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卷第4期 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Vol.25 No.4 2008年12月 Chin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Journal of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Dec.,2008 中国宗教的三色市场 杨凤岗 [摘要]迄今为止,宗教的经济学研究进路还仅限于分析基督教国家的宗教现象,尽管这一进路的核 心理论家们对其普适性充满信心。并且,宗教市场的供给理论所考察的只是宗教性表达的一种形式 一正式宗教组织里的宗教参与(成员身份和活动参与)。为分析当代中国(一个与欧美国家在宗教传 统和宗教管制上存在巨大差异的国家)的宗教现实,文章提出了一个三色市场模型:红市(官方批准的宗 教),黑市(官方禁止的宗教)和灰市(合法性/非法性地位处于一种模棱两可状态的宗教)。灰市这一概 念突出强调的是宗教性表达的非制度化方面。三色市场模型不仅有助于理解中国复杂的宗教现象,而 且还可以被拓展应用到其他社会。 [关键词]宗教经济学;黑市;灰市;管制;宗教需求 持续不断的社会变迁吸引了众多社会学家在中国开展创新性研究],然而,中国社会的宗教 变迁却被忽视一极个别例外2]。本文试图做出两方面贡献:对当代中国复杂的宗教现象进行总 体概述,并提出一个三色市场模型,这一模型可以被拓展应用到其他社会,尤其是那些具有高度宗 教管制(heavy regulation)的社会。尽管中国政府对宗教实行严格控制,宗教在中国还是得到了复 兴。在无神论执政党的统治下,宗教不仅能够存活甚至得以复兴的现象,引发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 问题:国家对宗教的增长或减少的控制力有多大?具体言之,为什么宗教取缔措施遭到失败?世俗 主义的国家能在多大范围内推行世俗化?如果高度管制对于减少宗教参与失效,那么会出现怎样 的后果?本文认为,宗教的高度管制将不会导致宗教的衰亡,而是会导致宗教现象的复杂化一引 致三种宗教市场的出现。三色市场各自不同的运作机制(triple-market dynamic)意味着,宗教管理 者将难以对宗教事务进行管制。 一、宗教需求与供给 近年来,一种经济学的研究进路被用以解释美国[3,、西欧5,6、南美[)和东欧[8-1]的制度性 宏观宗教变迁。这种进路是从一个简单的观念开始:与商业经济和其他经济一样,宗教也可以构成 一种经济: 宗教经济(a religious economy)是由一个社会中的所有宗教活动构成,包括一个现在 [收稿日期]2008-09-10 [作者简介]杨凤岗,美国普度大学(Purdue University)中国宗教与社会研究中心主任,社会学系副教授,中国人民 大学讲座教授。 ①本文译自杨凤岗教授的“The Red,Black,and Gray Markets of Religion in China”(发表在美国《社会学季刊》2006 年春季号)一文。此文基于中国宗教经验现实对当今西方宗教社会学新范式—宗教市场论一所存在的不足进 行了有益的讨论,并做出了富有建设性的推进。此文发表后,曾引起西方宗教社会学界的广泛关注,并得到了很高 的评价(该文获得美国社会学会宗教社会学分会2006年度唯一杰出论文奖)。鉴于国内宗教社会科学研究刚刚起 步,理论和经验研究还很薄弱的现实,译介此文可以为国内学者更好开展规范的宗教社会科学研究提供一个参 照。—译者
·94 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 的或潜在的信徒“市场”,一个或多个为吸引或维持信徒的组织,以及这个(些)组织所提供 的宗教文化[413① 对宗教的经济学研究进路的一个主要批评是,它仅限于分析基督教国家的宗教现象[山。尽管 宗教经济学的核心理论家们认为这种进路具有普适性4],但几乎所有应用这一经济模型的经验研 究都仅限于欧美的宗教现实一基督教的某些形态处于主导地位。虽然已有研究试图将这种模型 拓展到欧美之外的社会12],和基督教以外的宗教[13],但所涉及的非西方社会的宗教现象仍凤毛麟 角。本文将全力集中关注具有特殊宗教和政治传统的当代中国宗教现实。我认为,经济学进路可 以适用于中国,但却需要提出一个不同的理论模型来解释中国宗教市场的复杂性。 宗教经济学现有模型的另一个缺陷是,它忽略了对非制度化宗教的考察。几乎所有采用经济 学进路的研究,都只关注到宗教性表达(religiosity)的一种形式,即正式宗教组织中的宗教参与(其 测量依据是成员身份及活动参与)。这么做的部分原由是,试图用量化数据建立数学模型。研究者 不该遗忘的是,一些因素虽然可能难以量化,却毫无疑问地起着关键作用。每个社会都有非制度化 的宗教信仰及其实践,其中包括那些名称不断变化的“大众宗教”(popular religion)、“民间宗教” (folk religion)、“神秘教”(occults)、“内隐宗教”(implicit religion)、“伪宗教”(pseudo-religion)或“准 宗教”(quasi-religion)。