,财产险业的 3.5 倍。银行业的资产是保 险业资产的 1.7 倍。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是发放贷款,约占其 60%的资产。存款占商业银行 负债的 65%。因此商业银行较保险业更依赖于借款。权益/总资产的杠杆,在商业银行业和

人身保险业基本相同。保险业的借款约占银行业借款金额的9.4%。 (五)保险业系统性风险中人身险和财产险的区别 Schimek(2008)研究发现,即使是在2008金融危机中损失严重的AIG集团,在2008 年第三季度末其财产保险业的资本充足率仍维持在较好的水平。然而, Scism(2009)的研 究显示,寿险业在这次危机中的表现要差很多,源于其为了实现良好的资产负债匹配,受到 资本市场波动的较大冲击,同时寿险业提供了大量的保证收益产品,在危机中更容易受损。 Wallison(2009)认为财险业产品的保障周期较寿险业短,因此财险业必须持有更多的 流动资本以应对其负债,因此财险业的系统性风险比寿险业更小。在寿险业,由于其经营杠 杆较高,当保单持有人的提现行为导致保险人以较低价格处置中长期资产时,更容易陷入困 境( Harrington,209)。 在保险行业内部,人身保险业与财产保险业的经营模式差异,使得其产生系统性风险的 可能性也有较大差异。人身保险行业的经营周期较财产保险业长,因此其面临的流动性风险 ( liquidation risk)也较大(Weis,2010)。 人身保险业中,除了健康保险外,保险责任一般持续时间较长;财产保险业的保险责仼 时间较短,大多在一年以内( Weiss,2010)。保险业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区别主要是,人身保 险业更倾向于投资公司债券和外国债券。通过投资来联系保险和银行业。银行业经常发行长 期债券,适合人身险公司;银行发行的商业票据,对财产险公司具有吸引力。财产保险业较 人身保险业更依赖于权益资本( captial funding)。权益资本占到财产保险业的35%,但仅占 人身保险业的10.4%。可能的解释是财产险业的损失更不可预测,相对于人身保险业的死亡 率预测 二、保险业系统重要性机构 (一)保险业系统重要性活动界定 根据日内瓦协会对保险业系统性风险活动的分析,其将保险业的经营活动分为核心经营 活动和非核心经营活动( Geneva association,2010a),在运用前述关于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 特征对这些活动进行分析,以判断其是否具有系统性风险。通过对保险公司各项活动的系统 性分析而不是将保险公司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评价,可有效甄别系统性风险。 保险业的经营活动包括:投资管理活动,即将保单持有人或者股东的资金用于投资;传 统保险业务;风险转移活动,包括再保险和风险连结证券(S)等;融资活动和流动性管 理;信用保证业务,包括信用保证保险、金融担保和信用违约掉期(CDS( Geneva Association 2010a)等 通过对上述经营活动的逐项分析,日内瓦协会认为( Geneva association,2010a),在投 资管理活动中,无论金融市场风险传播速度有多快,保险业的资产负债管理(ALM)和战 略资产分配活动都不具有系统性风险,主要是由于保险业投资活动的规模占GDP的份额较 小,不足以产生系统性风险。 保险业的传统保险业务,包括承保灾难性风险、承保长期风险、赎回业务、嵌入式保证

人身保险业基本相同。保险业的借款约占银行业借款金额的 9.4%。 (五)保险业系统性风险中人身险和财产险的区别 (五)保险业系统性风险中人身险和财产险的区别 (五)保险业系统性风险中人身险和财产险的区别 (五)保险业系统性风险中人身险和财产险的区别 Schimek(2008)研究发现,即使是在 2008 金融危机中损失严重的 AIG 集团,在 2008 年第三季度末其财产保险业的资本充足率仍维持在较好的水平。然而,Scism(2009)的研 究显示,寿险业在这次危机中的表现要差很多,源于其为了实现良好的资产负债匹配,受到 资本市场波动的较大冲击,同时寿险业提供了大量的保证收益产品,在危机中更容易受损。 Wallison(2009)认为财险业产品的保障周期较寿险业短,因此财险业必须持有更多的 流动资本以应对其负债,因此财险业的系统性风险比寿险业更小。在寿险业,由于其经营杠 杆较高,当保单持有人的提现行为导致保险人以较低价格处置中长期资产时,更容易陷入困 境(Harrington,2009)。 在保险行业内部,人身保险业与财产保险业的经营模式差异,使得其产生系统性风险的 可能性也有较大差异。人身保险行业的经营周期较财产保险业长,因此其面临的流动性风险 (liquidation risk)也较大(Weiss,2010)。 人身保险业中,除了健康保险外,保险责任一般持续时间较长;财产保险业的保险责任 时间较短,大多在一年以内(Weiss,2010)。保险业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区别主要是,人身保 险业更倾向于投资公司债券和外国债券。通过投资来联系保险和银行业。银行业经常发行长 期债券,适合人身险公司;银行发行的商业票据,对财产险公司具有吸引力。财产保险业较 人身保险业更依赖于权益资本(captial funding)。权益资本占到财产保险业的 35%,但仅占 人身保险业的 10.4%。可能的解释是财产险业的损失更不可预测,相对于人身保险业的死亡 率预测。 二、保险业系统重要性机构 保险业系统重要性机构 保险业系统重要性机构 保险业系统重要性机构 (一)保险业系统重要性活动界定 根据日内瓦协会对保险业系统性风险活动的分析,其将保险业的经营活动分为核心经营 活动和非核心经营活动(Geneva Association,2010a),在运用前述关于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 特征对这些活动进行分析,以判断其是否具有系统性风险。