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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从事信贷、租赁等业务的企业,计提坏账准备不超过年末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应收款项余额的3%,从 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对信贷、租赁行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一般情况下不得计提坏账准备。 5、出口企业办理増值税出口退税时,必须提供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抵扣联),如果企业在购 进货物时只取得了普通发票而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当该购进货物出口时,税务机关不予办理出口退税。() 答案: 解析:外贸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普通发票的12种特殊货物出口,特准出口退税。 6、一个外籍人员自2003年2月1日起在中国境内工作,2004年他回国参加一个项目的策划,离境时间为4月15日 至6月15日。则2004年他是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纳税人。() 答案: 解析: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离境不超过30日,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为临时离境,该纳税人一次离境已超过30 日,2004年在我国境内居住未满365天,为非居民纳税人。 7、在我国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是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国家税务机关,包括国家各级税务机关、海关 和财政机关 答案: 解析:权利主体的一方是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国家税务机关,包括国家各级税务机关、海关和财政机关:另 方是履行纳税义务的人,包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在华的外国企业、组织、外籍人、无国籍人,以及 在华虽然没有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企业或组织 企业在一般的股权(包括转让股票或股份)买卖中,股权转让人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 余公积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答案:√ 解析:这是2005年版教材新增的规定 9、预以补税的减免税货物,减税或免税进口的货物需预补税时,应当以海关审定的该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扣 除该货物会计账面折旧部分价值作为完税价格 答案 解析:予以补税的减免税货物。减税或免税进口的货物需予补税时,应当以海关审定的该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 扣除折旧部分价值作为完税价格。该折旧不是会计账面折旧,而是按使用期限与监管期限的比例计算出来的折 10、法国工程师兰博2005年2月1日起来华从事安装工作7个月,6月6日,他回国修订图纸并处理一些国外杂务 15日再度入境。当月境内企业支付其工资折人民币15000元,境外法国公司支付其工资所得额折8000元人民币 其6月在华应缴的个人所得税是2397.5 答案:√ 解析:在中国境内21天。往返当日作半日计算。共计5+15+2×0.5=21天 (15000+8000-4000)×20%-375)×21天/30天=2397.5(元 l1、暂进口货物转为正式进口需予补税时,应按原进口之日实施的税率计征关税。()解析:从事信贷、租赁等业务的企业,计提坏账准备不超过年末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应收款项余额的3%,从 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对信贷、租赁行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一般情况下不得计提坏账准备。 5、出口企业办理增值税出口退税时,必须提供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抵扣联),如果企业在购 进货物时只取得了普通发票而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当该购进货物出口时,税务机关不予办理出口退税。( ) 答案:× 解析:外贸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普通发票的12种特殊货物出口,特准出口退税。 6、一个外籍人员自2003年2月1日起在中国境内工作,2004年他回国参加一个项目的策划,离境时间为4月15日 至6月15日。则2004年他是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纳税人。( ) 答案:× 解析: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离境不超过30日,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为临时离境,该纳税人一次离境已超过30 日,2004年在我国境内居住未满365天,为非居民纳税人。 7、在我国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是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国家税务机关,包括国家各级税务机关、海关 和财政机关。 答案:× 解析:权利主体的一方是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国家税务机关,包括国家各级税务机关、海关和财政机关;另 一方是履行纳税义务的人,包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在华的外国企业、组织、外籍人、无国籍人,以及 在华虽然没有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企业或组织。 8、企业在一般的股权(包括转让股票或股份)买卖中,股权转让人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 余公积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答案:√ 解析:这是2005年版教材新增的规定。 9、预以补税的减免税货物,减税或免税进口的货物需预补税时,应当以海关审定的该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扣 除该货物会计账面折旧部分价值作为完税价格。 答案:× 解析:予以补税的减免税货物。减税或免税进口的货物需予补税时,应当以海关审定的该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 扣除折旧部分价值作为完税价格。该折旧不是会计账面折旧,而是按使用期限与监管期限的比例计算出来的折 旧。 10、法国工程师兰博2005年2月1日起来华从事安装工作7个月,6月6日,他回国修订图纸并处理一些国外杂务, 15日再度入境。当月境内企业支付其工资折人民币15000元,境外法国公司支付其工资所得额折8000元人民币, 其6月在华应缴的个人所得税是2397.5元。 答案:√ 解析:在中国境内21天。往返当日作半日计算。共计5+15+2×0.5=21天。 〔(15000+8000-4000)×20%-375〕×21天/30天=2397.5(元) 11、暂进口货物转为正式进口需予补税时,应按原进口之日实施的税率计征关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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