非制度化的信仰行为在非西方社会中尤为普遍。宗教不仅由宗教组织供 给,而且也可以通过个体的萨满(shamans)、女巫(witches)、神谕宣示者(oracles)、尊师(gurus)、仪式 专师(ritual specialist)等来供给。通常情况下,这些个体的供给者并不是专业神职人员(clergy)或教 士(ecclesiastics),而是兼业者(moonlighters)。本文提出的三色市场模型既用于解释非制度化的宗 教,又用以解释制度化的宗教。 二、宗教经济中的管制 宗教经济与商业经济一样,对市场结构的变化反应敏感。宗教市场最重要的变化通常是管制 (regulation)或取消管制(deregulation)。“通过改变宗教生产者[教会(churches)、布道家(preach- ers)、宗教奋兴者(revivalist)等]的激励与机会,和改变宗教消费者(教会成员)的不同选择,管制限 制竞争”[1450 在Stark和Finke4看来,国家管制实施的宗教垄断会滋生懒惰的神职人员,并随之助长一个 宗教性变动较低的社会。与之相反,在一个取消管制的市场中,即一个自由市场,宗教多元化倾向 于战胜宗教垄断。“只要一个宗教经济是无管制的,那么它就会非常多元化”,即会有更多的宗教组 织通过竞争占有一部分市场4]1。同时,命题754]1指出,“只要宗教经济是无管制和充满竞争 的,宗教参与的整体水平就会高”。 美国的宗教变迁似乎是宗教管制取消效果的俱佳例证。自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废除宗教的法 定建制地位(即对宗教市场取消管制)200多年以来,美国人口中的宗教信徒比例从1774年的17% 稳步增长到l990年的62%[3)。在欧洲的有关研究支持了类似的结论。Stark和lannaccone6、 Stark和Finke4]第9章认为,当前一些西欧国家的宗教参与率之所以较低,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宗教 (在这些国家)的法律建制地位被确立或得到其他支持的结果。尽管宗教自由被写进所有现代民族 国家的宪法中,但直到最近,一些西欧国家不是维护官方的国家教会(全部由公共宗教税收支持), 就是通过政府补贴和授予特权支持特定的教会。 虽然管制是宗教经济学理论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但需要对其进行澄清。批评者们15,16)] ① 此处翻译参阅,斯达克、芬克:《信仰的法则》,杨凤岗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页237,定义23。一 译者
第4期 杨凤岗:中国宗教的三色市场 ·95· 指出,完全没有管制的宗教市场并不存在,国家的管制既可以对宗教不利,也可以对宗教有利。为 进一步澄清这一概念(管制),有必要区别宗教管制的广义理解和狭义理解。广义上,管制可以包括 用以管理宗教事务的所有法律和规条。例如,在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确定了宗教的基本规则,还 有适用于宗教组织的建筑区域性质(zoning)和税收等其他规定。从这个意义上说,“无管制的”宗 教经济并不存在。没有一个现代国家“事实上允许那种没有任何限制的自由[7]333,而且“允许完 全没有约束的自由将会危及社会”[18]31。不过,尽管现实与理想之间存在差距[6-18),美国的宗教 管制并未蓄意限制某种信仰,而是保证宗教平等竞争和自由实践。然而,从另一方面说,管制的实 质在于限制。法律法规要么对某些宗教组织实施限制,要么对所有宗教组织的某些行为或活动进 行限制。如Stak和其他一些学者所暗指的,作为限制的管制可以看作是对宗教管制的狭义界定。 限制性管制是一个变量一在不同社会,从高限制到低限制的不一而同,或在同一个社会的不 同阶段的变化不一。Chaves和Cannt19]建议用一个含有六个变量的量表对宗教经济的管制进行量 化①。另一种选择是,我们可以按序列等级来测量管制。管制的一个极端是,对所有宗教的完全禁 止或取缔。这种做法很少实施并且通常难以持久,共产党严格控制下的阿尔巴尼亚(Gjuraj,2000) 和中国就是例证。在苏联和其他苏维埃社会,当时至少还一直存在着一些合法的宗教组织。与完 全取缔这一极端最为接近的是垄断,即除一种宗教外,其余的全被禁绝。中世纪的欧洲和当代的一 些穆斯林国家的宗教经济实质上是垄断宗教经济,国家通过高度管制对其进行保护。垄断的下面 是寡头统治,即只有几种宗教获得许可,而其余的则被压制。当前的大多数国家属于这一类。管制 的另一个极端是所谓的自由放任或自由市场,即没有一个宗教组织被排除在外,尽管有最低限度的 行政约束(这种约束是针对所有的宗教)。美国是最出色的宗教自由市场。 以上这些管制类型的序列等级是清晰的,从较严格到不太严格。它们之间的差异可以看成是 定量的一禁绝所有,禁绝除一个之外的其他所有,禁绝除一部分之外的其他所有,或不禁绝任何。 然而,不同管制类型之间的距离并不一定相等。全部禁绝与垄断之间的差异比寡头统治与自由放 任之间的差异要大一些。因此,这个量表具有定序变量的属性。 值得注意的是,在垄断或寡头统治的宗教经济中,管制不仅是对其他宗教实施禁绝,而且也会 对所支持的某个(些)信仰施加一定的限制。