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图片...
关于批准《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 桥涵设计规范》(JT℃D62一2004)及《公路桥涵 设计通用规范》(JTGD60一2004)强制性条文的函 建办标函[2004]233号 交通部办公厅: 你厅《关于报送(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D62一2004)及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TCD60一2004)强制性条文报批稿的函》(厅公路字[2004]114、 115号)收悉。经我部研究,现批准《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G D62-2004)中第3.1.3、3.1.4、3.2.2、3.2.3、5.1.5、6.3.1、9.1.1、9.1.12、9.4.1 9.8.2条和《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D60-2004)中的第1.0.6、1.0.9、4.1.2 4.1.6、4.3.1、4.3.2、4.3.5条为强制性条文,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该强制性条文 将纳入《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必须严格执行。原《工程建设标准强 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中有关《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T 023一85)和《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021一89)的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 强制性条文的具体内容,将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登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OO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向上翻页向下翻页>>
©2008-现在 cucdc.com 高等教育资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