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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而处于当局的活动范围以外的世界则是国家所支配的对象,它丝毫也不具备国家的思想 和判断能力。最后,当一种弊端已经尽人皆知的时候,官员就把大部分的过错推给私人,认 为这些人的境况是他们自己造成的,而另一方面,他既不允许对官僚一手创造出来的管理原 则和制度的完善性表示怀疑,又不肯放弃这些原则和制度中的任何一项。在这种情况下,那 些深知自己具有勤劳、节俭的精神,深知自己正在同自然界和社会关系进行着艰苦斗争的私 人,便反过来要求独揽创造国家生活的大权的官员消除他们的贫困状况,而且,既然官员宣 称自己能改善一切状况,私人就要求官员证明自己确实能通过一些措施来改善那些恶劣的状 况,或者至少也得承认适用于一定时期的制度在情况完全变化了的时期就不适用了。 在官僚界内部,这种认为官方的认识更加高明的观点,以及管理机构和它的管理对象之间的 这种互相对立的现象是屡见不鲜的。我们看到,地政局在评定摩泽尔河沿岸地区的情况时, 就首先强调地籍簿的记载是准确无误的:财政部则断言灾难不是由于“税收的”原因,而是 “完全由于其他的”原因造成的,同样,管理机构也根本不在自身范围以内,而是在自身范 围之外寻找贫困的原因。同葡萄种植者接触最多的个别官员把他们的处境想象得比实际情况 要好,或者与实际情况不同,这并不是他有意为之,而是事在必然。这种官员认为,他的辖 区内的情况是否良好的问题,也就是他是否把这个地区管理得很好的问题。而管理原则和制 度到底是好还是不好,这个问题他是无权过问的,对此只有上级才能作出判断,因为上级对 各种事情的官方性质,即对各种事情和整个国家的联系有比较全面的和比较深刻的认识。他 可以理直气壮地相信他自己管理得很好。由于这一切,一方面,他就会发现情况并不是那样 悲惨,另一方面,即使他发现情况确实很悲惨,他也只会在管理机构之外寻找原因,他把这 种原因或者归于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现象,或者归于同管理机构毫无关系的私人生 活,或者归于同任何人都毫无关系的偶然事件。 显然,高级行政当局对自己的官员的信任肯定超过对被管理者的信任,因为不能想象后者也 持有同样的官方见解。况且,行政当局还有自己的传统。它对待摩泽尔河沿岸地区也有自己 的一成不变的原则:它掌握着官方在地籍簿中提供的有关这个地区的情况:它拥有官方审定 的关于收入和支出的材料:它在各处看到的并不是真正的现实,而是那种不管时代怎样变化 都要保持自己的权威的官僚的现实。此外,还有两个方面的情况是互相补充的,这两个方面 就是:官僚等级制度的成规和那种把公民分为两类,即分为管理机构中的积极的、自觉的公 民和作为被管理者的消极的、不自觉的公民的原则。依据国家的自觉的、积极的存在体现于 管理机构这一原则,每届政府都会把某个地区的涉及国家方面的状况看作自己的前任活动的 结果。根据等级制度的成规,这个前任多半会升官,而且往往会成为他的继任者的顶头上司。 [168]最后,一方面,每个政府都具有真正的国家意识,即认为国家有不顾一切私人利益而 必须实施的法律,另一方面,每个政府作为个别的行政当局又不能制定,而只能执行制度和 法律。因此,政府不可能设法对管理工作本身进行改革,而只能设法对管理的对象进行改革。 它不可能修改自己的法律以适应摩泽尔河沿岸地区的情况,它只能在既定的管理法律范围内 设法增进摩泽尔河沿岸地区的福利。所以,当一个政府在已经确定的、对它自身也起支配作 用的管理原则和制度的范围内,越是勤勤恳恳地努力去消除引入注目的、遍及整个地区的贫 困状况,而这种贫困现象却越是顽强地持续存在下去,而且尽管有好的管理仍然越来越严重 的时候,这个政府就会越发强烈地、真诚地、坚决地深信这种贫困状况是不治之症,深信它 根本无法由管理机构即国家加以改变,相反,必须由被管理者一方来改变。 如果下级行政当局相信上司所持的官方见解,即认为各项管理原则都是好的,并且负责在每 个场合都格尽职守地贯彻这些原则,那么,上级行政当局就会坚信总的原则是正确的,并且家,而处于当局的活动范围以外的世界则是国家所支配的对象,它丝毫也不具备国家的思想 和判断能力。