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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6公共交通车辆调度中心的工作半径不应大于8k,每处用地面积可按 500m2计算。 4自行车交通 4.1一般规定 4.1.1计算自行车交通出行时耗时,自行车行程速度宜按11~14km/h计算。交 通拥挤地区和路况较差的地区,其行程速度宜取低限值。 4.1.2自行车最远的出行距离,在大、中城市应按6km计算,小城市应按10km 计算。 4.1.3在城市居民出行总量中,使用自行车与公共交通的比值,应控制在表 4.1.3规定的范围内。 不同规模城市的居民使用自行车与公共交通出行量的比值表4.1.3 自行车出行量:公共 自行车出行 城市规模 城市规模 交通出行量 量:公共交 通出行量 >100万人 1:1~3:1 中等城市 9:1~16:1 大城市 ≤100万人 3:1~9:1 小城市 不控制 www.docin.com 4.2自行车道路 4.2.1自行车道路网规划应由单独设置的自行车专用城市千路两侧的自行车道、 城市支路和居住区内的道路共同组成一个能保证自行车连续交通的网络。 4.2.2大、中城市干路网规划设计时,应使自行车与机动车道行驶。 4.2.3自行车单向流量超过10000辆/h时的路段,应设平行道路分流。在交又口, 当每个路口进入的自行车流量超过5000辆h时,应在道路网规划中采取自行车 的分流措施。 4.2.4自行车道路网密度与道路间距,宜按表4.2.4的规定采用。 自行车道路网密度与道路间距 表4.2.4 自行车道路与机动车道的分隔方道路网密度(km/km2) 道路间距(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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