通过对保险公司各项活动的系统 性分析而不是将保险公司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评价,可有效甄别系统性风险。 保险业的经营活动包括:投资管理活动,即将保单持有人或者股东的资金用于投资;传 统保险业务;风险转移活动,包括再保险和风险连结证券(ILS)等;融资活动和流动性管 理;信用保证业务,包括信用保证保险、金融担保和信用违约掉期(CDS)( Geneva Association, 2010a)等。 通过对上述经营活动的逐项分析,日内瓦协会认为(Geneva Association,2010a),在 投 资管理活动中,无论金融市场风险传播速度有多快,保险业的资产负债管理(ALM)和战 略资产分配活动都不具有系统性风险,主要是由于保险业投资活动的规模占 GDP 的份额较 小,不足以产生系统性风险。 保险业的传统保险业务,包括承保灾难性风险、承保长期风险、赎回业务、嵌入式保证

寿险等业务,由于保险公司是在减缓经济的冲击,而不是创建系统性风险,即使如承保巨灾 风险等,它只会导致个别保险人的重组,但这是一个有序的过程,因此保险业的传统保险业 务不会产生系统性风险。 保险业的风险转移活动,也不会产生系统性风险。保险公司使用衍生工具进行风险对冲 来管理保险业资产负债表不会产生系统性风险;另一方面,风险转移中的再保险,是阻止系 统性风险产生的有效工具( Swissre,2003);再次,保险人持有的保险连结证券规模较小, 对金融系统的影响有限 在融资活动中,通过商业票据或者证券借贷等,在极端的情况之下,其募得的短期资金 若进行不适当的抵押业务,则会产生系统性风险。 信用保证业务中,财务担保行为由于与实体经济还有大部分银行都高度相关,因此是有 很大的风险性的;信用违约掉期风险的大小,贬值的速度以及与金融市场深厚联系意味着保 险公司(或其他任何金融机构)在这个方面是可能存在系统风险性的 综上所述,对保险业经营行为的分析可以得出结论,传统的保险经营和投资等活动并不 会产生系统性风险,但其中的两项非核心业务,即保险业资产负债表以外的衍生品交易,包 括信用违约掉期业务,通过商业票据和证券借贷募得资金的管理不当等,会产生系统性风险 (二)保险业系统重要性机构的识别 国际清算银行(BIS)对金融业尤其是银行业的系统性风险识别提供了三种方法,即指 标预警法、前瞻性市场分析法Ⅰ(单变量法)和前瞻性市场分析法Ⅱ(多变量法)以及状态 转化法(龚明华,2010) 在保险业,通过对保险业系统性风险活动的界定后,可运用定量和定性的指标来分析判 断保险业系统重要性机构( Geneva association,2011)。 针对前述系统重要性保险活动,日内瓦协会通过设计定量指标进行测算。主要包括规模 指标、相关性指标、可替代性指标和时间因素等定量指标 对于定性指标,包括通过流动性风险管理框架实现有效的风险管理;综合的监督和有效 的信息披露;保险人在各自的流动性市场上的作用 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IAIS)建议在评估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GSIs)时分三个步骤: 即数据收集、以指标为基础的数据评估、监管判断和验证过程。 三、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监管 保险业系统重要性风险的监管事关金融稳定,而宏观审慎政策的直接目标即为应对系统 风险( borio,2003; Crocket,2000)。因此系统重要性风险的监管,首先需对宏观审慎相关 的文献做全面的梳理。 (一)微观审慎和宏观审慎 根据 Clement(2010)的研究,“宏观审慎”是库克委员会(巴塞尔委员会的前身)在 上世纪70年代末的一份未发表的文件中首次提出的。此后,宏观审慎逐渐演化为与宏观经 济风险相关的监管的系统起源( Borio,2009)。BIS(1986)认为宏观审慎是提高金融系统

寿险等业务,由于保险公司是在减缓经济的冲击,而不是创建系统性风险,即使如承保巨灾 风险等,它只会导致个别保险人的重组,但这是一个有序的过程,因此保险业的传统保险业 务不会产生系统性风险。 保险业的风险转移活动,也不会产生系统性风险。保险公司使用衍生工具进行风险对冲 来管理保险业资产负债表不会产生系统性风险;另一方面,风险转移中的再保险,是阻止系 统性风险产生的有效工具(Swissre,2003);再次,保险人持有的保险连结证券规模较小, 对金融系统的影响有限。 在融资活动中,通过商业票据或者证券借贷等,在极端的情况之下,其募得的短期资金 若进行不适当的抵押业务,则会产生系统性风险。 信用保证业务中,财务担保行为由于与实体经济还有大部分银行都高度相关,因此是有 很大的风险性的;信用违约掉期风险的大小,贬值的速度以及与金融市场深厚联系意味着保 险公司(或其他任何金融机构)在这个方面是可能存在系统风险性的。 综上所述,对保险业经营行为的分析可以得出结论,传统的保险经营和投资等活动并不 会产生系统性风险,但其中的两项非核心业务,即保险业资产负债表以外的衍生品交易,包 括信用违约掉期业务,通过商业票据和证券借贷募得资金的管理不当等,会产生系统性风险 。 (二)保险业系统重要性机构的识别 保险业系统重要性机构的识别 保险业系统重要性机构的识别 保险业系统重要性机构的识别 国际清算银行(BIS)对金融业尤其是银行业的系统性风险识别提供了三种方法,即指 标预警法、前瞻性市场分析法Ⅰ(单变量法)和前瞻性市场分析法Ⅱ(多变量法)以及状态 转化法(龚明华,2010)。 在保险业,通过对保险业系统性风险活动的界定后,可运用定量和定性的指标来分析判 断保险业系统重要性机构(Geneva Association,2011)。 针对前述系统重要性保险活动,日内瓦协会通过设计定量指标进行测算。主要包括规模 指标、相关性指标、可替代性指标和时间因素等定量指标。 对于定性指标,包括通过流动性风险管理框架实现有效的风险管理;综合的监督和有效 的信息披露;保险人在各自的流动性市场上的作用。 