为了换取政治庇护或特权,获准的宗教必须接受政治 限制。国家可通过获准的宗教对越轨宗教行为实行密切监管。同样,如果我们是在更宽泛的意义 上理解“管制”,就会发现,一个自由的宗教市场并非是无管制的。 我们再来看Stark和Finke所提出的命题75[4]19,这个命题似乎暗示,取消管制会导致宗教参 与的增加。假如这是正确的,那么一个希望减少宗教的政权就会努力维护或增加宗教管制。中国 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政府就是这样一个政权,自1949年中共在中国大陆取得政权以来,党和国家 出台各种政策限制、减少、甚至消灭宗教。然而,这种压制性或限制性管制并未奏效。在高度管制 下,宗教不仅存活下来,而且开始复兴。若经济学的理论是正确的,则必定有某些看不见的市场力 量在发挥作用。 诚然,在宗教市场管制较为严格的当代西欧,制度性的宗教参与低于管制较为宽松的美国宗教 市场。然而,另一方面,欧洲的新兴宗教(new religious movements)却高于美国。美国每百万人中 有1.7个新兴宗教,而欧洲的则为3.4个。若考虑到欧洲新兴宗教的数目倾向于被低估,上述差异 将会更加显著[4]255。显然,限制性管制并没有减少边缘的或非法的新兴宗教。事实上,限制性管 制与较高比例的新兴宗教之间存在关联。这似乎充满反讽意味,但却指出市场规律的一只“看不见 ①“是否(1)存在独一的官方委任的国家教会;(2)存在对某些宗派而非其他宗派的国家官方认可;(3)是国家指 定或承认教会领袖;(4)是国家直接发放教会人员的工资;(5)存在一个教士的纳税制度;(6)是国家在免税后 直接对教会的运转、维护或资金花费实施补贴[19]280
·96· 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 的手”在发挥作用;在这一点上,Stark和Finke4]没有提出一个正式的命题来补充命题75。三色市 场模型将会提供一个有用的框架,用以解释在现有理论中未被解释的市场力量。 三、高度管制下的三色宗教市场 在所有共产党执政的国家,无论过去还是现在,都实行高度的宗教管制。压制性管制可能会导 致宗教性表达的一种形式一正式宗教组织中的参与一的减少,但也会导致宗教性表达的其他 形式(包括非制度化的信仰及其实践)变得更加难以控制。事实上,高度宗教管制并非导致宗教参 与的减少,而是造成宗教市场的复杂化,引致具有不同运作机制(dynamics)的三色宗教市场的出 现。高度管制的宗教市场可以进一步划分为红市、黑市和灰市。 定义1红市(a red market)是由所有合法的(官方批准的)宗教组织、信众和宗教活动构成。 换言之,红市又可以被称之为“开放市场”(open market),因为其中的宗教交易是公开进行的。 然而,这个市场又不是对所有的宗教组织都同等开放。而且,开放市场中官方批准的宗教组织必须 遵守政治权威的命令。在共产党统治的社会,开放市场沾染着“红色”印记一官方共产主义意识 形态的一种颜色。这种红色印记体现在神职人员的言辞、神学话语和获准宗教组织的宗教实践 上[21,2]。在其他垄断和寡头统治的宗教经济中,开放市场同样也会受到政治权威的限制,尽管这 种印记可能会以别的颜色或色调呈现。 定义2黑市(a black market)是由所有非法的(官方禁止的)宗教组织、信众和宗教活动构成。 黑市中的宗教交易是在地下或秘密地进行。 定义3灰市(a gray market)是由所有合法性/非法性地位处于一种模棱两可状态的宗教和信 仰组织、信众和宗教活动构成。 这些组织、个体和活动处在宗教管制的一个灰色地带一可以视其为既合法又非法,或者既不 合法又不非法。 三色市场模型的核心概念是灰市。由于它模棱两可和不确定的性质,灰市是最难进行界定的。 大体而言,灰市包括两类宗教实践:(1)现存合法宗教组织的非法宗教活动,(2)以文化或科学而非 宗教的形式所展现的宗教或信仰实践。 由合法的宗教供给者和消费者所进行的第一类宗教实践,违反了宗教的限制性管制。例如,一 项管制禁止在宗教场所之外传教或向儿童传教。一些家庭成员和在其他场所是合法教派的朋友, 可能会无视这项管制,在家里聚会讨论他们的信仰,在此过程中,向他们的未成年子女灌输宗教信 仰。此外,宗教组织或个体可能会带着传教的隐藏动机提供社会服务。管制这类宗教活动需要有 考虑到合法边界的、更为详尽复杂的法规,并且在执行这些法规的过程中,权力部门必须花费巨大 的精力去澄清那些模棱两可的边界线或边界范围。同时,由于宗教供给者和消费者对不利法规的 反应非常灵活,因此,权力部门几乎不可能对模棱两可的宗教交易实施管制和(或)执行这种管制。 逃避管制的灵活性使研究者很难对灰市宗教性表达的范围提供资料证明和进行量化。 第二类宗教性活动包括各种形式的非正式或内隐的宗教和信仰。宗教研究的学者的已有研究 所涉及的这些宗教性活动有:民间宗教(folk religion)、大众宗教(popular religion)、准宗教(quasi- religion)、新纪元神秘教(New Age occults)、巫术(magic)、瑜伽(yoga)、顾客观众膜拜(client and au- dience cults)或新精神信仰(new spiritualities))[23-26]。尽管并不是所有学者都赞同其中的每一种活 动都具有宗教性,但宗教社会学家不关注这些划分,而一致认为另择信仰(spiritual alternatives)是 与传统宗教在竞争信众。另择信仰(alternative spirituality)不仅使学者难以对其做出界定,而且也 使权力部门难以对其实施管制。另择信仰者会认为他们的行为是文化的或科学的,而非宗教信仰。 例如,萨满信仰(shamanism)会以民族或民间舞蹈的方式被实践,精神治疗(spiritual healing)可能以
