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毒性作用的重要依据。 3人体每日允许摄入量(AD ,☆体气日允许分量D是指人类终生每日黄入的该化学物质不危害人体健康的 ADI值当然不可能由人体试验进行测定,它是由动物试验结果换算而来。考虑到动物与 人的种间差异,再考虑各人的个体差异即各人对该化学物质敏感差异,以此确定安全系数, 然后讲行计算。安全系数诵常取100,则换算公式加下: 人体每日允许摄入量ADI 动物最大无作用剂量(MNL)XI/1O(mg/kg体重 全部摄取食品中的总 允许 人类每日允许摄入的化学物质不仅来源于食物,还可能来源于饮水和空气等。因此,必 须首先确定该物质来源于食品的量占总量的比例,才能据此由ADI值计算该物质在食品中 的最高容许量。一般情况下,通过食品进入人体的达到80%-85%,而来自饮水、空气等其 他途径者不足15%。 5.各种食品中最高允许量 要确定一种化学物质在人体内所摄取的各种食品中的最高允许量,则需要了解含该物质 的食品种类,并了解各种食品的每日摄入量。对多种类食品,必要时还要了解各种食品最高 允许量是否相同,然后根据以上情况再进行计算。 6各种食品中的允许量标准 以上述各种食品最高允许含量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适当作调整,制订成标准。 如果食品中实际含量低于最高允许量时,应将实际含量作为允许量标准。如果实际含量高 最高允许量时,则应找出原因并设法降低。原则上,允许量标准不能超过最高允许含量。 在具体制订时,还应考虑化学物质的毒性、特点和实际摄入情况,将标准从严制订或略加放 宽。考虑的因素常有以下几点: ()考虑该化学物质在人体内的积蓄性及代谢特点,不易排遭或解毒者从严】 (2)考虑该化学物质的毒性特点 生严重后果(如致癌、致畸、 致突变等)者从严 (3)考虑含有该物质的食品的食用情况,长时间大量食用者从严。 (④)考虑食用对象,供儿童、病人食用者从严。 (5)考虑该化学物质在烹调加工过程中的稳定性,稳定性强者从严 由上述情况得知,制订食品中某化学物质的允许量标准时,带有一定的相对性。故标准 制订后,还应进行验证。此外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允许量标准还应不断进行修订。 )其他理化指标及微生物指标的制订程序 其他理化指标种类很多,但都是从保证卫生的角度制订的,制订这些指标首先要收集样 品,对样品进行分析测定,得出数据后进行分析,根据我国国情、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综合考虑,最后确定关键性的指标。 微生物指标的制订程序基本相同,只是在制订时对采样的要求更为严格,因为采样如果 不严格,测得的数据就不具有代表性,作为制订标准的依据就失去了准确性。由于食品的 工批号、原料情况(来源、种类、地区、季节等)、加工方法、运输、保藏条件、销售中的 各个环节(例如有无防蝇、防污染、防蝶螂及防鼠等设备)及销售人员的责任心和卫生认识 水平都影响若食品卫生质量,所以国家标准GB4789.1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总则》中 规定:样品种类可分为大样、中样和小样三种,大样系指一整批,中样是从样品各部分取得 的混合样品, 小样系指做分析用,称为检样,检料 般以25g为准, 中样以20鲍为准: 样必须在无菌操作下进行,采样用具,如深子、萨子、匙、采样器、试管、口瓶、剪子利 开罐器等,必须是无茵的:样品种类如袋、瓶和罐装者,应取完整的未开封的。如果样品很 大,则需用无菌采样器取样,样品是固体粉末,应边取边混合,是液体的,通过振摇即可混 质毒性作用的重要依据。 3.人体每日允许摄入量(ADI) 人体每日允许摄人量(ADD 是指人类终生每日摄入的该化学物质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剂 量,以 mg/kg 体重表示。 ADI 值当然不可能由人体试验进行测定,它是由动物试验结果换算而来。考虑到动物与 人的种间差异,再考虑各人的个体差异即各人对该化学物质敏感差异,以此确定安全系数, 然后进行计算。安全系数通常取 100,则换算公式如下: 人体每日允许摄入量(ADI)=动物最大无作用剂量(MNL) X1/100(mg/kg 体重) 4.全部摄取食品中的总允许量 人类每日允许摄入的化学物质不仅来源于食物,还可能来源于饮水和空气等。因此,必 须首先确定该物质来源于食品的量占总量的比例,才能据此由 ADI 值计算该物质在食品中 的最高容许量。一般情况下,通过食品进入人体的达到 80%-85%,而来自饮水、空气等其 他途径者不足 15%。 5.各种食品中最高允许量 要确定一种化学物质在人体内所摄取的各种食品中的最高允许量,则需要了解含该物质 的食品种类,并了解各种食品的每日摄入量。对多种类食品,必要时还要了解各种食品最高 允许量是否相同,然后根据以上情况再进行计算。 6.各种食品中的允许量标准 以上述各种食品最高允许含量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适当作调整,制订成标准。 如果食品中实际含量低于最高允许量时,应将实际含量作为允许量标准。如果实际含量高于 最高允许量时,则应找出原因并设法降低。原则上,允许量标准不能超过最高允许含量。 在具体制订时,还应考虑化学物质的毒性、特点和实际摄入情况,将标准从严制订或略加放 宽。考虑的因素常有以下几点: (1)考虑该化学物质在人体内的积蓄性及代谢特点,不易排泄或解毒者从严。 (2)考虑该化学物质的毒性特点,产生严重后果(如致癌、致畸、致突变等)者从严。 (3)考虑含有该物质的食品的食用情况,长时间大量食用者从严。 (4)考虑食用对象,供儿童、病人食用者从严。 (5)考虑该化学物质在烹调加工过程中的稳定性,稳定性强者从严。 由上述情况得知,制订食品中某化学物质的允许量标准时,带有一定的相对性。故标准 制订后,还应进行验证。此外,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允许量标准还应不断进行修订。 (二)其他理化指标及微生物指标的制订程序 其他理化指标种类很多,但都是从保证卫生的角度制订的,制订这些指标首先要收集样 品,对样品进行分析测定,得出数据后进行分析,根据我国国情、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综合考虑,最后确定关键性的指标。 微生物指标的制订程序基本相同,只是在制订时对采样的要求更为严格,因为采样如果 不严格,测得的数据就不具有代表性,作为制订标准的依据就失去了准确性。由于食品的加 工批号、原料情况(来源、种类、地区、季节等)、加工方法、运输、保藏条件、销售中的 各个环节(例如有无防蝇、防污染、防蟀螂及防鼠等设备)及销售人员的责任心和卫生认识 水平都影响着食品卫生质量,所以国家标准 GB4789. 1-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总则》中 规定:样品种类可分为大样、中样和小样三种,大样系指一整批,中样是从样品各部分取得 的混合样品,小样系指做分析用,称为检样,检样一般以 25g 为准,中样以 20 鲍为准;采 样必须在无菌操作下进行,采样用具,如探子、铲子、匙、采样器、试管、广口瓶、剪子和 开罐器等,必须是无菌的;样品种类如袋、瓶和罐装者,应取完整的未开封的。如果样品很 大,则需用无菌采样器取样,样品是固体粉末,应边取边混合,是液体的,通过振摇即可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