最后,当一种弊端已经尽人皆知的时候,官员就把大部分的过错推给私人,认 为这些人的境况是他们自己造成的,而另一方面,他既不允许对官僚一手创造出来的管理原 则和制度的完善性表示怀疑,又不肯放弃这些原则和制度中的任何一项。在这种情况下,那 些深知自己具有勤劳、节俭的精神,深知自己正在同自然界和社会关系进行着艰苦斗争的私 人,便反过来要求独揽创造国家生活的大权的官员消除他们的贫困状况,而且,既然官员宣 称自己能改善一切状况,私人就要求官员证明自己确实能通过一些措施来改善那些恶劣的状 况,或者至少也得承认适用于一定时期的制度在情况完全变化了的时期就不适用了。 在官僚界内部,这种认为官方的认识更加高明的观点,以及管理机构和它的管理对象之间的 这种互相对立的现象是屡见不鲜的。我们看到,地政局在评定摩泽尔河沿岸地区的情况时, 就首先强调地籍簿的记载是准确无误的;财政部则断言灾难不是由于“税收的”原因,而是 “完全由于其他的”原因造成的,同样,管理机构也根本不在自身范围以内,而是在自身范 围之外寻找贫困的原因。同葡萄种植者接触最多的个别官员把他们的处境想象得比实际情况 要好,或者与实际情况不同,这并不是他有意为之,而是事在必然。这种官员认为,他的辖 区内的情况是否良好的问题,也就是他是否把这个地区管理得很好的问题。而管理原则和制 度到底是好还是不好,这个问题他是无权过问的,对此只有上级才能作出判断,因为上级对 各种事情的官方性质,即对各种事情和整个国家的联系有比较全面的和比较深刻的认识。他 可以理直气壮地相信他自己管理得很好。由于这一切,一方面,他就会发现情况并不是那样 悲惨,另一方面,即使他发现情况确实很悲惨,他也只会在管理机构之外寻找原因,他把这 种原因或者归于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现象,或者归于同管理机构毫无关系的私人生 活,或者归于同任何人都毫无关系的偶然事件。 显然,高级行政当局对自己的官员的信任肯定超过对被管理者的信任,因为不能想象后者也 持有同样的官方见解。况且,行政当局还有自己的传统。它对待摩泽尔河沿岸地区也有自己 的一成不变的原则;它掌握着官方在地籍簿中提供的有关这个地区的情况;它拥有官方审定 的关于收入和支出的材料;它在各处看到的并不是真正的现实,而是那种不管时代怎样变化 都要保持自己的权威的官僚的现实。此外,还有两个方面的情况是互相补充的,这两个方面 就是:官僚等级制度的成规和那种把公民分为两类,即分为管理机构中的积极的、自觉的公 民和作为被管理者的消极的、不自觉的公民的原则。依据国家的自觉的、积极的存在体现于 管理机构这一原则,每届政府都会把某个地区的涉及国家方面的状况看作自己的前任活动的 结果。根据等级制度的成规,这个前任多半会升官,而且往往会成为他的继任者的顶头上司。 [168]最后,一方面,每个政府都具有真正的国家意识,即认为国家有不顾一切私人利益而 必须实施的法律,另一方面,每个政府作为个别的行政当局又不能制定,而只能执行制度和 法律。因此,政府不可能设法对管理工作本身进行改革,而只能设法对管理的对象进行改革。 它不可能修改自己的法律以适应摩泽尔河沿岸地区的情况,它只能在既定的管理法律范围内 设法增进摩泽尔河沿岸地区的福利。所以,当一个政府在已经确定的、对它自身也起支配作 用的管理原则和制度的范围内,越是勤勤恳恳地努力去消除引入注目的、遍及整个地区的贫 困状况,而这种贫困现象却越是顽强地持续存在下去,而且尽管有好的管理仍然越来越严重 的时候,这个政府就会越发强烈地、真诚地、坚决地深信这种贫困状况是不治之症,深信它 根本无法由管理机构即国家加以改变,相反,必须由被管理者一方来改变。 如果下级行政当局相信上司所持的官方见解,即认为各项管理原则都是好的,并且负责在每 个场合都恪尽职守地贯彻这些原则,那么,上级行政当局就会坚信总的原则是正确的,并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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