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重点提示 1、海商法的调整对象、 2、海商法的性质 3、海商法的特点 4、《海商法》的立法特点
绪论 重点提示 1、海商法的调整对象、 2、海商法的性质 3、海商法的特点 4、《海商法》的立法特点
海商法概念、性质 海商法是调整海上运输关系和与船舶有 关的各种关系的法律法规的总称。 (一)海商法的调整对象 1、海上运输关系 (1)海上合同关系 (2)海上侵权关系 (3)海上特殊风险产生的关系
一、海商法概念、性质 海商法是调整海上运输关系和与船舶有 关的各种关系的法律法规的总称。 (一)海商法的调整对象 1、海上运输关系 (1)海上合同关系 (2)海上侵权关系 (3)海上特殊风险产生的关系
2、与船舶有关的关系 (1)船舶物权 (2)行政机关与海上运输组织的行政关 系 A、船舶法律地位 B、船舶安全 C、船舶管理
2、 与船舶有关的关系 (1)船舶物权 (2)行政机关与海上运输组织的行政关 系 A、船舶法律地位 B、船舶安全 C、船舶管理
二)海商法的性质之争 1、商法的特别法 2、民法的特别法 3、经济法、国际经济法的特别法 4、独立法律部门 注:1992年11月18日最高院在《关于学习 宣传和贯彻执行〈海商法〉通知中》, 认为海商法是一部特别民事法
(二)海商法的性质之争 1、商法的特别法 2、民法的特别法 3、经济法、国际经济法的特别法 4、独立法律部门 注:1992年11月18日最高院在《关于学习 宣传和贯彻执行〈海商法〉通知中》, 认为海商法是一部特别民事法
(三)海商法的特点 1、国际性(涉外性) 2、专业性(技术性) 3、特殊性(根源于海上运输的风险) 注:海商法四大特有制度:船舶优先权、 海难救助、共同海损、海事赔偿责任限 制
(三)海商法的特点 1、国际性(涉外性) 2、专业性(技术性) 3、特殊性(根源于海上运输的风险) 注:海商法四大特有制度:船舶优先权、 海难救助、共同海损、海事赔偿责任限 制
、海商法的历史发展 (一)古代—萌芽时期 1、公元前18世纪古巴比伦《汉穆拉比法典》中 有最早的海商法规 2《罗得法》——最古老的海商法典 (二)中世纪—私人编纂时期 大海事法规: 1、12世纪法国的《奥列隆惯例集》 2、14世纪西班牙《海事裁判集》 3、15世纪瑞典《维斯比法》
二、海商法的历史发展 (一)古代——萌芽时期 1、公元前18世纪古巴比伦《汉穆拉比法典》中 有最早的海商法规 2《罗得法》——最古老的海商法典 (二)中世纪——私人编纂时期 三大海事法规: 1、12世纪法国的《奥列隆惯例集》 2、14世纪西班牙《海事裁判集》 3、15世纪瑞典《维斯比法》
(三)近代——国家制定海商法时期 1、法国路易十四《海事条例》 2、美国1893年《哈特法》 3、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 (四)现代—海商法国际统一时期 国际海事委员会-CM; 国际海事组织-IMO;
(三)近代——国家制定海商法时期 1、法国路易十四《海事条例》 2、美国1893年《哈特法》 3、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 (四)现代——海商法国际统一时期 国际海事委员会-CMI; 国际海事组织-IMO;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立法特征 (一)与国际接轨 国际公约、国际惯例、普遍使用的标准 合同是条款的三大来源: 、来源于国际公约:第二章、第四章 第五章、第八章、第九章、第十一章 2、来源于标准合同:第六章、第七章 3、来源于国际惯例:第十章、第十二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立法特征 (一)与国际接轨 国际公约、国际惯例、普遍使用的标准 合同是条款的三大来源: 1、来源于国际公约:第二章、第四章、 第五章、第八章、第九章、第十一章 2、来源于标准合同:第六章、第七章 3、来源于国际惯例:第十章、第十二 章
(二)符合我国国情 我国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和沿海及内河货 物运输实行不同的法律; 在责任限额方面 (三)强制性条款与任意性条款的统 (四)实体法与冲突法的统
(二)符合我国国情 我国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和沿海及内河货 物运输实行不同的法律; 在责任限额方面 (三)强制性条款与任意性条款的统一 (四)实体法与冲突法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