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IAIS)建议在评估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GSIIs)时分三个步骤: 即数据收集、以指标为基础的数据评估、监管判断和验证过程。 三、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监管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监管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监管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监管 保险业系统重要性风险的监管事关金融稳定,而宏观审慎政策的直接目标即为应对系统 风险(Borio,2003;Crocket,2000)。因此系统重要性风险的监管,首先需对宏观审慎相关 的文献做全面的梳理。 (一)微观审慎和宏观审慎 根据 Clement(2010)的研究,“宏观审慎”是库克委员会(巴塞尔委员会的前身)在 上世纪 70 年代末的一份未发表的文件中首次提出的。此后,宏观审慎逐渐演化为与宏观经 济风险相关的监管的系统起源(Borio,2009)。 BIS(1986)认为宏观审慎是提高金融系统

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的工具。在本世纪初以来,宏观审慎的含义不断丰富,尤其是 Crockett (2000在BIS的一次演讲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宏观审慎引起越来越广泛的关注,与其相关的文献也很丰富(如 Galati,2010;FSB、IMF、BIS,2011)。 关于宏观审慎的目标,BIS、G20(2011)认为是维护金融稳定,避免由于金融不稳定 导致的损失。 Brunnermeier(2009)认为宏观审慎是平滑经济繁荣和萧条的更替的工具。另 外一种观点认为宏观审慎是为了限制系统的风险,这种系统风险会对宏观经济造成巨大的损 失( Borio、 Drehmann,2009)。 关于宏观审慎工具的大部分文献, Caruana(2010)认为监管是应对系统重要性风险的 重要部分,但由于系统性风险的复杂性,还需要其他工具的配合。 Hannoun(2010)认为微 观审慎工具主要用来限定单个金融机构的风险,宏观审慎工具则是用来化解系统性风险的。 BIS(2008)对宏观审慎工具进行了初步梳理,主要围绕如何抑制金融体系的顺周期性 (二)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监管 由于保险业的短期融资和表外衍生品交易可能产生的系统性风险(赵桂芹,2012),对 现有的保险监管体系形成了较大的挑战。苏黎世金融服务集团认为( Zurich Financial Services Group,2010),保险监管改革需考虑三方面的因素:保险集团的全面协调审慎监管;当经 济危机时资产价格的极度变动,保险人需提高敏感性和灵敏度;保险人偿付能力受损时对保 单持有人的保护。 Harrington(209)指出,对系统性风险和陷入困境保险人的过度监管, 会损害市场规律。瑞士再保险( Sigma,2010.3)认为,过于保守的资本金要求可能导致保 险产品的费率过高,尤其是对于资本密集型保险产品。 日内瓦协会的报告分析了全球现有的监管制度对系统重要性风险活动的监管措施。代表 性的有欧盟执行的偿付能力Ⅱ、美国执行的风险基础资本制度(RBC)和瑞土执行的偿付能 力测试(SST)。欧盟的偿付能力Ⅱ和瑞士偿付能力测试的原理基本相同,报告还对偿付能 力Ⅱ以及巴塞尔协议Ⅱ的监管框架进行了比较分析( Geneva Association,2010a)。 保险监管的最终目的是保护保单持有者利益,即确保保险公司能够在保单持有人提出索 赔时进行赔付。另一方面,监管的目的是将偿付能力不足的数量减少到可接受的最低水平 并将其对保单持有人的负面冲击降至最低程度。日内瓦协会指出保险业系统重要性风险监管 分为两步( Geneva association,2011),首先是识别系统重要性活动,其次是对系统重要性 活动赋予具体的指标,从而判断系统重要性机构,并进行相应的重点监管。在此过程中,如 果运用错误的评估方法,可能导致有的公司的系统重要性风险活动未被发现,或者不包含系 统重要性风险活动的公司被纳入系统重要性机构,这都对保险业的发展有害,且浪费监管资 IAIS需引领宏观审慎监管,协调不冋监管机构之间的关系,制定监管标准和指标。现 有保险业监管机构需收集数据对系统重要性活动和机构进行评估。 在保险业系统重要性监管上,不得不提及偿付能力监管。 Gatzert对银行业的巴塞尔Ⅲ

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的工具。在本世纪初以来,宏观审慎的含义不断丰富,尤其是 Crockett (2000)在 BIS 的一次演讲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2008 年金融危机以来,宏观审慎引起越来越广泛的关注,与其相关的文献也很丰富(如 Galati,2010;FSB、IMF、BIS,2011)。 关于宏观审慎的目标,BIS、G20(2011)认为是维护金融稳定,避免由于金融不稳定 导致的损失。Brunnermeier(2009)认为宏观审慎是平滑经济繁荣和萧条的更替的工具。另 外一种观点认为宏观审慎是为了限制系统的风险,这种系统风险会对宏观经济造成巨大的损 失(Borio、Drehmann,2009)。 关于宏观审慎工具的大部分文献,Caruana(2010)认为监管是应对系统重要性风险的 重要部分,但由于系统性风险的复杂性,还需要其他工具的配合。Hannoun(2010)认为微 观审慎工具主要用来限定单个金融机构的风险,宏观审慎工具则是用来化解系统性风险的。 BIS(2008)对宏观审慎工具进行了初步梳理,主要围绕如何抑制金融体系的顺周期性。 (二)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监管 由于保险业的短期融资和表外衍生品交易可能产生的系统性风险(赵桂芹,2012),对 现有的保险监管体系形成了较大的挑战。苏黎世金融服务集团认为(Zurich Financial Services Group,2010),保险监管改革需考虑三方面的因素:保险集团的全面协调审慎监管;当经 济危机时资产价格的极度变动,保险人需提高敏感性和灵敏度;保险人偿付能力受损时对保 单持有人的保护。Harrington(2009)指出,对系统性风险和陷入困境保险人的过度监管, 会损害市场规律。瑞士再保险(Sigma,2010.3)认为,过于保守的资本金要求可能导致保 险产品的费率过高,尤其是对于资本密集型保险产品。 日内瓦协会的报告分析了全球现有的监管制度对系统重要性风险活动的监管措施。代表 性的有欧盟执行的偿付能力Ⅱ、美国执行的风险基础资本制度(RBC)和瑞士执行的偿付能 力测试(SST)。欧盟的偿付能力Ⅱ和瑞士偿付能力测试的原理基本相同,报告还对偿付能 力Ⅱ以及巴塞尔协议Ⅱ的监管框架进行了比较分析(Geneva Association,2010a)。 保险监管的最终目的是保护保单持有者利益,即确保保险公司能够在保单持有人提出索 赔时进行赔付。另一方面,监管的目的是将偿付能力不足的数量减少到可接受的最低水平, 并将其对保单持有人的负面冲击降至最低程度。日内瓦协会指出保险业系统重要性风险监管 分为两步(Geneva Association,2011),首先是识别系统重要性活动,其次是对系统重要性 活动赋予具体的指标,从而判断系统重要性机构,并进行相应的重点监管。在此过程中,如 果运用错误的评估方法,可能导致有的公司的系统重要性风险活动未被发现,或者不包含系 统重要性风险活动的公司被纳入系统重要性机构,这都对保险业的发展有害,且浪费监管资 源。 IAIS 需引领宏观审慎监管,协调不同监管机构之间的关系,制定监管标准和指标。现 有保险业监管机构需收集数据对系统重要性活动和机构进行评估。 在保险业系统重要性监管上,不得不提及偿付能力监管。Gatzert 对银行业的巴塞尔Ⅲ

和保险业的偿付能力Ⅱ进行了比较( Gatzert,2011),认为偿付能力Ⅱ在逆周期管理上弱于 巴塞尔Ⅲ。Do(2008)和 Ashby(2011)对偿付能力Ⅱ的三支柱进行了分析。 Baranof^(2003)在《保险监管趋势》一文中阐述了美国过去200年的保险监管历史。 研究显示,美国保险监管系统是由全面的保险法律法规和监管条例组成,它的建立是基于过 去应对灾难的经验。这项工作是渐进的和动态的,每次危机后,就会出台新的法律法规以保 护消费者。美国保险监管体系的演进可以视为世界范围内其他发达国家保险监管的样本。这 个强大的监管系统缩小了资本要求的监管漏洞,保留了资产分配、合同和市场行为的监管条 例。监管体系对保险合同、负债和资产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力。在这种体系下,一旦保险人产 生流动性风险,监管体系将会有序的发挥作用,以便最小化对消费者的伤害。美国保险监督 官协会(NAIC)创建了一套全面的早期预警系统,部分州政府以及精算师协会等机构也通 过大量的研究为监管机构提供服务。同时,每推出一款新的保险产品,如变额年金产品,监 管机构都要求提供额外的准备金和风险资本。 2008年以来的金融危机暴露出全球性、大型保险集团监管的薄弱之处。保险集团正变 得日益复杂和国际化,各国监管机构协调配合不够。AIG的各子公司很大程度上避免了母公 司的问题,但缺乏有效的集团监督使得非保险子公司的活动对AIG造成了严重损失。保险集 团和监管机构都有意改进对保险集团尤其是跨国集团的监督工作。保险集团国际化程度日益 提高使得建立一致性的国际保险集团监督国际框架更为必要。为此IAIS倡议制定《对在国 际上活跃的保险集团进行监督的国际框架》( Com frame),目的是对国际上活跃的保险集团 进行更加健全和有效的国际监督 四、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评估和计量 (一)保险业系统性风险评估和计量的理论综述 学术界之前对系统性风险的计量研究主要侧重于银行业,对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计量等 文献不够丰富。根据保险业系统重要性风险的评估和计量的现有文献分类,可以将其分为整 体性系统性风险的评估计量和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评估和计量。 1、度量整体系统性风险 度量整体系统性风险的指标,可以分为基于 CoVaR的指标、预警指标、宏观压力测试指 标等。 CoVaR指标: Adrian和 Brunermeier(2009)提出通过 Covar方法测试金融部门的风 险价值,并从杠杆、规模和期限错配等方面计量系统风险。 Acharya, Pedersen, Philippon 和 Richardson(2011)运用系统性预期损失指标( Systemic expected shortfall, SES)衡量资本 不充足的单个机构对整个市场可能造成的风险; HUANG,ZHOU和ZHU(20)通过计算灾 难性风险溢价方法( Distressed insurance premium,DP)来测算系统性风险。 Monica billio, Mila Getmansky, Andrew W.Lo, and Loriana pelizzon(2011)运用主成分分析和格兰杰因果网 络方法(线性以及非线性)判别金融机构网络的资产收益的统计关联性,这种方法是 Co VaR SES、DP指标的有益补充。 Phelim Boyle, Joseph H.T. Kim(2012)在Adan和 Brunermeier (2009) Co VaR方法的启发之下,运用广义有限条件尾部期望( the generalized co- conditonal t al

