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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因性理论虽然有利于维护买受人和第三人的利益,但这种 保护是以违背民法的公平和诚信原则为代价的,极有可能纵 容受让人与第三人之间恶意串通损害出卖人利益的行为发生 四、我国民法是否应采纳物权行为 我国并未承认物权行为的存在,现行立法对交付、登记等物 权变动要件的规定,主要是出于公示的需要,不能将其作为 物权行为存在的依据 ●从中国的实际情况来看,采取此种模式较之于采取物权行为 模式具有优越性 第四章物权法概述 第一节物权法的概念 、物权法的定义 ●物权法是调整人对物的支配关系为内容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二、物权法的调整对象 物权法的调整对象是物的归属关系及主体因对物的占有、利 用而发生的财产关系 )占有关系 ●从经济学上看,占有本身就是所有制,占有关系在法律上表 现为所有权关系 )利用关系 (三)归属关系 所谓财产的归属,是指在法律上确认财产规属于某人所有 三、物权法的特征 (一)物权法是私法而非公法 (二)物权法主要是强行法 所谓强行法主要是对不能由当事人通过协议加以改变的法律 规则的统称 (三)物权法具有固有法的特点9 ⚫ 无因性理论虽然有利于维护买受人和第三人的利益,但这种 保护是以违背民法的公平和诚信原则为代价的,极有可能纵 容受让人与第三人之间恶意串通损害出卖人利益的行为发生 四、我国民法是否应采纳物权行为 ⚫ 我国并未承认物权行为的存在,现行立法对交付、登记等物 权变动要件的规定,主要是出于公示的需要,不能将其作为 物权行为存在的依据 ⚫ 从中国的实际情况来看,采取此种模式较之于采取物权行为 模式具有优越性 第四章 物权法概述 第一节 物权法的概念 一、物权法的定义 ⚫ 物权法是调整人对物的支配关系为内容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二、物权法的调整对象 ⚫ 物权法的调整对象是物的归属关系及主体因对物的占有、利 用而发生的财产关系 (一)占有关系 ⚫ 从经济学上看,占有本身就是所有制,占有关系在法律上表 现为所有权关系 (二)利用关系 (三)归属关系 ⚫ 所谓财产的归属,是指在法律上确认财产规属于某人所有 三、物权法的特征 (一)物权法是私法而非公法 (二)物权法主要是强行法 ⚫ 所谓强行法主要是对不能由当事人通过协议加以改变的法律 规则的统称 (三)物权法具有固有法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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