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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序11 “印,望欲有所庶及也。从匕从卩。”(说文·八上七部) “色,颜气也。从人从卩。”(说文·九上色部) 甲骨文印字作,象一人挺立、另一人屈膝有所求之形。甲 骨文、金文均未发现色字,但其字从人从卩则与印字相同。《汗简》 印字作,色字作可,可证色字不过是印的变形而已。中为 “望欲有所庶及”,也就是看人脸色行事,故色可从印变体指事,表 示“颜气”义。再比较以下二字: “家,居也。从宀,豭省声。”(说文·七下·宀部) “冢,高坟也。从门,冢声。”(说文九上·勹部) 甲骨文家字和小篆同,从宀从豕。古代人豕同居,现代北方农 村仍有把猪圈修在院内,以猪圈为厕的现象,故豕和宀一样,最有 资格作为人居的代表。甲骨文冢字作,从广从豕,而从广和从 宀同意。可见冢只是家的变体。家是活人之居,家是死人之居,二 者均为人居,故家可从家变体指事。 六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同源字之间,形体的联系是最本质的 特征。但这并不等于说,同源字之间意义的联系可以置之不顾。 有人认为甲骨文光字“象人头上火燃之状”,然后像煞有介事 地绘出人首火焰熊熊图,又进而说“用以表示凶险”,“古音凶光同 声,同在阳部”(按:二字古音既非双声,也非叠韵,凶归东部, 而非阳部),最后竟得出了光就是凶、兄的结论①。这种连普通的 语言学常识乃至生活常识均抛置一边的海外奇谈,不过是一场文字 游戏而已。 同源字之间意义的联系,当然与同源词之间意义的联系不同。 ①参见康贩:《文字源流没说》,北京,荣宝斋,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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