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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险利益原则 1、船舶的保险利益:船舶所有人;航次租船合 同——出租人;定期租船合同— 出租人;光船租赁合同—承租人应当按合同 约定的船舶价值,以出租人同意的方式为船舶 进行保险。 2、货物的保险利益:在现代国际贸易中,采取 货物所有权与风险相分离的原则,谁承担货物 的风险,谁具有货物的保险利益 *由于国际贸易运作的特点,只要求被保险人在 保险事故发生时具有保险利益即可。(二)保险利益原则 1、 船舶的保险利益:船舶所有人;航次租船合 同——出租人;定期租船合同—— 出租人;光船租赁合同——承租人应当按合同 约定的船舶价值,以出租人同意的方式为船舶 进行保险。 2、货物的保险利益:在现代国际贸易中,采取 货物 所有权与风险相分离的原则,谁承担货物 的风险,谁具有货物的保险利益。 *由于国际贸易运作的特点,只要求被保险人在 保险事故发生时具有保险利益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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