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派出机构。派出机构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的 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责。 第十二条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无线电管理机构负责本系统 的无线电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 (二)拟订本系统无线电管理的具体规定 三)根据国务院规定的部门职权和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的 委托,审批本系统无线电台(站)的建设布局和台址,指配本系 统无线电台的频率、呼号,核发电台执照; (四)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委托行使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无线电频率和卫星轨道资源管理 第十三条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对无线电频率实行统一划 分和分配。 无线电频率的划分、分配及其调整应当充分考虑国家安全 经济社会和科学技术发展以及资源有效利用的需要。 第十四条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制定无线电频率分配 方案,明确无线电频率的使用范围和条件,并向社会公开。 因国家利益或者促进无线电频率资源有效利用的需要,国家4 立派出机构。派出机构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的 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责。 第十二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无线电管理机构负责本系统 的无线电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 (二)拟订本系统无线电管理的具体规定; (三)根据国务院规定的部门职权和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的 委托,审批本系统无线电台(站)的建设布局和台址,指配本系 统无线电台的频率、呼号,核发电台执照; (四)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委托行使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 无线电频率和卫星轨道资源管理 第十三条 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对无线电频率实行统一划 分和分配。 无线电频率的划分、分配及其调整应当充分考虑国家安全、 经济社会和科学技术发展以及资源有效利用的需要。 第十四条 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制定无线电频率分配 方案,明确无线电频率的使用范围和条件,并向社会公开。 因国家利益或者促进无线电频率资源有效利用的需要,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