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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则 基于四项主要特性 我想对这些问题给出一种可能的答案。简单地说,公司作为 的解释 一种组织形式的成功,在于它的特性和使得这些特性发挥作用的 社会环境。为了方便,我将列出如下四种特性: (1)投资人的有限责任; (2)投资人权益的自由转让; (3)法人人格(实体权利、生命期和目的); (4)集中管理。 对公司形式有利的 这四种特性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极大地促进了来自众多投 条件 资人的大量资金的有效集中,并使拥有众多股东和雇员的大型企 业得以有效运转。我认为,从十九世纪开始,社会上出现的三个 条件使得一种能够发挥这些作用的组织形式比其他组织形式更适 于生存和发展。 (1)大型企业 技术进步导致经济规模的急剧扩大,即适宜组合在单个商业 组织内部的工人人数和资本设备量的巨大增长。这时就出现了一 种发展大型商业企业的趋势,因而需要一种适于大型企业的有效 的组织形式。铁路和电报系统树立了这种新型企业的光辉典范。 在殖民时代,商业企业有许多特长,但是雇工超过十二人的企业 很少[④闭。在十九世纪末和二十世纪,许多企业雇佣员工达数千 人。 限制条件 在向大规模转变的过程中,技术进步的影响非常大,但不是 唯一的因素。例如,在许多工业企业中,技术革新使得一个中等 规模的工厂能够生产足够的产品,来满足可占有市场的大部分需 求。从理论上来说,企业家完全可以经营稍大的制造企业并且通 过独立的分销商来销售所有产品。然而,很多这类企业采取“一 体化导向”一他们建立或获取自己的分销系统,而且变得更 大。对此过程的一项重要的历史分析表明),他们这样做是为了 将生产活动同批发过程和零售过程更好地协调起来。那么,人们 为什么认为企业内部的协调比同企业外部的分销商的市场协调或 合同协调更好,是因为企业内部的协调本身同通讯系统和交通运 输的技术进步相联系。管理人员开始发现新的方法以减少协调复 杂的商业活动的成本[6)。 当然,并不是所有商业规模的扩大都纯粹是由规模经济的原 因引起的,有的是强力压翻竞争的产物。各种动机混合在一起, 很推有把握确定下来,但建立在技术基础上的现实经济的力量显 然是巨大的]。 (2)财富的分散 公司组织形式的第二个有利条件是财言的分配,尽管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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