第4期 杨凤岗:中国宗教的三色市场 ·97· 另外一种医疗技术的名义而被使用。作为文化或科学,这些活动是否在宗教管制的范围之外,还备 受争议。然而,权力部门无论如何都会努力控制这些活动,特别是当它的宗教性方面变得越来越明 显。简言之,作为灰市的一部分,非正式信仰行为是对宗教管理者和研究者的一个持久挑战。 尽管关于三色宗教市场可以提出数个命题,但其中的三个是本文的核心。 命题1只要宗教组织在数量和活动上被限制,黑市就会出现(即使个人会为之付出高昂的 代价)。 黑市是高度管制的逻辑后果。只要权力部门通过对某些宗教组织和活动的批准来限制宗教, 那么这一管制与此同时就将其他的宗教组织界定为非法的,并以此实现将其消灭的目的。虽然存 在宗教管制,但历史上有无数的宗教嗜好者(religious virtuosos)[27-29]不顾现实环境,愿意追求和实 践被禁的宗教(如有必要,秘密进行)。总有一些人愿意为他们的宗教信仰付出较高代价,甚至是牺 性自己的生命。当国家对某些宗教交易的禁止达到某些市场区位(market niches)的宗教需求在开 放市场中无法得到满足的程度时,黑市就会出现来填补这个空缺。 除了宗教嗜好者以外,普通人群的宗教需求也不能被长久压抑。人们会有意无意地创造宗教 表达和消费宗教产品。例如,在中国的文革时期(1966一1976),当所有的宗教组织都被查禁,非正 式的宗教活动又遭到压制,中国大众的宗教热情找到了一个看似不大可能的宣泄途径一对毛主 席的个人崇拜,或广义上的“政治宗教”(political religion)[30]。在毛之后,气功取代了毛崇拜(Mao ism),成为中国人宗教热情的一种无意识宣泄①。 命题2只要红市是被限制的且黑市遭到压制,灰市就必然会出现。 黑市宗教的风险和代价都很高。与之同时,红市中的宗教组织数量有限,且对许多人来说难以 进入。而且,由于政治权威所施加的限制,被许可的宗教组织一般带有红色印记,所以经常会提供 “净化的”或“过滤的”宗教产品和服务[21,22]。当人们的宗教需求在红市中得不到满足,同时又不愿 冒在黑市被惩罚的风险,灰市就会出现来填补这个空缺。在灰市中,个体寻求非正式的宗教实践和 另择信仰,如毛主席个人崇拜或气功。另一种情形是,合法存在的宗教组织通过提供非法的宗教服 务来逃避管制。 命题3宗教管制越严厉,宗教灰市就越大。 三色市场中每个市场的大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宗教管制的严厉度及其执行的有效性。在 一个低度管制的宗教经济中,如美国,开放市场能够满足大多数人的宗教需求。在一个高度管制的 宗教经济中,代价较高的黑市只能吸引极少数的宗教嗜好者,而红市对大多数人来说要么难以进 入,要么没有吸引力。不能或不愿进入开放市场或黑市,许多人就诉求灰市来满足宗教需求,于是 导致一个庞大灰市的产生。 命题3看起来似乎与我们的直觉相悖。在共产党统治的社会,持续的无神论教育似乎已减少 了人们的宗教需求。然而,几乎所有后苏联社会中的宗教性反弹现象[⑧,10,31-33]说明,人为地减少 宗教需求往往不切实际,或顶多是暂时的⑧。在苏联时期,一些宣称是无神论的人却是谨慎的宗教 信徒34,351。或许,更多人实践的是灰市信仰的另择形式一例如,大众宗教36)、萨满教[3刃或列宁 个人崇拜[8]一以其代替“真正的”宗教。在中国的文革时期,红市并不存在,黑市遭到严厉的压 ①我将在下文描述灰市时,对气功的宗教性方面做出更多的讨论。把气功作为一种宗教的无意识消费也是其他 一些学者的观点。例如,David Ownby最近谈到,“众多的气功练习者很少意识到他们的活动的宗教性方面,尽 管许多的气功师是参照传统的信仰和宗教话语来解释气功书籍”(见华盛顿一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 会于2005年5月23日举行的“中国的非官方宗教:超越党派统洽”圆桌会议)。 ②唯一的例外是东德,其传统宗教的宗教性反弹并不明显。然而,这只是个例外一需要对其进一步研究和解 释[9,10],并非宗教性反弹的普遍模式。我的推测是,宗教灰市中的另择信仰有可能在东德大量存在
