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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0:14第谢算论群查询,否则无法下载学习 纳税人关系的法律规范,这种税收征纳关系不是商品的关系,明显带有国家意志和强制的特 点,其调整方法要采用命令和服从的方法,这是由税法与民法的本质区别所决定的。 当税法的某些规范同民法的规范基本相同时,税法一般援引民法条款。在征税过程中, 经常涉及大量的民事权利和义务问题。例如,印花税中有关经济合同关系的成立,房产税中 有关房屋的产权认定等,而这些在民法中已予以规定,所以,税法就不再另行规定。 当涉及税收征纳关系的问题时,一般应以税法的规范为准则。例如,两个关联企业之 间,一方以高进低出的价格与对方进行商业交易,然后再以其他方式从对方取得利益补偿, 以达到避税的目的。虽然上述交易符合民法中规定的“民事活动应遵循自愿、公平、等价 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但是违反了税法规定,在确定纳税义务时应该按照税法的规定 对此种交易的法律属性做相应调整。 3.税法与刑法的关系。千 刑法是关于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税法则是调整税收征纳关系的法 律规范,其调整的范围不同。两者也有着密切的联系,因为税法和刑法对于违反税法都规定 了处罚条款。但应该指出,违反了税法,并不一定就是犯罪。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 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 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 不满30%并且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 处罚又偷税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以下简称《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 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人,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 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 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 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上面规定可以看出,两者之间的区别就在于情 节是否严重,轻者给予行政处罚,重者则要承担刑事责任,给子刑事处罚。从2009年2月 28日起,“偷税”将不再作为一个刑法概念存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 过了《刑法修正案(七)》,修订后的《刑法》对第二百零一条关于不履行纳税义务的定罪 量刑标准和法律规定中的相关表述方式进行了修改。用“逃避缴纳税款”取代了“偷税”。 但目前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法》中还没有作出相应修改。 4.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税法与行政法有十分密切的联系,主要表现在税法具有行政法的一般特性。税收实体法 和税收程序法中都有大量内容是对国家机关之间、国家机关与法人或自然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的调整。而且税收法律关系中居于领导地位的一方总是国家,体现国家单方面意志,不需要 征纳双方意思表示完全一致。另外税收法律关系中争议的解决一般按照行政复议程序和行政 诉讼程序进行。 税法与行政法也有一定区别。与一般行政法所不同的是,税法具有经济分配的性质,并 且经济利益由纳税人向国家无偿单方面转移,这是一般行政法所不具备的。社会再生产的几 乎每一个环节都有税法的参与和调节,在广度和深度上是一般行政法所不能比的。另外行政 法大多为授权性法规,所含的少数义务性规定也不像税法一样涉及货币收益的转移,而税法 则是一种义务性法规。 本货料酒于洞挠。版权归出版方肓⌘޼Պ䇑ᐸ44㗔˖ਾ㔝䈮〻ᴤᯠ䘋㗔ḕ䈒ˈ੖ࡉᰐ⌅л䖭ᆖ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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