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 其他国家的近代国际私法立法 1829年荷兰《国王立法之总则》,将国际私法规范与民法典相分离 1865年意大利《民法典》,用“自然人”统称意大利人和外国人 1896年《德国民法施行法》(其中7-31条为国际私法规范) 1898年《日本法例》,适用至2006年 英国的单行立法:1837年《遗嘱法》;1892年《涉外婚烟法》其他国家的近代国际私法立法 其他国家的近代国际私法立法 1829年荷兰《国王立法之总则》,将国际私法规范与民法典相分离 1865年意大利《民法典》,用 “自然人 ”统称意大利人和外国人 1896年《德国民法施行法》(其中7-31条为国际私法规范) 1898年《日本法例》,适用至2006 年 英国的单行立法:1837年《遗嘱法》;1892年《涉外婚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