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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社会体制比较奴月刊) 第五,美国联邦政府政务公开制度实施过程出现的一些棘手问题对我们也有启发。一是 政务公开中民主和效率的矛盾问题。行政机构需要一定的自由裁量权,需要某种程度的集中 体制,需要提髙决策效率,需要将其运营成本控制在被规定的范围内。在这方面,美国出现的 问题是,政务公开规定可能对政府的行政会议效率产生负面影响。在阳光下的政府法》实施 期间,一些联邦行政机构的委员曾一度以阻碍政府行政效率为名试图回避会议的公开。二是 政务公开的成本问题。信息自由是有成本的。这个成本不仅包括请求者需要根据前述相关的 规定支付一定的费用,而且也包括实施信息自由和政务公开的部门所投入的人力和物力。从 1998年至2003年,联邦政府的信息自由请求翻了4倍,从每年80多万升至到每年320多万, 总的信息自由成本费也升至2003年的323,050.337.33美元。但是每一年实际花费在信息查 找、复制和评审方面的费用非常有限,一直徘徊在6-7千万之间。98%左右的费用花费在与 此相关的诉讼获活动上①。难怪行政部门的官员总是拿费用问题作借口2。三是国家安全和信 息公开的平衡问题。这个问题一直存在于美国联邦政务信息公开和会议公开制度中。尽管法 律已将涉及国防和外交方面的保密信息列入豁免公开范围,但保密范围的界定自主权在总 统。结果,公众、新闻界或其他社会团体的政务公开请求经常会遇到行政部门以国家安全为由 的拒绝。由此而产生了信息自由的请求者对联邦政府行政部门的诉讼活动,同时,这也构成了 国会与行政部门之间冲突的焦点。主要表现在更狭义地使用信息自由法》:扩大信息保密范 围,许多信息尤其是重要基础设施信息被列入敏感信息:扩大情报部门的侦查范围,个人隐私 空间减小:信息自由法》请求被拒绝率增高等 Mendoza,2005) 美国上述问题,也是我们将来制定实施有关信息自由和会议公开法律中必须要考虑的 尤其是国家安全和信息公开的权衡问题。虽然美国一些做法不值得效仿,但是关注公共建筑 物、重大基础设施的安全问题非常值得我们思考。 第六,加强人员培训。首先应意识到信息自由和会议公开需要一个思维的转变,即使在美 国,这一点也是经验之谈。对于中国来说,情况究更是如此了。如果要实施政务公开,人员思想 的培训动员必不可少。同时,应设置信息自由法》官员的专门职位,将他们视为信息公开的专 业人员,实行部门培训和一般培训相结合3。 啧任编辑:王燕燕) ①详见美国联邦司法部网站每一年的信息自由法》实施报告总结htp://ww. usdoj-gov/oia. ② OIP Gives FOIA Implementation Advice to Other Nations"美国联邦司法部网站,htp-://ww. usdoj.gow/op/ foiano 2002foiapost30htr 21994-2014ChinaAcademicJournalElectronicPublishingHouse.Allrightsreservedhttp://www.cnki.net!" 经济社会体制比较(双月刊) 第五,美国联邦政府政务公开制度实施过程出现的一些棘手问题对我们也有启发。一是 政务公开中民主和效率的矛盾问题。行政机构需要一定的自由裁量权,需要某种程度的集中 体制,需要提高决策效率,需要将其运营成本控制在被规定的范围内。在这方面,美国出现的 问题是,政务公开规定可能对政府的行政会议效率产生负面影响。在 《阳光下的政府法》实施 期间,一些联邦行政机构的委员曾一度以阻碍政府行政效率为名试图回避会议的公开。二是 政务公开的成本问题。信息自由是有成本的。这个成本不仅包括请求者需要根据前述相关的 规定支付一定的费用,而且也包括实施信息自由和政务公开的部门所投入的人力和物力。从 #""! 年至 $%%& 年,联邦政府的信息自由请求翻了 ’ 倍,从每年 !% 多万升至到每年 &$% 多万, 总的信息自由成本费也升至 $%%& 年的 &$&( %)%( &&*+ && 美元。但是每一年实际花费在信息查 找、复制和评审方面的费用非常有限,一直徘徊在 ,—* 千万之间。"!- 左右的费用花费在与 此相关的诉讼获活动上!。难怪行政部门的官员总是拿费用问题作借口"。三是国家安全和信 息公开的平衡问题。这个问题一直存在于美国联邦政务信息公开和会议公开制度中。尽管法 律已将涉及国防和外交方面的保密信息列入豁免公开范围,但保密范围的界定自主权在总 统。结果,公众、新闻界或其他社会团体的政务公开请求经常会遇到行政部门以国家安全为由 的拒绝。由此而产生了信息自由的请求者对联邦政府行政部门的诉讼活动,同时,这也构成了 国会与行政部门之间冲突的焦点。主要表现在更狭义地使用 《信息自由法》;扩大信息保密范 围,许多信息尤其是重要基础设施信息被列入敏感信息;扩大情报部门的侦查范围,个人隐私 空间减小;《信息自由法》请求被拒绝率增高等(./01234,$%%))。 美国上述问题,也是我们将来制定实施有关信息自由和会议公开法律中必须要考虑的。 尤其是国家安全和信息公开的权衡问题。虽然美国一些做法不值得效仿,但是关注公共建筑 物、重大基础设施的安全问题非常值得我们思考。 第六,加强人员培训。首先应意识到信息自由和会议公开需要一个思维的转变,即使在美 国,这一点也是经验之谈。对于中国来说,情况究更是如此了。如果要实施政务公开,人员思想 的培训动员必不可少。同时,应设置《信息自由法》官员的专门职位,将他们视为信息公开的专 业人员,实行部门培训和一般培训相结合#。 (责任编辑:王燕燕) !详见美国联邦司法部网站每一年的《信息自由法》实施报告总结 56678 9 9 :::+ ;<12=+ >2? 9 @2A4+ " “BCD EA?/< FBCG CH7I/H/0646A20 G1?AJ/ 62 B65/K L46A20<”美国联邦司法部网站,56678 9 9 :::+ ;<12=+ >2? 9 2A7 9 @2A472<6 9 $%%$@2A472<6&%+ 56H+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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