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本主管藝術文化之機關為文化廳,設長官乙名,下分為長官官房、文 化部、文化財部。及日本藝術院、各種需蟻會和11獨立行政法人。 二、文化廳之之主要業務為 (一)文化振興政策之推勃與國紧文化交流 1,文化藝術振興基本法奥文化藝術振典之相關基本方針 2.振興文化之预算、税制措施,包括1.预算之编列·2税制問题 3.推動文化義工 4推動國際文化交流 (二)藝術文化之振興 L.文化藝衔術创造针畫 2举辦藝衔的 3,现代日本文學之翻泽·普及事業 4地區文化之振興○做法是「依據文化藝術创造之城市」之支援 事業O国民文化節○全国高中综合文化節 5獨立行政法人日本藝術文化振興會 (三)文化財之保存奥活用:(1)文化財保措施之制定·(2)與文化財 相關設施之合作,(3)經由文化財來推動國際交流· (四)著作品之保護與利用:(1)著作權制度之概要,(2)促進著作品靈 活圓滑之運用與流通,(3)推動學習著作權之計畫,(4)国際問题 之對應 (五)现行國語問题之针策 (六)宗教行政 :黄料時間及來源:93年8月9日,台北驻日經濟文化代表處文化组 1616 一、日本主管藝術文化之機關為文化廳,設長官乙名,下分為長官官房、文 化部、文化財部。及日本藝術院、各種審議會和 11 獨立行政法人。 二、文化廳之之主要業務為 (一)文化振興政策之推動與國際文化交流 1.文化藝術振興基本法與文化藝術振興之相關基本方針 2.振興文化之預算、稅制措施,包括 1.預算之編列。2.稅制問題 3.推動文化義工 4.推動國際文化交流 (二)藝術文化之振興 1.文化藝術創造計畫 2.舉辦藝術節 3.現代日本文學之翻譯‧普及事業 4.地區文化之振興 ○做法是「依據文化藝術創造之城市」之支援 事業 ○國民文化節○全國高中綜合文化節 5.獨立行政法人日本藝術文化振興會 (三)文化財之保存與活用:(1)文化財保護措施之制定,(2)與文化財 相關設施之合作,(3)經由文化財來推動國際交流。 (四)著作品之保護與利用:(1)著作權制度之概要,(2)促進著作品靈 活圓滑之運用與流通,(3)推動學習著作權之計畫,(4)國際問題 之對應 (五)現行國語問題之對策 (六)宗教行政。 註:資料時間及來源:93 年 8 月 9 日,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文化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