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案例评析 农业部黄渤海区渔政局谭业国
二行为违反数个渔业法律规范的妙罚 2002年8月10日,xx市的x×渔船正在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内侧海域进 基|行拖网作业该市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所属的渔政船发现后,责命其停止作业井登 本船检查经现场检查和调章后章明:该渔船的作业海城为174125“E 案2343107N,展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海域;渔船所有人为翁Xx,其持有的 准作业类型为流刺网作业;渔船上有拖网网具4张、无渔获物(因刚下网就被渔政船发现 并责令起网)。渔业行政执法人员认为该渔船已涉嫌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的 规定和关于禁渔区的规定,决定暂扣该船的捕捞许可证,并责令其回港等候处理。 该市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经研究和申理后认为,该渔船同时违反《渔业法》第二十五条 和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其行为涉及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的规定和关于禁渔 区的规定两个方面,根据“一事不再罚”原则,并结合渔业生产和管理实际,决定择其 违反重罚责任的条款,予以定性和适用处罚,即依据《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并根据该省渔政监督管理机构颁布的《关于实施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中 关于量罚的具体规定(按该规定,对此违法行为处1000-10000元罚款),对该违规 渔船作出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违规渔船当事人认可并履行了处罚
2002年8月10日,××市的××渔船正在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内侧海域进 行拖网作业。该市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所属的渔政船发现后,责令其停止作业并登 船检查。经现场检查和调查后查明:该渔船的作业海域为1 17°41′25″E、 23°43′107″N,属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海域;渔船所有人为翁××,其持有的 渔业捕捞许可证、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和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均合法、有效,“三证” 载明的渔船总吨位为30吨、主机总功率为110.25千瓦,捕捞许可证载明的核 基 本 案 情 准作业类型为流刺网作业;渔船上有拖网网具4张、无渔获物(因刚下网就被渔政船发现 并责令起网)。渔业行政执法人员认为该渔船已涉嫌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的 规定和关于禁渔区的规定,决定暂扣该船的捕捞许可证,并责令其回港等候处理。 该市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经研究和审理后认为,该渔船同时违反《渔业法》第二十五条 和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其行为涉及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的规定和关于禁渔 区的规定两个方面,根据“一事不再罚”原则,并结合渔业生产和管理实际,决定择其 违反重罚责任的条款,予以定性和适用处罚,即依据《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并根据该省渔政监督管理机构颁布的《关于实施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中 关于量罚的具体规定(按该规定,对此违法行为处1000-10000元罚款),对该违规 渔船作出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违规渔船当事人认可并履行了处罚
案例提示 渔业行政执法实践中,时常遇到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两个 或两个以上渔业法律规范,产生规范竞合的情形。由于现行 行政处罚制度尚不完善,此情形的渔业行政处罚适用已成为 实施处罚的一个难点。对此,本案例中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 采用择其重罚责任而裁量适用的做法,值得借鉴
渔业行政执法实践中,时常遇到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两个 或两个以上渔业法律规范,产生规范竞合的情形。由于现行 行政处罚制度尚不完善,此情形的渔业行政处罚适用已成为 实施处罚的一个难点。对此,本案例中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 采用择其重罚责任而裁量适用的做法,值得借鉴。 案例提示