·98· 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 制,而且灰市宗教的大多形式一大众宗教和另择信仰一同样被压制。然而,灰市宗教的一种形 式在此期间达到顶峰,毛主席个人崇拜或“政治宗教”拥有成千上万的虔诚追随者。中共主席毛泽 东被拥戴为“人民的大救星”和“红太阳”。人们在毛泽东的塑像前跳忠字舞,在他的画像前认罪和 发誓30]。人人持有一本毛主席语录的“小红书”。学习毛主席语录被制度化到政府官员、学校学 生、工厂工人和农村农民的日常事务中。甚至所有的数学课和科学课教课书,都是以毛主席语录作 为开头。 用动力学的术语可以把上述三个命题概括为:宗教管制的增加将不会导致宗教本身的减少,反 而会造成一个三色宗教市场的出现。尽管正式宗教组织的宗教参与可能下降,但宗教性表达的其 他形式会继续存在,并倾向于增加。而且,由于其模棱两可的性质,宗教高度管制社会中的灰市很 可能是庞大和变动不止的,这使宗教管制成为一项难以进行的艰巨任务。 让我们现在转向中国的宗教经验现实。鉴于有关中国宗教状况的学术出版物的缺乏,我在分 析三色市场之前,对中国宗教的历史发展做一简短的回顾。 四、中国的宗教管制 中国共产党1949年建立新中国后,在前17年,试图将所有的宗教纳入自己的控制,随后的13 年里,采取的是宗教消灭政策,直到宗教宽容政策的出台。以下的简短叙述是建立在中国的一些权 威部门[39-45]和西方的中国观察家[39,46-48]的原始资料上。 在中国执政党的意识形态体系中,无神论是一个根本信条,体现为两种主要形式:(1)科学无神 论,(2)战斗无神论。作为欧洲启蒙运动的产物,科学无神论认为宗教是虚幻的、不科学的、落后的。 所以,科学和教育的进步将会使宗教自然消亡。与之相对,由列宁和俄国布尔什维克所推崇的战斗 无神论,则将宗教视为危险的麻醉剂和一种有害的政治意识形态一服务于反革命力量的利益。 因此,应当对宗教实施压制或通过革命力量对其根除。根据科学无神论,中共的早期政策容忍宗教 的存在。然而,在战斗无神论的思想下,无神论宣传变得残酷,出现了根除一切反动意识形态的“无 产阶级专政”政权[]。 透过市场分析的视角考察中国执政党的宗教政策,我们可以区分出针对宗教消费者(信徒)和 供给者(宗教领袖和宗教组织)的不同宗教政策。科学无神论可能对“被蒙骗的”消费者(信徒)抱有 同情,但对“蒙骗的”供给者(宗教领袖和组织)却缺乏容忍。新中国成立后,战斗无神论驱使中共对 宗教供给者控制设限。外国传教士被视为西方帝国主义的一部分而遭到驱逐,邪教或异端教派被 认为是反动会道门而被禁止。此外,对于主要宗教(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因难 以对其进行根除且它们对孤立的政体具有外交价值而被整合到国家的团体中。经过政府的巨大努 力和极少数宗教领袖的配合,中国基督教三自(自治、自养、自传)爱国运动委员会于1954年成立。 随后,1955年中国佛教协会成立,1957年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中国道教协会和中国天主教教友爱国 委员会成立(后来改为中国天主教爱国委员会)。旋即,原先各大宗教中的宗派或教派体系被解散 和禁止。五大宗教各自被迫实现内部统一。 自1966年所谓的伟大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开始,所有的宗教场所被迫关闭,许多宗教建筑 被破坏,神像和宗教器具被毁,宗教经书被禁。私自保留宗教经书或器具是一种犯罪行为,一些人 冒着巨大风险,以保护文物或文化遗产的名义保护经书、神像和宗教建筑0]。剩余的少数宗教信 徒则被迫公开放弃信仰,或“像灰尘一样被清理”投进黑暗的监狱,或被集体劳教。宗教需求和供给 在这一时期全被禁绝。 1976年毛泽东逝世后,邓小平逐渐成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核心。在他的领导下,中国共产党 为国家确立了新的发展方向一集中于现代化建设和经济改革。为团结人民以经济发展为中心
第4期 杨凤岗:中国宗教的三色市场 ·99· 实事求是的中国共产党开始放松对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控制。在宗教方面,宽容取代了根除。 1979年开始,数量有限的基督教和天主教教堂、佛教和道教寺庙和伊斯兰教清真寺重新开放,提供 宗教服务。 1982年,宗教宽容被正式重申,写入《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 策》(即现在著名的“19号文件”)[51。这一核心文件成为中国宗教政策20多年来的基本依据。在 政府批准的“爱国”协会下的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和天主教享有合法地位,而五大宗教协会 之外的任何宗教组织或其他宗教都不予以承认。此外,19号文件明令禁止在被允可的宗教场所之 外传教,并且指示,除宗教场所外,必须坚定推行无神论宣传。与19号文件一致,中华人民共和国 1982年的宪法再次确认宗教信仰自由,但明确规定只有“正常的”宗教活动受到保护①。 自1982年以来,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通过下发文件、颁布法规和运用行政命令[48]的手段, 逐渐加强对宗教供给的控制。1991年,中共出台6号文件,要求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并扩增基层宗 教事务管理局的人数。1994年,国务院颁布两项法规,要求所有的宗教组织在政府部门登记注册, 禁止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传教。