和保险业的偿付能力Ⅱ进行了比较(Gatzert,2011),认为偿付能力Ⅱ在逆周期管理上弱于 巴塞尔Ⅲ。Doff(2008)和 Ashby(2011)对偿付能力Ⅱ的三支柱进行了分析。 Baranoff(2003)在《保险监管趋势》一文中阐述了美国过去 200 年的保险监管历史。 研究显示,美国保险监管系统是由全面的保险法律法规和监管条例组成,它的建立是基于过 去应对灾难的经验。这项工作是渐进的和动态的,每次危机后,就会出台新的法律法规以保 护消费者。美国保险监管体系的演进可以视为世界范围内其他发达国家保险监管的样本。这 个强大的监管系统缩小了资本要求的监管漏洞,保留了资产分配、合同和市场行为的监管条 例。监管体系对保险合同、负债和资产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力。在这种体系下,一旦保险人产 生流动性风险,监管体系将会有序的发挥作用,以便最小化对消费者的伤害。美国保险监督 官协会(NAIC)创建了一套全面的早期预警系统,部分州政府以及精算师协会等机构也通 过大量的研究为监管机构提供服务。同时,每推出一款新的保险产品,如变额年金产品,监 管机构都要求提供额外的准备金和风险资本。 2008 年以来的金融危机暴露出全球性、大型保险集团监管的薄弱之处。保险集团正变 得日益复杂和国际化,各国监管机构协调配合不够。AIG 的各子公司很大程度上避免了母公 司的问题,但缺乏有效的集团监督使得非保险子公司的活动对 AIG 造成了严重损失。保险集 团和监管机构都有意改进对保险集团尤其是跨国集团的监督工作。保险集团国际化程度日益 提高使得建立一致性的国际保险集团监督国际框架更为必要。为此 IAIS 倡议制定《对在国 际上活跃的保险集团进行监督的国际框架》(ComFrame),目的是对国际上活跃的保险集团 进行更加健全和有效的国际监督。 四、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评估和计量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评估和计量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评估和计量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评估和计量 (一)保险业系统性风险评估和计量的理论综述 学术界之前对系统性风险的计量研究主要侧重于银行业,对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计量等 文献不够丰富。根据保险业系统重要性风险的评估和计量的现有文献分类,可以将其分为整 体性系统性风险的评估计量和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评估和计量。 1、度量整体系统性风险 度量整体系统性风险的指标,可以分为基于 CoVaR 的指标、预警指标、宏观压力测试指 标等。CoVaR 指标:Adrian 和 Brunermeier(2009)提出通过 CoVaR 方法测试金融部门的风 险价值,并从杠杆、规模和期限错配等方面计量系统风险。Acharya,Pedersen,Philippon 和 Richardon(2011)运用系统性预期损失指标(Systemic expected shortfall,SES)衡量资本 不充足的单个机构对整个市场可能造成的风险;HUANG,ZHOU 和 ZHU(2011)通过计算灾 难性风险溢价方法(Distressed insurance premium,DIP)来测算系统性风险。Monica Billio, Mila Getmansky, Andrew W. Lo, and Loriana Pelizzon(2011)运用主成分分析和格兰杰因果网 络方法(线性以及非线性)判别金融机构网络的资产收益的统计关联性,这种方法是 CoVaR、 SES、DIP 指标的有益补充。Phelim Boyle,Joseph H.T. Kim(2012)在 Adrian 和 Brunermeier (2009)CoVaR 方法的启发之下,运用广义有限条件尾部期望(the generalized co-conditonal t ail

expectation, CoCHE)方法度量系统性风险,并使用历史数据进行计算,描述如何通过风险 计提实现逆周期的系统性风险监管。 Hua Chen,J, David Cummins, Krupa S MayA.weis2013)在 HUANG,ZHOU和ZHU(2011)在DP方法以及 Acharya, Pedersen, Philippon和 Richardson(201)SES方法的基础上,首次利用信用违约掉期价差( CDSs spreads 和股票盘中价格等高频数据度量保险业的系统性风险,同时运用线性和非线性格兰杰检验判 断银行业和保险业风险传播的相互关系并进行了压力测试。实证结果表明,在未消除条件异 方差性前,银行业和保险业间的风险传播是双向的;但在利用 GARCH模型消除条件异方差 性后,银行业对于保险业的冲击程度更为强烈和持久,压力测试结果也显示系统性风险会由 银行业传导至保险业,反之不然。 Borio(2010)提出了关于宏观审慎监管的预警指标,预 测效果较好,且对金融失衡和内生周期的冲击也有所体现,预警研究的主要目的是预测系统 性风险,重点关注即将发生的事件。 Drehmann通过宏观压力测试,重现金融体系对于外生 冲击的反应,但对金融系统和宏观经济的相互影响难以界定( Drehmann,2009)。另外, Billio (2010)提出了通过格兰杰因果检验( Grange causality tests)和序列协相关系数( serial correlation coefficient)等计量方法来评估系统性风险的“四L",即流动性( (liquidity)、杠杆 率( leverage)、关联性( linkage)和损失(loss),通过公开取得的数据,这些指标可判断市 场的混乱状况。由于金融市场的复杂性,通过一组指标来判断风险是远远不够的 Alen(2001)强调了在硏究系统性风险时需要测算不同金融机构之间的关联性。 2、度量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的风险 日内瓦协会提出保险机构系统性风险的两步法( Geneva association,2011)。