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是,对违规当事人的一个行为同时违反两个渔业法 律规范的,应如何认定其违法行为并裁量适用处罚。 案例评 同一行为同时违反两个或两个以上法律规范的情形,行政法学理论称之为法 条竞合或规范竞合。具体而言,某人实施一个一次性行为,同时违反数个法律 析规范,就产生了行政处罚中的法条竞合现象。法条竞合现象在渔业行政执法 中并不少见。 例如,渔船携带和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在禁渔期间或禁渔区进行捕捞,其 行为同时违反《渔业法》关于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进行捕捞和关于禁止在禁渔 区、禁渔期进行捕挠两个法律规范;非法在禁渔区拖网作业且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 的比例,其行为同时违反关于禁止在禁渔区进行捕捞和关于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的 比例,其行为同时违反关于禁止在禁渔区进行捕捞和关于渔获物中幼鱼不得超过规定 的比例两个法律规范,倘若该行为发生在休(禁)渔期间,还同时触犯了关于休(禁) 渔管理的法律规范;获准从事流刺网作业的渔船进λ禁渔区进行拖网作业,其行为同 一时违反关于作业类型和关于禁止在禁渔区进行捕捞两个法律规范;获准在机动
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是,对违规当事人的一个行为同时违反两个渔业法 律规范的,应如何认定其违法行为并裁量适用处罚。 同一行为同时违反两个或两个以上法律规范的情形,行政法学理论称之为法 条竞合或规范竞合。具体而言,某人实施一个一次性行为,同时违反数个法律 规范,就产生了行政处罚中的法条竞合现象。法条竞合现象在渔业行政执法 中并不少见。 案 例 评 析 例如,渔船携带和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在禁渔期间或禁渔区进行捕捞,其 行为同时违反《渔业法》关于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进行捕捞和关于禁止在禁渔 区、禁渔期进行捕捞两个法律规范;非法在禁渔区拖网作业且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 的比例,其行为同时违反关于禁止在禁渔区进行捕捞和关于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的 比例,其行为同时违反关于禁止在禁渔区进行捕捞和关于渔获物中幼鱼不得超过规定 的比例两个法律规范,倘若该行为发生在休(禁)渔期间,还同时触犯了关于休(禁) 渔管理的法律规范;获准从事流刺网作业的渔船进入禁渔区进行拖网作业,其行为同 时违反关于作业类型和关于禁止在禁渔区进行捕捞两个法律规范;获准在机动
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外侧海作业的渔船进入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内侧进行拖 网作业,其行为同时违反关于作业场所管理和关于禁渔区管理两个法律规范。 对于产生法条竞合现象的违法行为,应如何裁量适用处罚?是按一个法律规范实 施处罚,还是按所有触犯的法律规范分别实施处罚?对此,《行政处罚法》以及现 行的渔业法律、法规和规章中均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法学界和执法界对法条竟 合违法行为的处罚适用规则,包括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按一个法律规范实施处罚,什 么情况下可以按触犯的数个法律规范处罚,存在不同的认识和主张。可以说,法条 竞合违法行为的处罚适用已成为渔业行政处罚中的一个难点,也是渔业行政执法和 渔业立法需引起重视的一个问题。本案中的渔业行政执法主体根据渔业管理实际, 没有按触犯的数个渔业法律规范分别进行处罚,而是采取择其违反重罚责任的一个 法律规范来定性,并考虑到该行为同时违反两项渔业法律规范的情节,在规定的处 罚幅度内,予以从重处罚。这种处理方法,较好地体现了“一事不再罚”和过罚 相当的原则,也有利于防止重复处罚,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外侧海域作业的渔船进入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内侧进行拖 网作业,其行为同时违反关于作业场所管理和关于禁渔区管理两个法律规范。 对于产生法条竞合现象的违法行为,应如何裁量适用处罚?是按一个法律规范实 施处罚,还是按所有触犯的法律规范分别实施处罚?对此,《行政处罚法》以及现 行的渔业法律、法规和规章中均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法学界和执法界对法条竞 合违法行为的处罚适用规则,包括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按一个法律规范实施处罚,什 么情况下可以按触犯的数个法律规范处罚,存在不同的认识和主张。可以说,法条 竞合违法行为的处罚适用已成为渔业行政处罚中的一个难点,也是渔业行政执法和 渔业立法需引起重视的一个问题。本案中的渔业行政执法主体根据渔业管理实际, 没有按触犯的数个渔业法律规范分别进行处罚,而是采取择其违反重罚责任的一个 法律规范来定性,并考虑到该行为同时违反两项渔业法律规范的情节,在规定的处 罚幅度内,予以从重处罚。这种处理方法,较好地体现了“一事不再罚”和过罚 相当的原则,也有利于防止重复处罚,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暂打渔船应当具备或符合的法定条件 2004年10月25日,x市的渔政船对正在ⅹx渔场出售渔获物的 基本案情 x×渔船实施检查,查明:该船为钢质渔船,主机功率260千瓦;船上 有拖网6张,起网机1台,渔获物已出售给海上收购船,售款合计 8500元;渔船船主蔡ⅹx出具的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登记证 书均合法、有效,但未能提供渔业捕捞许可证。蔡xx对此辯称,捕 捞许可证申请已在半个月前报送所在地的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至今未得到 批复,请给予酌情考虑。渔业行政执法人员认为,该渔船未取得捕捞许可证进行 捕捞的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为正确作出和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经电话请示 该市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分管领导同意,决定对该渔船予以暂时扣押,并揶回港处 理。回港后第3天,市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按规定的程序作出和执行了以下行政处 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渔获物出售款)人民币8500元,并罚款人民币1.2万元
