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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期人民内部矛盾与社会稳定问题研究 先是事件起因突然,事态发展迅猛。社会骚乱事件的起因大多是由一件偶然事件引发,比如 2004年的重庆万州事件3、2005年安徽池州事件④和2008年的贵州瓮安事件⑤等,起因都是一 起普通治安案件,一般事先并没有串联上访、长期酝酿的过程,即使有些事件的当事人出现不 满,曾向有关部门反映或要求解决问题,并没有引起重视,而且从意外事件升级到一定规模冲突 的过程非常短,所以当骚乱事件发生时,仍具有很强的突发性。同时,在事件的发生和发展过程 中,手机短信和网络论坛、博客、微博等不受限制的自由发布方式使信息得以快速传播、评论和 炒作,对事件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导致事态迅猛发展。其次是参与主体复杂,涉及规模较广。 社会骚乱事件区别于一般群体性事件的最大特点在于参与主体的复杂性,其中绝大多数事件参与 者与最初引发的事件并没有直接利益关系,参与的原因主要是路见不平或借题发挥,以此发泄心 中积怨,表达对社会不公的不满。同时,群体间的情绪感染和行为模仿使参与者的个人行为受到 群体情绪变化的影响,由最初的理智围观逐步走向失控和狂热。有的出于同情弱者的心理,与当 事人产生情感共鸣;有的受到谣言和小道消息的蛊惑,对社会不公表达激愤,导致事态规模不断 扩大,参与人数众多,平息难度加大。据媒体报道,重庆万州事件参与者数百人,安徽池州事件 达到几千人,而贵州瓮安事件则多达两万余人,参与人数逐次增多,涉及规模越来越大。其三是 冲突对抗激烈,危害后果严重。社会骚乱事件主要表现形式为打砸抢烧等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 不仅对国家、集体和个人的财产造成损失,而且对社会治安秩序造成严重破坏。其行为指向一般 是针对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参与者无视国家法律法规,以一种藐视对抗政府的心态打砸办公设 施、损毁公私财物、焚烧警用车辆、造成严重后果。据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瓮安事件中县委大 楼被烧毁,县政府、县公安局共151间办公室被烧,档案资料和户籍资料全部烧毁,46台车辆 被烧毁,9台车辆被砸坏,数十台电脑被抢走,闹事人群肆无忌惮地在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 的办公楼里打砸抢烧,致使这些政府机关一度失控,形成混乱局面 由于行为表现方式激烈,矛盾冲突对抗升级,社会骚乱事件对社会治安秩序的冲击、对社会 和谐稳定的影响与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相比显然更为严重得多。在对社会政治稳定的影响方 面,主要有三个特点:首先是事件没有政治诉求,性质仍是利益冲突,因此,对社会政治稳定并 不构成实质性危害。社会骚乱事件大多只是一种民众表达利益诉求或发泄不满情绪的方式,而不 是针对政权的政治性活动,虽然可能引起局部地区社会治理结构的改变,但不会带来整体政治结 构的重大变化,不会从根本上影响政府对社会的有效管控。其次是事件如果处置不当,可能削弱 党的执政基础,影响社会政权稳固。社会骚乱事件反映出社会失衡心理,是“仇富”、“仇官”、 “仇社会”等社会心理的集中体现,是社会不满情绪的宣泄和爆发。“瓮安事件”的背后是群众 对当地矿产资源开发、移民安置等工作的不满,万州事件的当事人自称是公务员什么事情都可以 搞定,立刻引起围观者群情激愤,说明当地干群矛盾十分尖锐复杂。在处置过程中,一些政府部 门不作为、干部工作不到位,事件真相信息不公开,工作人员态度简单粗暴,滥用警力,不但使 干群关系进一步紧张、警民关系进一步紧张,而且促使矛盾进一步激化,导致群众的不满情绪上 升,对政府的信任程度下降,对社会政治稳定造成潜在影响。其三是容易被敌对势力借机炒作、 插手利用,发展演变为暴乱事件,严重危害社会政治稳定。2009年7月,境外民族分裂组织 “世维会”把广东韶关发生的一起群殴事件(“·26”事件)歪曲和渲染为“一起对维吾尔族 人有组织、有预谋、有系统的种族清洗事件”,利用互联网进行煽动串联和组织指挥,最终导致 新疆乌鲁木齐发生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7·5”事件)。2011年5月,内蒙古发生“莫 日根”事件后,流亡德国的敌对组织“保卫内蒙人权同盟”和纽约的“南内蒙古人权信息中心” 先后在“阿波罗新闻网、“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和“新唐人电视台”等境外网站借机炒 作,企图掀起更大事端 (三)总体发展趋势评估 当前,我国既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随着我国经济 o1994-2012chinaAcademicJournalElectronicPublishingHouse.alLrightsreservedhttp://www.cnki.net先是事件起因突然,事态发展迅猛。