第一步, 监管机构对保险市场和产品的监管;运用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和国际保险监督官委员会 (LAS)关于系统性风险的标准,识别潜在潜在的系统性风险和市场。第二步,国家层面的 监管和团体监管:发现从事系统重要性风险活动的保险公司。 (二)保险业系统性风险评估和计量的实践 IAIS于2012年提出关于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认定方法,主要分为三步,即数据收集 方法评估、监督判断和验证程序。数据收集,首先是明确数据收集范围,对保险集团资产在 600亿美元以上,且国外保费占比不低于5%;保险集团资产在2000亿美元以上,且国外保 费占比在0-5%之间;个别保险机构,其主营业务为财务保证保险的,也纳入监控范围;数 据质量方面,由于会计准则的差异以及不同地区对个别保险条款理解的不同,国际保险监督 官协会需要协调各国保险监管机构合作以调整相应的数据。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的评估方法 和巴塞尔委员会关于系统重要性银行机构的评估方法相似。但由于保险业和银行业经营的差 异性,选取的指标如下,(1)规模:在保险业,规模越大的公司,则越能体系系统重要性。 (2)跨国经营业务比例:主要考察保险机构的经营失败对全球金融系统的影响。(3)相关 性:系统性风险会在金融系统不同机构的相互影响间传染。(4)非传统和非保险业务:系统 性风险在非传统和非保险业务的经营失败时危害性更大。(5)可替代性:当金融体系中一家 机构经营的业务难以被替代时,其产生系统性风险的可能性增大

expectation, CoCTE)方法度量系统性风险,并使用历史数据进行计算,描述如何通过风险 计提实现逆周期的系统性风险监管。Hua Chen ,J. David Cummins,Krupa S. Viswanathan 和 Mary A. Weiss(2013)在 HUANG,ZHOU 和 ZHU(2011)在 DIP 方法以及 Acharya,Pedersen, Philippon 和 Richardon(2011)SES 方法的基础上,首次利用信用违约掉期价差(CDSs spreads) 和股票盘中价格等高频数据度量保险业的系统性风险,同时运用线性和非线性格兰杰检验判 断银行业和保险业风险传播的相互关系并进行了压力测试。实证结果表明,在未消除条件异 方差性前,银行业和保险业间的风险传播是双向的;但在利用 GARCH 模型消除条件异方差 性后,银行业对于保险业的冲击程度更为强烈和持久,压力测试结果也显示系统性风险会由 银行业传导至保险业,反之不然。Borio(2010)提出了关于宏观审慎监管的预警指标,预 测效果较好,且对金融失衡和内生周期的冲击也有所体现,预警研究的主要目的是预测系统 性风险,重点关注即将发生的事件。Drehmann 通过宏观压力测试,重现金融体系对于外生 冲击的反应,但对金融系统和宏观经济的相互影响难以界定(Drehmann,2009)。另 外 ,Billio (2010)提出了通过格兰杰因果检验(Grange causality tests)和序列协相关系数(serial correlation coefficient)等计量方法来评估系统性风险的“四 L”,即流动性(liquidity)、杠 杆 率(leverage)、关联性(linkage)和损失(loss),通过公开取得的数据,这些指标可判断市 场的混乱状况。由于金融市场的复杂性,通过一组指标来判断风险是远远不够的。 Allen(2001)强调了在研究系统性风险时需要测算不同金融机构之间的关联性。 2、度量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的风险 日内瓦协会提出保险机构系统性风险的两步法(Geneva Association,2011)。 第 一 步 , 监管机构对保险市场和产品的监管;运用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和国际保险监督官委员会 (IAIS)关于系统性风险的标准,识别潜在潜在的系统性风险和市场。第二步,国家层面的 监管和团体监管;发现从事系统重要性风险活动的保险公司。 (二)保险业系统性风险评估和计量的实践 IAIS 于 2012 年提出关于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认定方法,主要分为三步,即数据收集、 方法评估、监督判断和验证程序。数据收集,首先是明确数据收集范围,对保险集团资产在 600 亿美元以上,且国外保费占比不低于 5%;保险集团资产在 2000 亿美元以上,且国外保 费占比在 0-5%之间;个别保险机构,其主营业务为财务保证保险的,也纳入监控范围;数 据质量方面,由于会计准则的差异以及不同地区对个别保险条款理解的不同,国际保险监督 官协会需要协调各国保险监管机构合作以调整相应的数据。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的评估方法 和巴塞尔委员会关于系统重要性银行机构的评估方法相似。但由于保险业和银行业经营的差 异性,选取的指标如下,(1)规模:在保险业,规模越大的公司,则越能体系系统重要性。 (2)跨国经营业务比例:主要考察保险机构的经营失败对全球金融系统的影响。(3)相关 性:系统性风险会在金融系统不同机构的相互影响间传染。(4)非传统和非保险业务:系统 性风险在非传统和非保险业务的经营失败时危害性更大。(5)可替代性:当金融体系中一家 机构经营的业务难以被替代时,其产生系统性风险的可能性增大

