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规范要求,当服务区与 互通式立体合并设置时,当 所连主线设计速度80km/h 服务区匝道与交叉匝道相 邻鼻端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 150m. 集散匝道Y、Z与主线相连。 出口匝道B从匝道Z分出。 出口匝道C与匝道Y分出。 互通式立体交叉匝道 经检验,集散匝道与出口匝 相邻鼻端间距 服务区匝道 道的鼻端间距满足规范要求。 ≥40m 停车场 所连主线设计 相邻鼻端最小间距 本项目相邻鼻端 服务区集散匝道 是否满足 速度(km/h) 规定值(m) 间距值(m) 规范要求 Y匝道 80 150 150.168 满足 Z匝道 80 150 319.479 满足 4.规范要求,当服务区与 互通式立体合并设置时,当 所连主线设计速度80km/h ,服务区匝道与交叉匝道相 邻鼻端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 150m。 集散匝道Y、Z与主线相连。 出口匝道B从匝道Z分出。 出口匝道C与匝道Y分出。 经检验,集散匝道与出口匝 道的鼻端间距满足规范要求。 服务区集散匝道 所连主线设计 速度(km/h) 相邻鼻端最小间距 规定值(m) 本项目相邻鼻端 间距值(m) 是否满足 规范要求 Y匝道 80 150 150.168 满足 Z匝道 80 150 319.479 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