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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血缘体系内。家庭、家族之内不分你我,养子就是为了防老,子女即人格化了的保险品、 信贷品和养老投资品:亲戚间“礼尚往来”就是我说的跨时间价值交换的代名词。得到一份 礼就让你“欠一份人情”,下次回送礼时你才还了那份“人情”,所以,那种金融交易安排下, 交易头寸是以“人情”记下,而不是以显性金融合约的形式记录的。 当子女是实现跨时间价值转移的最主要方式时,农民规避风险、养老的境况就不是由保 险产品的好坏、股票的多少、基金的投资组合诀定,而是由儿子的数量和质量决定,所谓“多 子多福”。“四世同堂”之所以是一种理想境界,也因为这样以来,能进行人际隐性金融交易 的范围就可以尽可能的大。所以,越传统的农业社会,会在医疗技术允许的条件下尽可能让 人口膨胀。 中世纪时期的欧洲,教会是血缘之外、或者说与血缘网络并行的互助结盟组织,其结盟 的基础不是血缘,而是对上帝、对耶稣的共同信仰。教会跟家族、宗族类似,一方面起到经 济上的互助、互保,也就是,实现成员间的跨时间利益交换即金融交易,另一方面是促进成 员间的情感以及其它非物质交流,给成员提供安身立命的信仰基础。 因此,现在我们熟悉的由金融市场提供的信贷、保险、证券、基金等等金融产品,并非 人际间跨时间、跨空间金融交换的唯一形式,只不过,它们是超越血缘、超越社团组织的非 人格化的实现形式:在金融市场上,那些金融公司不管你姓什么、是谁的儿子、读过多少书、 有什么意识形态、保留什么政治信念、信过什么宗教,只要你具有交易信用、能够有支付能 力,他们就会跟你做金融交易。 那么,为什么并非所有的社会都选择发展外部化、非人格化的金融市场呢?为什么在传 统的中国没有出现现代证券市场呢?这又涉及到人际金融交易的性质、所要求的信用支持架 构。仔细思考一下,我们会发现,正因为金融交易是跨时间、跨空间的人际价值交换,是把 交易双方在不同时间的收入进行互换,那么,彼此信任是交易是否成功的关键之关键,信用 和交易安全是核心基础。换言之,金融交易跟一般商品交易有本质差别,商品交易往往是现 货、以现金交易,所以,交易双方即使素不相识,问题也不太大:但是,金融交易一般不是 现货交易,而是价值的跨期支付,不能是一锤子买卖,所以,没有互信、没有保证金融契约 执行的制度基础,就没有金融交易的发展。 现代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基金市场等等,是伴随着现代法治制度发展起来的。也就是 说,没有支持陌生人之间交易的现代商法、合同法、证券法等方面的发展,就不会有今天我 们熟悉的那些外部化了的金融证券市场:反之,金融证券交易在陌生人之间的深化进程,也 带来了更多、更深层次的法治要求,促进了后者的演变。在这个意义上,人际间金融交易范 围的不同,对社会的文化价值体系、对正式与非正式制度的要求也会不同。 这就是为什么现代之前,几乎所有的农业社会都有立足于血缘的文化和社会秩序,儒家 文化也不例外。血缘关系是一种个人出生之前无法选择的关系,出生在哪家、是谁的儿子、 谁的兄弟姐妹、谁的父母、谁的爷爷奶奶等等,这些都不是你能挑选的,也是你一辈子不能 改变的。这种稳定和不可选择性,对于还没有外部非人格化法治体系的传统社会来说,是最 有利于建立并维护诚信的基础,血缘关系的永恒即是信用。所以,儒家的“孝道”是一种基 于血缘的跨时间、跨空间人际利益交换安排,而“三纲五常”所规范的“名分等级”秩序则 是支持这种交易体系的文化制度保障。“三纲五常”的安排之下,社会中每个人都有其名分、 等级,越位就是“犯上”,甚至朝廷法律也明文规定不孝子该杀。这种刚性秩序当然能增加 “孝道”下的人际隐性金融交易的安全,父母不用担心在子女身上的投资会没有回报,兄不 用担心弟的回报。因此,传统中国社会中,人们普遍对儒家建立的这种刚性交易体系“放心”, 家庭、家族内的金融交易风险小,这也是为什么这一体系能运作两千多年。 第6节:序言金融的逻辑是什么?