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文本无限开放的东西,里面的东西不断诵出,外面的东西不断 进来对原有的东西进行替补。从这种意义上讲,每一次解构都 出新意,并且这种新意并非固定不变,而是在可能的文本的相互 交织中组成“意指链”。意义无规则、无固定方向地“撒播”在解 构了的文本之间。但撒播本身并非意义,而是意义的种植。解 构证明了意义的不断生成性,也证明了文本的非自足性和无限 开放性。 基于上述的认识,我们不应将解构主义理解为传统意义上 的哲学理论,而要理解为一种新的阅读方式,一种制造“痕迹”的 游戏方式。整部《论文字学)都体现了这种精神。我在此处并不 想以导言的方式复述《论文字学)的内容。因为这样做不仅会破 坏原著的相对完整性,而且有“替补”原著的嫌疑。有判断力的 读者自会从这部著作中领会解构主义的基本精神,甚至从中读 出作者也不知道的新意来。 本书的翻译始于192年。对译者来说,翻译上的困难既在 于德里达生造了不少新词,又在于他好用词的古义,也在于他喜 欢使用隐喻,并反常地使用一些习以为常的术语。然而,最困难 的莫过于他为体现“意义像种子般撒播”的思想而故意在同一段 话甚至在同一句话中使用同一个词的不同意义。比如,他几乎 同时使用“representation”一词的所有含义-一“表现”、“描述”、 “再现”、“代表”、“指代”、“表演等等,而在汉语里,找不到一个 词能同时包含这些意思。在翻译本书时,译者常常不得不中断 手头的工作转而大量研读德里达的其他著作,因为一本书的术 语常在另外的著作中得到了阐释和互证。《论文字学》一书至少 涉及九种语言,德里达写作时总是旁征博引,有些引文出处交代 不详,有些引文与原书有较大出人,有些页码不够准确。为此, 译者在瑞士、德国和法国的一些图书馆里找出了德里达引用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