1996年,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国务院颁发了一条命令,将宗教活动场 所建造审批权集中到省级政府,限制寺庙和露天佛像的建造。1999年,法轮功作为“邪教”被禁,其 核心领导被捕,创立者逃往美国避难。在初次粉碎法轮功之后,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 1999年10月通过“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该决议使粉碎法轮功合法 化,并被用以管理其他的气功和邪教组织。随后,省级政府针对宗教团体出台了许多“暂时性”或 “草案性”法规和行政命令,这些法规命令已被吸收纳入2005年3月1日实施生效的国务院《宗教 事务条例》。 鉴于中国政府在文革期间采取的宗教禁绝政策,许多学者曾宣告中国的宗教将会灭 亡[47]20[55]13[56]69[57]9。然而,宗教只是在公开场合消失了,许多人不仅秘密持守他们的信仰,而且 信仰坚定的信徒还在家里或野外进行敬拜活动。1979年宗教全面禁绝解除后,尽管控制力度不断 加大,但宗教信众人数急剧上涨,超出了规定的增长规模。 五、中国改革时期的三色宗教市场 (一)红市(The Red Market) 1949年以来,不包括期间极端的13年(1966年到1979年),中国政府承认了五大宗教(佛教、 道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和天主教)在“爱国”协会统辖下的合法地位。中国有关政府部门所提供的 一些宗教统计数据,尽管充其量最好是凭空估计的,最坏是捏造的②,但唯一确定的是它们都被低 估了。 表1中所列出的1956年和1982年宗教信徒的数据尤为值得注意。1956年的数据是各宗派 被强制解散之前官方的最后统计数据。经过13年消灭宗教的努力(1966一1979),1982年官方统 ①有许多关于中国宪法、中共文件、政府法规的英文译文及其详尽的分析说明[39,47,48,52-54】。 ②由于中共希望减少宗教,地方政府官员倾向于低报宗教信徒的数量。事实上,自1995年上任的国家宗教事务 局局长叶小文,在北京中共中央党校的一次演讲中承认了这一普遍问题。在他看来,收集准确统计数据的一 个主要问题是,“干部出数字,数字出干部”的政治游戏规则。“更确切地说”,叶认为,“关于宗教,‘干部出负 数,负数出干部'”[58]。换言之,虚报或低报宗教增长的地方官员更有可能得到提拔。另一方面,统计宗教信徒 数量是困难的。佛教和道教并没有一个成员身份制度。一个佛教徒或道教徒并不单属于某个特定的寺庙,他 可能会光顾儿个寺庙,或就在家里实践信仰。尽管基督教和天主教有明确的成员身份界定,但由于政府对宗 教的敌意政策,使堂会领导通常不会上报真实的信徒人数。许多教会甚至并不保存受洗记录,这使权力部门 很难辨别已经受洗的基督徒
·100· 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 计数据显示,天主教和伊斯兰教信徒的数量没有发生什么变化,而基督徒的数量从800000增长到 3000000,增长了3.75倍。 表1中国五大宗教的官方统计数据 天主教 基督教 伊斯兰教 佛教 道教 信徒人数(百万) 信徒人数(百万) 人口(百万) 信徒人数(百万)信徒人数(百万) 20世纪50年早期 2.7 0.7 8.0 1956 3.0 0.8 10.0 19828 3.0 3.0 10.0 几千万 10.0 1991° 3.5 4.5 17.0 1995d 4.0 10.0 18.0 神职人员 神职人员 神职人员 僧侣/尼姑 僧侣/尼姑 19828 3400 5900 20000 27000 2600 1995d 4300 18000 40000 200000 25700 教会和聚会点 教会和聚会点 清真寺 寺庙 寺庙 1995d 4377 37000 36200 13000 1557 资料来源:a.19号文件;b.Luo45(2001);c.中国人权状况白皮书;d.Li591(1999) 注释:1.Li和Lo是中共中央统战部的官员。2.20世纪50年代早期的数据与非官方的外文出版物中的数据一致。3.大多 数年份缺少佛教徒和道教徒的统计数据,是因为这两种宗教没有信徒身份制度做统计依据。仅有的1956年的估算来自当时毛泽 东主席在公开场合的讲话。4.穆斯林的统计数据是10个少数民族的总人口(一般认为伊斯兰教是他们的民族宗教,尽管其中有 很多人并不相信或参与实践)。5.不同宗教的职业教士之间不能完全进行类比,因为佛教和道教的僧侣和尼姑与俗众间可能没有 什么互动,而天主教的神父、基督教的牧师及伊斯兰教的阿阁与平信徒间则是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6.不同宗教的宗教活动场所 之间的功能差异很大:教堂和清真寺是平信徒每周定期聚会的场所,而许多寺庙是偶尔去朝拜的山中修道院,其中有些是专门为 隐士而设,几平没有外来的拜访者。那些所谓的基督教和天主教聚会点大都是简陋的会堂,而不一定是小型的正式会堂。 压制的确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例如,正式宗教组织中的公开宗教活动参与在文革期间减少为 零,且在20世纪80年代维持在一个较低的比例上。