社会骚乱事件的起因大多是由一件偶然事件引发,比如 2004 年的重庆万州事件③、2005 年安徽池州事件④ 和 2008 年的贵州瓮安事件⑤ 等,起因都是一 起普通治安案件,一般事先并没有串联上访、长期酝酿的过程,即使有些事件的当事人出现不 满,曾向有关部门反映或要求解决问题,并没有引起重视,而且从意外事件升级到一定规模冲突 的过程非常短,所以当骚乱事件发生时,仍具有很强的突发性。同时,在事件的发生和发展过程 中,手机短信和网络论坛、博客、微博等不受限制的自由发布方式使信息得以快速传播、评论和 炒作,对事件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导致事态迅猛发展。其次是参与主体复杂,涉及规模较广。 社会骚乱事件区别于一般群体性事件的最大特点在于参与主体的复杂性,其中绝大多数事件参与 者与最初引发的事件并没有直接利益关系,参与的原因主要是路见不平或借题发挥,以此发泄心 中积怨,表达对社会不公的不满。同时,群体间的情绪感染和行为模仿使参与者的个人行为受到 群体情绪变化的影响,由最初的理智围观逐步走向失控和狂热。有的出于同情弱者的心理,与当 事人产生情感共鸣; 有的受到谣言和小道消息的蛊惑,对社会不公表达激愤,导致事态规模不断 扩大,参与人数众多,平息难度加大。据媒体报道,重庆万州事件参与者数百人,安徽池州事件 达到几千人,而贵州瓮安事件则多达两万余人,参与人数逐次增多,涉及规模越来越大。其三是 冲突对抗激烈,危害后果严重。社会骚乱事件主要表现形式为打砸抢烧等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 不仅对国家、集体和个人的财产造成损失,而且对社会治安秩序造成严重破坏。其行为指向一般 是针对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参与者无视国家法律法规,以一种藐视对抗政府的心态打砸办公设 施、损毁公私财物、焚烧警用车辆、造成严重后果。据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瓮安事件中县委大 楼被烧毁,县政府、县公安局共 151 间办公室被烧,档案资料和户籍资料全部烧毁,46 台车辆 被烧毁,9 台车辆被砸坏,数十台电脑被抢走,闹事人群肆无忌惮地在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 的办公楼里打砸抢烧,致使这些政府机关一度失控,形成混乱局面。 由于行为表现方式激烈,矛盾冲突对抗升级,社会骚乱事件对社会治安秩序的冲击、对社会 和谐稳定的影响与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相比显然更为严重得多。在对社会政治稳定的影响方 面,主要有三个特点: 首先是事件没有政治诉求,性质仍是利益冲突,因此,对社会政治稳定并 不构成实质性危害。社会骚乱事件大多只是一种民众表达利益诉求或发泄不满情绪的方式,而不 是针对政权的政治性活动,虽然可能引起局部地区社会治理结构的改变,但不会带来整体政治结 构的重大变化,不会从根本上影响政府对社会的有效管控。其次是事件如果处置不当,可能削弱 党的执政基础,影响社会政权稳固。社会骚乱事件反映出社会失衡心理,是 “仇富”、 “仇官”、 “仇社会”等社会心理的集中体现,是社会不满情绪的宣泄和爆发。 “瓮安事件”的背后是群众 对当地矿产资源开发、移民安置等工作的不满,万州事件的当事人自称是公务员什么事情都可以 搞定,立刻引起围观者群情激愤,说明当地干群矛盾十分尖锐复杂。在处置过程中,一些政府部 门不作为、干部工作不到位,事件真相信息不公开,工作人员态度简单粗暴,滥用警力,不但使 干群关系进一步紧张、警民关系进一步紧张,而且促使矛盾进一步激化,导致群众的不满情绪上 升,对政府的信任程度下降,对社会政治稳定造成潜在影响。其三是容易被敌对势力借机炒作、 插手利用,发展演变为暴乱事件,严重危害社会政治稳定。2009 年 7 月,境外民族分裂组织 “世维会”把广东韶关发生的一起群殴事件 ( “6·26”事件) 歪曲和渲染为 “一起对维吾尔族 人有组织、有预谋、有系统的种族清洗事件”,利用互联网进行煽动串联和组织指挥,最终导致 新疆乌鲁木齐发生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 ( “7·5”事件) 。2011 年 5 月,内蒙古发生 “莫 日根”事件后,流亡德国的敌对组织 “保卫内蒙人权同盟”和纽约的 “南内蒙古人权信息中心” 先后在 “阿波罗新闻网”、 “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和 “新唐人电视台”等境外网站借机炒 作,企图掀起更大事端。 ( 三) 总体发展趋势评估 当前,我国既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随着我国经济 ·25· 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与社会稳定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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