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对上述五类指标赋予不同的权重,其中非传统和非保险业务的权重 约为40-50%,相关性指标的权重为30-40%,其余指标各占约5% 五、208年以来金融危机中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体现及其 原因 (一)2008年以来金融危机中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体现 以美国国际集团(AIG)为代表的保险企业,在2008年以来的金融危机中受到重创 政府将最初850亿美元的政府救助追加到1825亿美元( Harrington,2009)。AlG的组织结 构复杂,它的旗下有70家保险公司和175家非保险业经营机构,在全球130个国家开展业 务,在发生危机前的2006年底,其国内财险业保费收入占比为32.5%,国内寿险业和退休 金业务占比为14.8%,国外保险业务收入占比为39.6%,以AGFP为代表的金融产品部门收 入占比为8.6%。然而到了2008年底,由于国际信用评级机构标普和穆迪下调对AIG的信用 评级,该集团的经营状况急剧恶化( AIG SC Form10-K,2008)。 (二)2008年以来金融危机中保险业系统性风险产生的原因 本轮危机中,大多数的研究都认为AIG的失败是由于证券借贷业务和抵押贷款支持证券 (MBS)所致( Harrington,2009; Sjostrum,2009)。 Baranoff(2011)分析了2008年以来 的金融危机中AIG严重受损的内外部原因 导致危机的外部(宏观)因素 导致危机的内部因素 在市场上对评级机构的依 AlG强劲的保险业务经营提供了高信用评 赖导致错误“信任” 级。高信用评级使高度复杂的金融创新者在AG 控股公司之下创建AIG金融产品公司(即 AIGFP)。AIG开始出售信用违约掉期(CDSs) 及其他衍生工具。 住房市场的泡沫(权利思 AIGFP对CDSs增加的需求做出回应,提 想)导致了次贷和贷款抵押担保 供“面上的保险”。CDSs成为银行次贷证券化 证券(MBSs)(证券)的坏账的 和债务增长的推动者。尽管 AIGFP有严格的指 增长 导方针,但是循环运动使它覆盖了次贷。当房 地产泡沫破灭, AIGFP是许多银行的“面上的 安全网”的持有人。流动性危机爆发 宽松的银行和储蓄监管使 2008年 AIGFP在CDSs的业务规模增长到 银行从高信用评级提供者处使 了5000亿美元。没有对该业务的经营情况的检 用CDSs。没有对金融衍生工具 査和制衡。储蓄监管者指出他们缺乏专业知识 的监管(自由市场思想)。保险 没有对衍生品的监管法规,就无法使CDSs透明 监管机构不包括对AIG控股公 化 司非保险业务和 AIGFP进行监 CDSs合同的错误设计使AG在信用降级

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对上述五类指标赋予不同的权重,其中非传统和非保险业务的权重 约为 40-50%,相关性指标的权重为 30-40%,其余指标各占约 5%。 五、2008 年以来金融危机中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体现及其 年以来金融危机中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体现及其 年以来金融危机中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体现及其 年以来金融危机中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体现及其 原因 (一)2008 年以来金融危机中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体现 以美国国际集团(AIG)为代表的保险企业,在 2008 年以来的金融危机中受到重创, 政府将最初 850 亿美元的政府救助追加到 1825 亿美元(Harrington,2009)。 AIG 的组织结 构复杂,它的旗下有 70 家保险公司和 175 家非保险业经营机构,在全球 130 个国家开展业 务,在发生危机前的 2006 年底,其国内财险业保费收入占比为 32.5%,国内寿险业和退休 金业务占比为 14.8%,国外保险业务收入占比为 39.6%,以 AIGFP 为代表的金融产品部门收 入占比为 8.6%。然而到了 2008 年底,由于国际信用评级机构标普和穆迪下调对 AIG 的信用 评级,该集团的经营状况急剧恶化(AIG SC Form 10-K,2008)。 (二)2008 年以来金融危机中保险业系统性风险产生的原因 本轮危机中,大多数的研究都认为 AIG 的失败是由于证券借贷业务和抵押贷款支持证券 (MBSs)所致(Harrington,2009;Sjostrum,2009)。 Baranoff(2011)分析了 2008 年以来 的金融危机中 AIG 严重受损的内外部原因: 导致危机的外部(宏观)因素 导致危机的内部因素 在市场上对评级机构的依 赖导致错误“信任” → AIG 强劲的保险业务经营提供了高信用评 级。高信用评级使高度复杂的金融创新者在AIG 控股公司之下创建 AIG 金融产品公司(即 AIGFP)。 AIG 开始出售信用违约掉期(CDSs) 及其他衍生工具。 住房市场的泡沫(权利思 想)导致了次贷和贷款抵押担保 证券(MBSs)(证券)的坏账的 增长。 → AIGFP 对 CDSs 增加的需求做出回应,提 供“面上的保险”。CDSs 成为银行次贷证券化 和债务增长的推动者。尽管 AIGFP 有严格的指 导方针,但是循环运动使它覆盖了次贷。当房 地产泡沫破灭,AIGFP 是许多银行的“面上的 安全网”的持有人。流动性危机爆发。 宽松的银行和储蓄监管使 银行从高信用评级提供者处使 用 CDSs。没有对金融衍生工具 的监管(自由市场思想)。保险 监管机构不包括对 AIG 控股公 司非保险业务和 AIGFP 进行监 → 2008 年 AIGFP 在 CDSs 的业务规模增长到 了 5000 亿美元。没有对该业务的经营情况的检 查和制衡。储蓄监管者指出他们缺乏专业知识。 没有对衍生品的监管法规,就无法使 CDSs 透明 化。 CDSs 合同的错误设计使 AIG 在信用降级

