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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标准 适用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各专业 所属教研室(系):哲学(马原)教研室 课程名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An Introduction to the Fundamental Principles of Marxism 课程类型:公共必修课 学时学分:40学时(2.5学分) 一、课程概述 (一)课程性质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是国家确定的五门思想政治理论课必修课之一,是全国普通高 校本科各专业学生的公共必修课,是一门系统讲授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课程。通过对马克思主义 基本原理的系统讲解,使学生在树立马克思主义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同时,不断提高 理论思维水平,学会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生活中的各种问题,特别是 能应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因此,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教学不能仅仅停留在 单纯传授知识的层次上,更主要的是要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 能力。本课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等共同构成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体系,学习本课程 有利于学习其他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也将为专业课的学习提供方法论。 (二)基本原则 1.科学性与意识形态性并重原则 本课程由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分三大板块组成,教师要把三个组成部分 有机结合起来,揭示其内在逻辑联系,从总体上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使学生形成对马克思主 义基本原理的整体科学认识;在讲解具体概念、具体理论时,要讲清科学内涵、内在逻辑。课程是 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与意识形态教育的重要载体,教师讲课过程中要融入最新的国家的大政方 针,要使学生认同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高校意识形态乃至国家 意识形态安全。 2.精炼性与实效性兼顾原则 课程教学要在固定时间完成,要对教材内容进行提炼与区分,基础内容应该重点讲解,提高内 容与拓展内容可根据学生情况,有选择性讲解;在讲解马克思主义基本方法、立场、观点时要讲 清、讲透、讲精,力争让学生入脑、入心、践行,取得实效。 3.教师教授与学生参与相结合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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