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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 的或潜在的信徒“市场”,一个或多个为吸引或维持信徒的组织,以及这个(些)组织所提供 的宗教文化[413① 对宗教的经济学研究进路的一个主要批评是,它仅限于分析基督教国家的宗教现象[山。尽管 宗教经济学的核心理论家们认为这种进路具有普适性4],但几乎所有应用这一经济模型的经验研 究都仅限于欧美的宗教现实一基督教的某些形态处于主导地位。虽然已有研究试图将这种模型 拓展到欧美之外的社会12],和基督教以外的宗教[13],但所涉及的非西方社会的宗教现象仍凤毛麟 角。本文将全力集中关注具有特殊宗教和政治传统的当代中国宗教现实。我认为,经济学进路可 以适用于中国,但却需要提出一个不同的理论模型来解释中国宗教市场的复杂性。 宗教经济学现有模型的另一个缺陷是,它忽略了对非制度化宗教的考察。几乎所有采用经济 学进路的研究,都只关注到宗教性表达(religiosity)的一种形式,即正式宗教组织中的宗教参与(其 测量依据是成员身份及活动参与)。这么做的部分原由是,试图用量化数据建立数学模型。研究者 不该遗忘的是,一些因素虽然可能难以量化,却毫无疑问地起着关键作用。每个社会都有非制度化 的宗教信仰及其实践,其中包括那些名称不断变化的“大众宗教”(popular religion)、“民间宗教” (folk religion)、“神秘教”(occults)、“内隐宗教”(implicit religion)、“伪宗教”(pseudo-religion)或“准 宗教”(quasi-religion)。非制度化的信仰行为在非西方社会中尤为普遍。宗教不仅由宗教组织供 给,而且也可以通过个体的萨满(shamans)、女巫(witches)、神谕宣示者(oracles)、尊师(gurus)、仪式 专师(ritual specialist)等来供给。通常情况下,这些个体的供给者并不是专业神职人员(clergy)或教 士(ecclesiastics),而是兼业者(moonlighters)。本文提出的三色市场模型既用于解释非制度化的宗 教,又用以解释制度化的宗教。 二、宗教经济中的管制 宗教经济与商业经济一样,对市场结构的变化反应敏感。宗教市场最重要的变化通常是管制 (regulation)或取消管制(deregulation)。“通过改变宗教生产者[教会(churches)、布道家(preach- ers)、宗教奋兴者(revivalist)等]的激励与机会,和改变宗教消费者(教会成员)的不同选择,管制限 制竞争”[1450 在Stark和Finke4看来,国家管制实施的宗教垄断会滋生懒惰的神职人员,并随之助长一个 宗教性变动较低的社会。与之相反,在一个取消管制的市场中,即一个自由市场,宗教多元化倾向 于战胜宗教垄断。“只要一个宗教经济是无管制的,那么它就会非常多元化”,即会有更多的宗教组 织通过竞争占有一部分市场4]1。同时,命题754]1指出,“只要宗教经济是无管制和充满竞争 的,宗教参与的整体水平就会高”。 美国的宗教变迁似乎是宗教管制取消效果的俱佳例证。自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废除宗教的法 定建制地位(即对宗教市场取消管制)200多年以来,美国人口中的宗教信徒比例从1774年的17% 稳步增长到l990年的62%[3)。在欧洲的有关研究支持了类似的结论。Stark和lannaccone6、 Stark和Finke4]第9章认为,当前一些西欧国家的宗教参与率之所以较低,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宗教 (在这些国家)的法律建制地位被确立或得到其他支持的结果。尽管宗教自由被写进所有现代民族 国家的宪法中,但直到最近,一些西欧国家不是维护官方的国家教会(全部由公共宗教税收支持), 就是通过政府补贴和授予特权支持特定的教会。 虽然管制是宗教经济学理论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但需要对其进行澄清。批评者们15,16)] ① 此处翻译参阅,斯达克、芬克:《信仰的法则》,杨凤岗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页237,定义23。一 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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