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权力部门一再声称中 国大约有1亿宗教信徒。若事实如此,全部人口中的宗教信徒比例还不到9%(13亿人口中有大约 1亿的宗教徒)。如果这一较低的比例接近事实,那些希望宗教灭亡的人当然有理由感到高兴。然 而,事实并非如此简单。1亿的宗教信徒只是那些在权力部门视野之内的信徒,即红市中的宗教信 徒。许多宗教信众并不在红市,而是在黑市和灰市。 开放的宗教市场并非是一个自由市场。政府批准的教堂、寺庙和清真寺受到诸多约束和限制 它们包括“受国家监管、要求牧师(和其他宗教教士)进行政治学习、对可接受的讲道题目的相 关限制及干预教会人事事务”[60]42。一些限制是法律上的明文规定,另一些则隐含在中共的有关 文件中,而大多数限制是地方官员的任意专断。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自1982年实施生效)第36 条指出: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并规定不得利用宗教参与破坏公共秩序、危害人民健康或妨碍 国家教育体系的活动。 这里的关键词是“正常的”。“正常的”宗教活动是由当权官员所界定的。在其他国家是正常的 宗教活动可能在中国有关权力部门看来是不正常的。例如,儿童的宗教教育几乎在所有的国家都 是一个通行的做法。然而,在中国,对18岁以下儿童进行宗教教育在大多情况下是被禁止的。基 督教教堂不能合法举办儿童主日学。同样,教会不允许对18岁以下的青年人施洗。当然,如有政 治必要,还是允许例外情况出现,例如,当一个小孩被认为是西藏班禅喇嘛的转世灵童,便允许对几 个儿童喇嘛进行宗教启蒙教育。2001年,尽管一些基督徒对浙江温州当地的宗教事务局提起一场 法律诉讼,为他们子女的宗教实践争取平等权利61],但这一禁绝(即禁止对儿童进行宗教教育)仍
第4期 杨凤岗:中国宗教的三色市场 ·101· 然有效。在宗教红市,中国的权力部门对官方批准的宗教并未一视同仁。 (二)黑市(The Black Market) 当现有教堂和寺庙无法满足人们的宗教需求时,许多人就会另谋他路。事实上,宗教黑市最早 是由20世纪50年代(当时政府极力创建国家的“爱国”宗教团体)的国家反宗教政策所催生的。许 多信徒出于神学和政治考虑,拒绝加入这些宗教团体。 宗教黑市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地下天主教。罗马天主教会与中国执政党之间的恩怨肇始于 1949年新中国成立。Madsen62]471说: 1949年,在竭力反对共产党的庇护十二世教皇(Pope Pius XⅡ)领导下的梵蒂冈,以 驱逐出教会作为惩罚,禁止中国天主教与新中国政权进行任何合作…然而,由于梵蒂冈 反对与共产党进行任何合作的强硬态度,所以很难发现有哪个天主教主教或神父会接受 天主教爱国会中的领导职位。事实上,接受这一职位的一个要求是停止对梵蒂冈的拥护, 而这在天主教徒看来,是对他们身份的重大背叛。 中共权力部门几乎得不到天主教神职人员的合作。在持续不断的强权手段下,权力部门成功 建立了“中国天主教教友爱国协会”[45]。在中国最著名的天主教领袖(如上海大主教龚品梅①)被 判长期监禁后,中共权力部门才找到五个愿意在爱国协会中承担领导职位的主教。这几位主教未 经梵蒂冈批准继续按立了其他几位主教。然而,“大多数天主教徒,不论神职人员还是平信徒,都拒 绝加入由这些主教所掌管的机构。他们秘密进行信仰活动,有时还面临被严惩的威胁”[62]472。如 今,地下天主教会具有良好的组织。地下天主教主教会议与得到官方批准的中国天主教爱国会中 的“中国天主教主教会议”并行运作[62]473。中国天主教徒总数的最新估计是1200万[62]468,其中大 约有400万与官方批准的天主教会有联系,“大概600~800万的天主教徒与所谓的地下教会有 关”[62]472 起初,基督徒,包括小群聚会所(the Little Flock)、真耶稣教会(the True Jesus Church)、其他教 派组织和一些独立堂会中的信徒,都拒绝加入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权力部门再次采取囚禁顽 固的宗教领袖,其中最著名的有北京的王明道和上海的倪柝声。于是,许多基督徒同意加入“三自” 爱国运动。然而,当1957年,权力部门指示“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勒令所有的基督徒进行联合礼 拜,许多基督徒又离开了“三自”教会。所有的基督徒一圣公会信徒(Episcopalians)、卫理会信徒 (Methodists)、浸信会信徒(Baptists)和其他宗派成员一被迫解散他们的宗派,进行统一的集体敬 拜。所有教会的财产都被集中到“三自”爱国会。许多基督徒,尤其是那些有宗派背景的基督徒,以 完全停止教堂礼拜作为回应。然而,作为敬虔的信徒,他们不会停止聚会敬拜,于是他们就采取在 家里或野外聚会。2002年,我在中国东南沿海城市温州进行田野研究期间,当地基督教的一个带 领人指着布满树林的山坡对我说,文革期间他们晚上就是在那里举行聚会敬拜。