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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秦汉地方行政制度 郡县制的确立 ·秦始皇二十六前(前221),秦统一六国,接着秦王朝北 征匈奴,南伐五岭,初步奠定了我国古代辽阔的疆域。 ·在地方行政体制上,秦始皇最后采纳了李斯的主张,在全 国推行郡县制,建成“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的政治 体制。 秦初,全国设三十六郡,后随着疆域的不断扩大,增至四 六。秦设郡的原则一是按山 然地理条件,其二从 军得郡事一 政治经济等因素考虑。边区的郡,军事的因素考虑 多些,而内地的郡大多集中在政治、经济发达的地区 行政长宣称郡守,由中央任命,掌一郡政治、经济、军 司法等事 郡下设县,为地方基层政府。万户以上称县令,不满万户 为县长,县令(长)主管县内政务,均由中央任命。第一节 秦汉地方行政制度 • 一、郡县制的确立 • 秦始皇二十六前(前221),秦统一六国,接着秦王朝北 征匈奴,南伐五岭,初步奠定了我国古代辽阔的疆域。 • 在地方行政体制上,秦始皇最后采纳了李斯的主张,在全 国推行郡县制,建成“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的政治 体制。 • 秦初,全国设三十六郡,后随着疆域的不断扩大,增至四 十六。秦设郡的原则一是按山川、自然地理条件,其二从 军事、政治经济等因素考虑。边区的郡,军事的因素考虑 得多些,而内地的郡大多集中在政治、经济发达的地区。 • 郡行政长官称郡守,由中央任命,掌一郡政治、经济、军 事与司法等事务。 • 郡下设县,为地方基层政府。万户以上称县令,不满万户 为县长,县令(长)主管县内政务,均由中央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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