2004年10月25日,××市的渔政船对正在××渔场出售渔获物的 ××渔船实施检查,查明:该船为钢质渔船,主机功率260千瓦;船上 有拖网6张,起网机1台,渔获物已出售给海上收购船,售款合计 8500元;渔船船主蔡××出具的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登记证 书均合法、有效,但未能提供渔业捕捞许可证。蔡××对此辩称,捕 基 本 案 情 捞许可证申请已在半个月前报送所在地的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至今未得到 批复,请给予酌情考虑。渔业行政执法人员认为,该渔船未取得捕捞许可证进行 捕捞的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为正确作出和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经电话请示 该市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分管领导同意,决定对该渔船予以暂时扣押,并押回港处 理。回港后第3天,市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按规定的程序作出和执行了以下行政处 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渔获物出售款)人民币8500元,并罚款人民币1.2万元
案例提示 暂扣渔船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必须遵循行政强制法定 原则,严格依法进行。通过这一案例,主要就渔政监督管理 机构行使暂扣渔船行政强制权的法律依据及应具备或符合的 法定条件作了介绍和分析
暂扣渔船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必须遵循行政强制法定 原则,严格依法进行。通过这一案例,主要就渔政监督管理 机构行使暂扣渔船行政强制权的法律依据及应具备或符合的 法定条件作了介绍和分析。 案例提示
本案主要涉及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行使暂扣渔船强制权的法律依据及应 案具备的法定条件等问题 评 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在执法过程中釆取的扣留渔具、渔船或者捕捞许可 析证等强制性手段,就其性质而言,属行政强制范畴。行政强制是种法定 的权力性行为,其权力来源及行使都必须有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换言 之,行政强制权的行使必须于法有据,否则将构成违法。 考虑到渔业行政执法尤其是海上执法的特殊性和复杂性,2000年10月修订后 的《渔业法》补充增加了一款(第四十八条第二款)关于海上渔业执法的行政 强制措施的规定,明确赋予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在特定的条件下,可行使暂扣捕 捞许可证、渔具或者渔船的强制权。根据该规定,渔政监督管理机构须同时符 合或具备以下三个方面的特定条件,方可行使暂扣捕捞许可证、渔具或渔船的 行政强制措施:(一)海上执法;(二)只针对以下五类违法行为的查处:④ 违反禁渔区规定进行捕捞的;⑨违反禁渔期规定进行捕捞的;③使用禁用渔
本案主要涉及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行使暂扣渔船强制权的法律依据及应 具备的法定条件等问题。 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在执法过程中采取的扣留渔具、渔船或者捕捞许可 证等强制性手段,就其性质而言,属行政强制范畴。行政强制是一种法定 的权力性行为,其权力来源及行使都必须有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换言 案 例 评 析 之,行政强制权的行使必须于法有据,否则将构成违法。 考虑到渔业行政执法尤其是海上执法的特殊性和复杂性,2000年10月修订后 的《渔业法》补充增加了一款(第四十八条第二款)关于海上渔业执法的行政 强制措施的规定,明确赋予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在特定的条件下,可行使暂扣捕 捞许可证、渔具或者渔船的强制权。根据该规定,渔政监督管理机构须同时符 合或具备以下三个方面的特定条件,方可行使暂扣捕捞许可证、渔具或渔船的 行政强制措施:(一)海上执法;(二)只针对以下五类违法行为的查处:① 违反禁渔区规定进行捕捞的;②违反禁渔期规定进行捕捞的;③使用禁用渔
具进行捕捞的;④使用禁用捕捞方法的,如电鱼、炸鱼、毒鱼等;⑤未取得捕捞 许可证进行捕捞的;(三)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当场不能按法定程序 作出和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 值得指出的是,行政强制是具有法律效果的行为,它的作出必然使特定当事人 的权利义务受到影响或侵害。《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已明确将扣押、查 封等行政强制措施列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行政强制措施的滥用或误用,一旦 被提起诉讼,行政主体将要承担败诉或者行政赔偿的不利后果,因此,渔政监督 管理机构在执法时,凡不符合或具备上述三个方面的法定条件或情形的,例如在 江河、湖泊执法,或者对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和渔具数量 的规定进行捕捞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时,或者违法事实尚未查实等,均不得暂扣 捕捞许可证、渔具或渔船。否则,将构成违法。 本案中,该市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能较好理解和把握上述三个方面的法定条件, 适时地对未取得捕捞许可证进行捕捞的违规渔船予以暂扣,回港后及时地作 出和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其做法值得借鉴