每当聚会时,安排 一个人在山脚放哨,如果发现有警察或民兵,他就会用一个手电简提示情况紧急,会众就会散开。 他告诉我,他们从未停止过聚会敬拜。基督徒在其他许多地方采取的都是类似的秘密措施[63]。这 些地下的“家庭教会”(house churches)成为20世纪80年和90年代中国宗教复兴的种子[64]。 尽管自1979年以来,在“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支持下,许多教堂重新开放,但不少的“家庭教 会”仍继续在地下活动。反对者对“三自”爱国运动的主要批评,是其无条件的政治服从和高层领导 中的自由神学。而且,作为福音派基督徒,他们不能赞同禁止在教会场所之外传教的规定。由于家 庭教会的存在和活动是非法的,它们“易于遭受更具强制性和惩罚性的国家行动,包括身体骚扰、拘 留、罚款、劳改或刑事诉讼及监禁”[60]492[65]。然而,家庭教会遍布极为广泛,以致政府难以对其进 行有效根除。 ①20世纪70年代后期,许多天主教神父获释出狱,但龚品梅直到1988年被驱逐去美国治病时才获释
·102· 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 由于家庭教会的地下性质,所以很难估算其中的基督徒数量。现有的各种估算从1000万到1 亿不等。20世纪90年代初,一项较为细致的研究认为,“三自”教会和家庭教会中的基督徒总数大 约为2000(多)万[6]66-1,这意味着,当时约有一大半是地下基督徒。20世纪90年代末,一份福音 研究资料认为中国基督徒总数大约为5000万[6],这个数字是通过直接观察和访谈地方教会领导 得来的,最后分省统计汇总。鉴于其细致的统计程序和谨慎推论,该研究所估算的基督徒总数大约 为5000万,较其他估算更为可信60]。如若这样,当今中国80%的基督徒是在地下活动。 认为中国基督徒比例较低的人可能会说,并非自称是基督徒的人就一定是真正的基督徒,他们 中有许多人可能是异端邪教徒。事实上,中国农村地下教会快速增长的同时,伴随着正统神学训练 的缺乏,Daniel Bays60]467-497认为: 这导致一些极端的组织,逐渐发展成为大多数基督徒一眼就能断定是异端的教派。 一些组织,如被立王、门徒会和其他许多组织,经常有一个卡里斯马型的领袖,宣称自己是 基督或别的神,并创立新的神圣教导或经文。 中国的权力部门已公示出几十个跨省的教派/异端组织(见表2),并对其采取了坚决的取缔措 施,包括逮捕和囚禁其领导人与最活跃分子、拆毁建筑、没收财产、罚款和对其忠实跟随者进行再教 育(洗脑)。 表2 中国政府禁止的跨省基督教异端教派或邪教组织部分简表 异端/教派 英文名称 建立者/主要领导发源地 成立/传播时间 被禁时间 1 呼喊派 Shouters" 李常受 美国 20世纪60一70年代1983 2 常受主教 Shouters2 何恩杰/赵维山 中国 20世纪80年代 1996 3被立王 Established King" 吴扬明 安徽 1988 1995 4东方闪电/全能神/实Lightning from the East(Al邓姓女子/ 河南 1991 1999 际神 Mighty God;Actual God) 赵维山 5主神教 Lord God Secta 刘家国 湖南 1993 1995 6灵灵教 Lingling Sect 华雪和 江苏 1983 1991 7全范围教会 All Scope Churchb 徐水泽 河南 1984 1988 8华南教会 South China Churchb 龚圣亮 湖北 1990 2001 9门徒会/旷野窄门 Disciples Sect(Narrow gate) 季三宝 陕西 1989 1990 10三班仆人 Three Ranks of servants 徐圣光:霍从光 安徽 20世纪80年代 1999 11冷水教 Cold Water Sect 吴焕新 广东 1985/1988 1991/1999 12中华福音团契 China Gospel Fellowshipc 申义平:冯建国 河南 20世纪80年代 13中国方城团契/华人 China Fangccheng Church(Chi- 张荣亮;郑书谦 河南 20世纪80年代 归主教会 na for Christ) 14中华蒙福教会 China Blessings Churchc 郑献起 安徽 20世纪80年代 15中华真理教会 China Truth Churche 蒋玉样 安徽 20世纪80年代 16凡物公用派 Commune Sect 梁家业 山东 1991 1994 17使徒信心会 Disciples Faith Sect 左坤 上海或北京1995 ? 18复活道 Resurrection Sect 郭广学;温秋会 河南 1996 1999 资料来源:Li和Fu68](参(中国宗教自由》,2002);其他一些资料 注释:a.这五个异端之间联系紧密,后面的教派是从前面的教派之中分离出来。b.这两个组织之间相互联系,后者是从前者 之中分离出来的。海外基督徒对其基督教信仰的正统性存有异议。©.海外基督徒大都认为这些组织是正统的福音机构。 很多遭到更加严厉禁止的堂会和仅在一个省内活跃的异端组织以及在其他国家成立的非基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