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海上保险合同 重点提示 海上保险的原则 2、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责任范围 3、保险人的赔偿责任
第八章 海上保险合同 重点提示 1、海上保险的原则 2、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责任范围 3、保险人的赔偿责任
第一节海上保险合同概述 、海上保险合同概念及性质 、概念: MC第216条:海上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 按照约定,对被保险人遭受保险事故造 成保险标的的损失和产生的责任负责赔 偿,而由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费的合同。 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
第一节 海上保险合同概述 一、海上保险合同概念及性质 1、概念: MC第216条:海上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 按照约定,对被保险人遭受保险事故造 成保险标的的损失和产生的责任负责赔 偿,而由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费的合同。 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
2、法律性质 保险合同属于财产保险合同,具有一般保险合 同的性质 (1)射幸合同 (2)附合合同(附意合同),保险合同的条款 由保险人单方拟订。 (3)最大诚信合同 (4)双务有偿合同 3、海上保险合同的法律适用:适用特别法的 《海商法》,《海商法》没有规定的,适用 《保险法》
2、法律性质 保险合同属于财产保险合同,具有一般保险合 同的性质: (1)射幸合同 (2)附合合同(附意合同),保险合同的条款 由保险人单方拟订。 (3)最大诚信合同 (4)双务有偿合同 3、海上保险合同的法律适用:适用特别法的 《海商法》,《海商法》没有规定的,适用 《保险法》
二、保险合同的分类 (一)按保险标的 1、船舶保险 2、货物运输保险 3、运费保险 4、责任保险 5、海上石油开发保险 二)责任期间: 航次保险定期保险
二、保险合同的分类 (一)按保险标的 1、船舶保险 2、货物运输保险 3、运费保险 4、责任保险 5、海上石油开发保险 (二)责任期间: 航次保险 定期保险
(三)按保险时是否确定保险价值 1、定值保险 2、不定值保险 (四)按承保方式 1、逐笔保险 2、流动保险 3、预约保险 (五)保险人人数 单保险和复保险
(三)按保险时是否确定保险价值 1、定值保险 2、不定值保险 (四)按承保方式 1、逐笔保险 2、流动保险 3、预约保险 (五)保险人人数 单保险和复保险
、海上保险合同的原则 (一)最大诚信原则 、告知 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将有关保险标的的重要情况如 实向保险人所作的陈述 告知的形式:无限告知主义;询问回答主义。 违反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 保险人故意不告知,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 退还保险费,合同解除前发生保险事故,保险 人不负责赔偿, 被保险人不告知不是故意行为,保险人有权解除 合同或增加保险费,解除合同的,对解除前发 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当赔偿,除非未告知 或错误告知的重要情况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影 响者除外
三、海上保险合同的原则 (一)最大诚信原则 1、告知 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将有关保险标的的重要情况如 实向保险人所作的陈述。 告知的形式:无限告知主义;询问回答主义。 违反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 保险人故意不告知,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 退还保险费,合同解除前发生保险事故,保险 人不负责赔偿, 被保险人不告知不是故意行为,保险人有权解除 合同或增加保险费,解除合同的,对解除前发 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当赔偿,除非未告知 或错误告知的重要情况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影 响者除外
2、保证 被保险人作岀的承诺,保证某些事情应作 为或不应作为,或应满足某些条件或应 肯定某些事实的存在或不存在。 保证有:明示保证和默示保证 最大诚信对保险人的要求:告知保险条款 和有足够能力履行约定的赔付保险金责 任
2、保证 被保险人作出的承诺,保证某些事情应作 为或不应作为,或应满足某些条件或应 肯定某些事实的存在或不存在。 保证有:明示保证和默示保证 最大诚信对保险人的要求:告知保险条款 和有足够能力履行约定的赔付保险金责 任
·1995年10月7日,徐某将其所有的“浙普玉油 31号”投保,制造年份1994年,航行区域二类, 保险金额120万,保险费率1·1%,保险期间· 年。而该轮实际是1976年制造的,1994年5月 改造完毕后,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渔 船分局沈家门检验站检验,该站在在检验证书 的建造年月填写194年5月。在保险期间,该 船与另一艘轮船碰撞,船货全损。保险人认为 被保险人没有如实告知该船的建造年月,具有 欺诈性,拒绝赔偿。问被保险人有没有尽到如 实告知义务
• 1995年10月7日,徐某将其所有的“浙普玉油 31号”投保,制造年份1994年,航行区域二类, 保险金额120万,保险费率1·1%,保险期间一 年。而该轮实际是1976年制造的,1994年5月 改造完毕后,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渔 船分局沈家门检验站检验,该站在在检验证书 的建造年月填写1994年5月。在保险期间,该 船与另一艘轮船碰撞,船货全损。保险人认为 被保险人没有如实告知该船的建造年月,具有 欺诈性,拒绝赔偿。问被保险人有没有尽到如 实告知义务
(二)保险利益原则 1、船舶的保险利益:船舶所有人;航次租船合 同——出租人;定期租船合同— 出租人;光船租赁合同—承租人应当按合同 约定的船舶价值,以出租人同意的方式为船舶 进行保险。 2、货物的保险利益:在现代国际贸易中,采取 货物所有权与风险相分离的原则,谁承担货物 的风险,谁具有货物的保险利益 *由于国际贸易运作的特点,只要求被保险人在 保险事故发生时具有保险利益即可
(二)保险利益原则 1、 船舶的保险利益:船舶所有人;航次租船合 同——出租人;定期租船合同—— 出租人;光船租赁合同——承租人应当按合同 约定的船舶价值,以出租人同意的方式为船舶 进行保险。 2、货物的保险利益:在现代国际贸易中,采取 货物 所有权与风险相分离的原则,谁承担货物 的风险,谁具有货物的保险利益。 *由于国际贸易运作的特点,只要求被保险人在 保险事故发生时具有保险利益即可
「判断对非法进口的货物有无保险利益。 (三)近因原则 近因原则强调保险人仅对承保范围内的原 因造成的直接损失负保险赔偿金。 (四)补偿原则
[判断]对非法进口的货物有无保险利益。 (三)近因原则 近因原则强调保险人仅对承保范围内的原 因造成的直接损失负保险赔偿金。 (四)补偿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