具进行捕捞的;④使用禁用捕捞方法的,如电鱼、炸鱼、毒鱼等;⑤未取得捕捞 许可证进行捕捞的;(三)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当场不能按法定程序 作出和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 值得指出的是,行政强制是具有法律效果的行为,它的作出必然使特定当事人 的权利义务受到影响或侵害。《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已明确将扣押、查 封等行政强制措施列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行政强制措施的滥用或误用,一旦 被提起诉讼,行政主体将要承担败诉或者行政赔偿的不利后果,因此,渔政监督 管理机构在执法时,凡不符合或具备上述三个方面的法定条件或情形的,例如在 江河、湖泊执法,或者对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和渔具数量 的规定进行捕捞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时,或者违法事实尚未查实等,均不得暂扣 捕捞许可证、渔具或渔船。否则,将构成违法。 本案中,该市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能较好理解和把握上述三个方面的法定条件, 适时地对未取得捕捞许可证进行捕捞的违规渔船予以暂扣,回港后及时地作 出和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其做法值得借鉴
养殖海域滩涂权属的确认与理 x县xx镇xx村共有200多户、1000多人口,海坷滩涂70公顷。海域滩涂 养殖是该村的主要经济来源,为百姓的“金饭碗”。自建村以来,这里的海域滩 基涂就由该村管理经营。1985年该县公证处出具公证文书,证明该村拥有该片 本海域滩涂的集体所有权。 案199年56月,镇政府根据市人民政府的土地出让批复,与台商签订协议,将 情 该村70公顷和邻术64公顷集体使用的海域濉涂使用权转让给台商,期限为50 年,收取土地款201万元。推动了唯一生活来源的该村村民遂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 政诉讼。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涉及海域滩涂所有权问题应先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为 由裁定驳回起诉。村民不服,向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驳回上 诉,维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裁定。 2001年8月20日,该村村民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示撤销市人民政府的批 文,确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省人民政府经行政复议,于2001年11月26日作出行政 复议决定,认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土地出让珠批复超越权限,违反法定程序,予以撤销, 同时责令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为业主重新办理围垦用地手续。但是,该行政复 一议决定未支持村民的主张,仍认定该村海域滩涂为国家所有;对非法行政行为毁坏村民 养殖财产、侵犯申请人海域滩涂使用权的行为也未做出认定
××县××镇××村共有200多户、1000多人口,海域滩涂70公顷。海域滩涂 养殖是该村的主要经济来源,为百姓的“金饭碗”。自建村以来,这里的海域滩 涂就由该村管理经营。1985年该县公证处出具公证文书,证明该村拥有该片 海域滩涂的集体所有权。 1998年6月,镇政府根据市人民政府的土地出让批复,与台商签订协议,将 该村70公顷和邻术64公顷集体使用的海域滩涂使用权转让给台商,期限为50 基 本 案 情 年,收取土地款201万元。推动了唯一生活来源的该村村民遂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 政诉讼。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涉及海域滩涂所有权问题应先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为 由裁定驳回起诉。村民不服,向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驳回上 诉,维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裁定。 2001年8月20日,该村村民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示撤销市人民政府的批 文,确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省人民政府经行政复议,于2001年11月26日作出行政 复议决定,认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土地出让珠批复超越权限,违反法定程序,予以撤销, 同时责令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为业主重新办理围垦用地手续。但是,该行政复 议决定未支持村民的主张,仍认定该村海域滩涂为国家所有;对非法行政行为毁坏村民 养殖财产、侵犯申请人海域滩涂使用权的行为也未做出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