时对现金抵押品的要求快速增长。 AIGFP的流 动性危机对于整个集团来说都是不透明的。它 们错误的金融模型忽略了对一些重要假设的解 释。CDSs过去和现在都不是保险合同,因此, 它缺乏“安全阀门” 保险监管机构对于AG经 AIG保险单位的证券借贷业务和在MBSs方 营保险业务的公司和保险产品 面的投资均远超过监管指标。AlG必须提供现 的监管一直很严格。 金池以达到保险监管要求。公司并没有出售刚 刚收购的有毒资产。这些业务同时继续使AIG 逐渐耗尽现金,恶化了流动性危机。保险监管 机构不允许动用保险公司的1万亿美元的资产 援助 AIGFP,一个非保险实体。 金融市场危机的爆发和雷 在资本市场找解决方案的努力失败,美国 曼兄弟的倒闭。美国政府认识到 政府提供了1825亿美元的援助。 AIGFP在全球范围的业务之间 的相互联系 AIGFP于1987年由AIG的控股公司创建, HArrow和 Dannis(2008)认为其逐步演 化成高盛、美林等投资银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该公司为客户提供创新性的解决方案,包括 释放流动性、消除债务以及应对利率上升和汇率波动等。在危机期间,正如保险行业大多数 公司一样,AG保险业务的经营稳健的。AIG的保单持有人没有赔钱,AIG也没有拒绝支 付赔款。尽管需要流动性,AlG的保险机构仍然稳定。只是因为CDSs使AlG流动性枯竭 在没有CDSs的崩溃下,文献中讨论的保险业核心业务是不会造成AIG危机的。 六、保险业系统性风险防范政策 (一)保险业系统性风险防范理论综述 关于系统性风险的防范, Turner(2010)认为需要建立一套宏观审慎政策工具,使监管 当局有能力有效直接影响市场。 Hannoun(Bls,2010)表示需要在微观审慎监管的基础上, 需要政策制定者考虑宏观审慎工具来防范系统性风险。BIS(2008)对宏观审慎政策工具进 行了梳理和分析。另外,从不同角度对宏观审慎工具进行分类,可以将其分为时间维度和界 面维度、相机抉择与确定规则、数量限制和价格限制等(张健华,2012)。李扬(2010)指 出,美国的“新监管法案”着力于防范系统性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成立全国性的保险监管 当局。由于此前保险机构的监管职责仅在州政府一级,为吸取AIG集团在本轮危机中的教训, 法案决定在财政部内设联邦保险办公室,监管保险行业的系统性风险。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防范中,日内瓦协会认为,寿险业的系统性风险可以通过产品设计 予以缓解( Geneva Association,2010b)。其将寿险业分为储蓄和退休产品、零售保险产品

AIGFP 于 1987 年由 AIG 的控股公司创建,O'Harrow 和 Dannis(2008)认为其逐步演 化成高盛、美林等投资银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该公司为客户提供创新性的解决方案,包括 释放流动性、消除债务以及应对利率上升和汇率波动等。在危机期间,正如保险行业大多数 公司一样,AIG 保险业务的经营稳健的。AIG 的保单持有人没有赔钱,AIG 也没有拒绝支 付赔款。尽管需要流动性,AIG 的保险机构仍然稳定。只是因为 CDSs 使 AIG 流动性枯竭。 在没有 CDSs 的崩溃下,文献中讨论的保险业核心业务是不会造成 AIG 危机的。 六、保险业系统性风险防范政策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防范政策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防范政策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防范政策 (一)保险业系统性风险防范理论综述 关于系统性风险的防范,Turner(2010)认为需要建立一套宏观审慎政策工具,使监管 当局有能力有效直接影响市场。Hannoun(BIS,2010)表示需要在微观审慎监管的基础上, 需要政策制定者考虑宏观审慎工具来防范系统性风险。BIS(2008)对宏观审慎政策工具进 行了梳理和分析。另外,从不同角度对宏观审慎工具进行分类,可以将其分为时间维度和界 面维度、相机抉择与确定规则、数量限制和价格限制等(张健华,2012)。李扬(2010)指 出,美国的“新监管法案”着力于防范系统性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成立全国性的保险监管 当局。由于此前保险机构的监管职责仅在州政府一级,为吸取 AIG 集团在本轮危机中的教训 , 法案决定在财政部内设联邦保险办公室,监管保险行业的系统性风险。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防范中,日内瓦协会认为,寿险业的系统性风险可以通过产品设计 予以缓解(GenevaAssociation,2010b)。其将寿险业分为储蓄和退休产品、零售保险产品、 管。 时对现金抵押品的要求快速增长。AIGFP 的流 动性危机对于整个集团来说都是不透明的。它 们错误的金融模型忽略了对一些重要假设的解 释。CDSs 过去和现在都不是保险合同,因此, 它缺乏“安全阀门” 保险监管机构对于 AIG 经 营保险业务的公司和保险产品 的监管一直很严格。 → AIG 保险单位的证券借贷业务和在 MBSs 方 面的投资均远超过监管指标。AIG 必须提供现 金池以达到保险监管要求。公司并没有出售刚 刚收购的有毒资产。这些业务同时继续使 AIG 逐渐耗尽现金,恶化了流动性危机。保险监管 机构不允许动用保险公司的 1 万亿美元的资产 援助 AIGFP,一个非保险实体。 金融市场危机的爆发和雷 曼兄弟的倒闭。美国政府认识到 AIGFP 在全球范围的业务之间 的相互联系。 → 在资本市场找解决方案的努力失败,美国 政府提供了 1825 亿美元的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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