(6)这些血缘体系内。家庭、家族之内不分你我,养子就是为了防老,子女即人格化了的保险品、 信贷品和养老投资品;亲戚间“礼尚往来”就是我说的跨时间价值交换的代名词。得到一份 礼就让你“欠一份人情”,下次回送礼时你才还了那份“人情”,所以,那种金融交易安排下, 交易头寸是以“人情”记下,而不是以显性金融合约的形式记录的。 当子女是实现跨时间价值转移的最主要方式时,农民规避风险、养老的境况就不是由保 险产品的好坏、股票的多少、基金的投资组合诀定,而是由儿子的数量和质量决定,所谓“多 子多福”。“四世同堂”之所以是一种理想境界,也因为这样以来,能进行人际隐性金融交易 的范围就可以尽可能的大。所以,越传统的农业社会,会在医疗技术允许的条件下尽可能让 人口膨胀。 中世纪时期的欧洲,教会是血缘之外、或者说与血缘网络并行的互助结盟组织,其结盟 的基础不是血缘,而是对上帝、对耶稣的共同信仰。教会跟家族、宗族类似,一方面起到经 济上的互助、互保,也就是,实现成员间的跨时间利益交换即金融交易,另一方面是促进成 员间的情感以及其它非物质交流,给成员提供安身立命的信仰基础。 因此,现在我们熟悉的由金融市场提供的信贷、保险、证券、基金等等金融产品,并非 人际间跨时间、跨空间金融交换的唯一形式,只不过,它们是超越血缘、超越社团组织的非 人格化的实现形式:在金融市场上,那些金融公司不管你姓什么、是谁的儿子、读过多少书、 有什么意识形态、保留什么政治信念、信过什么宗教,只要你具有交易信用、能够有支付能 力,他们就会跟你做金融交易。 那么,为什么并非所有的社会都选择发展外部化、非人格化的金融市场呢?为什么在传 统的中国没有出现现代证券市场呢?这又涉及到人际金融交易的性质、所要求的信用支持架 构。仔细思考一下,我们会发现,正因为金融交易是跨时间、跨空间的人际价值交换,是把 交易双方在不同时间的收入进行互换,那么,彼此信任是交易是否成功的关键之关键,信用 和交易安全是核心基础。换言之,金融交易跟一般商品交易有本质差别,商品交易往往是现 货、以现金交易,所以,交易双方即使素不相识,问题也不太大;但是,金融交易一般不是 现货交易,而是价值的跨期支付,不能是一锤子买卖,所以,没有互信、没有保证金融契约 执行的制度基础,就没有金融交易的发展。 现代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基金市场等等,是伴随着现代法治制度发展起来的。也就是 说,没有支持陌生人之间交易的现代商法、合同法、证券法等方面的发展,就不会有今天我 们熟悉的那些外部化了的金融证券市场;反之,金融证券交易在陌生人之间的深化进程,也 带来了更多、更深层次的法治要求,促进了后者的演变。在这个意义上,人际间金融交易范 围的不同,对社会的文化价值体系、对正式与非正式制度的要求也会不同。 这就是为什么现代之前,几乎所有的农业社会都有立足于血缘的文化和社会秩序,儒家 文化也不例外。血缘关系是一种个人出生之前无法选择的关系,出生在哪家、是谁的儿子、 谁的兄弟姐妹、谁的父母、谁的爷爷奶奶等等,这些都不是你能挑选的,也是你一辈子不能 改变的。这种稳定和不可选择性,对于还没有外部非人格化法治体系的传统社会来说,是最 有利于建立并维护诚信的基础,血缘关系的永恒即是信用。所以,儒家的“孝道”是一种基 于血缘的跨时间、跨空间人际利益交换安排,而“三纲五常”所规范的“名分等级”秩序则 是支持这种交易体系的文化制度保障。“三纲五常”的安排之下,社会中每个人都有其名分、 等级,越位就是“犯上”,甚至朝廷法律也明文规定不孝子该杀。这种刚性秩序当然能增加 “孝道”下的人际隐性金融交易的安全,父母不用担心在子女身上的投资会没有回报,兄不 用担心弟的回报。因此,传统中国社会中,人们普遍对儒家建立的这种刚性交易体系“放心”, 家庭、家族内的金融交易风险小,这也是为什么这一体系能运作两千多年。 第 6 节:序言 金融的逻辑是什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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