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主要涉及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行使暂扣渔船强制权的法律依据及应 案具备的法定条件等问题 评 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在执法过程中釆取的扣留渔具、渔船或者捕捞许可 析证等强制性手段,就其性质而言,属行政强制范畴。行政强制是种法定 的权力性行为,其权力来源及行使都必须有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换言 之,行政强制权的行使必须于法有据,否则将构成违法。 考虑到渔业行政执法尤其是海上执法的特殊性和复杂性,2000年10月修订后 的《渔业法》补充增加了一款(第四十八条第二款)关于海上渔业执法的行政 强制措施的规定,明确赋予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在特定的条件下,可行使暂扣捕 捞许可证、渔具或者渔船的强制权。根据该规定,渔政监督管理机构须同时符 合或具备以下三个方面的特定条件,方可行使暂扣捕捞许可证、渔具或渔船的 行政强制措施:(一)海上执法;(二)只针对以下五类违法行为的查处:④ 违反禁渔区规定进行捕捞的;⑨违反禁渔期规定进行捕捞的;③使用禁用渔本案主要涉及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行使暂扣渔船强制权的法律依据及应 具备的法定条件等问题。 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在执法过程中采取的扣留渔具、渔船或者捕捞许可 证等强制性手段,就其性质而言,属行政强制范畴。行政强制是一种法定 的权力性行为,其权力来源及行使都必须有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换言 案 例 评 析 之,行政强制权的行使必须于法有据,否则将构成违法。 考虑到渔业行政执法尤其是海上执法的特殊性和复杂性,2000年10月修订后 的《渔业法》补充增加了一款(第四十八条第二款)关于海上渔业执法的行政 强制措施的规定,明确赋予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在特定的条件下,可行使暂扣捕 捞许可证、渔具或者渔船的强制权。根据该规定,渔政监督管理机构须同时符 合或具备以下三个方面的特定条件,方可行使暂扣捕捞许可证、渔具或渔船的 行政强制措施:(一)海上执法;(二)只针对以下五类违法行为的查处:① 违反禁渔区规定进行捕捞的;②违反禁渔期规定进行捕捞的;③使用禁用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