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电管理机构可以在对无线电频率使用情况进行评估的基础 上,调整无线电频率分配方案。 第十五条使用无线电频率应当取得使用许可,但业余无线 电台(站)公众对讲机以及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规定不需要取 得使用许可的除外。 第十六条取得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无线电频率划分和使用规定,但是进行无线 电科学技术研究等活动,可以使用与国家无线电频率划分和使用 规定不符的无线电频率; (二)有可供分配的无线电频率; (三)有明确具体的用途,且技术方案可行; (四)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对依法使用的无线电频率不会产生有害干扰。 第十七条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无线电频率使用许 可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根据本条例第十六条规 定的条件,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颁发无 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无线电频率的使用,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实施许可。但是, 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确定范围内的无线电频率的使用,由省、自 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实施许可。 第十八条对无线电频率颁发使用许可,应当采取招标、拍5 无线电管理机构可以在对无线电频率使用情况进行评估的基础 上,调整无线电频率分配方案。 第十五条 使用无线电频率应当取得使用许可,但业余无线 电台(站)、公众对讲机以及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规定不需要取 得使用许可的除外。 第十六条 取得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无线电频率划分和使用规定,但是进行无线 电科学技术研究等活动,可以使用与国家无线电频率划分和使用 规定不符的无线电频率; (二)有可供分配的无线电频率; (三)有明确具体的用途,且技术方案可行; (四)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对依法使用的无线电频率不会产生有害干扰。 第十七条 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无线电频率使用许 可申请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根据本条例第十六条规 定的条件,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颁发无 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无线电频率的使用,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实施许可。但是, 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确定范围内的无线电频率的使用,由省、自 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实施许可。 第十八条 对无线电频率颁发使用许可,应当采取招标、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