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QQ群:144784133后续课程更新进群查询,否则无法下载学习 2017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 什会阳中 长会平10 法 9 2828 设一回中一9D …①.1 ,、A一学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编写 中国财经出版传媒集团 中面以所版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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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QQ群:144784133后续课程更新进群查询,否则无法下载学习 前言 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是市场经济监督体系重要的制度安排,注册会计师 行业是高端服务业中重要的专业服务业。伴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体制建设的历史进程,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不断发展壮大,在服务国家建 设以及完善社会监督体制、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提升经 济发展质量等方面都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注册会计师法》规定,国家实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制度。注册 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制度已经成为注册会计师行业资格准入的重要环节,在 引导会计专业人才健康成长、评价会计专业人才资质能力、建设会计专业人 才队伍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分为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两个阶段。专业阶段 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是否掌握基本的 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规范,设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 管理、经济法、税法6科。综合阶段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在职业环境中综 合运用专业学科知识,坚守职业价值观、遵循职业道德、坚持职业态度,有 效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设职业能力综合测试科目,分成试卷一和试卷二。 为有效指导考生进行复习备考,我们组织专家编写了专业阶段6个科目 的考试辅导教材和《经济法规汇编》;同时,分科汇编了近5年专业阶段和 综合阶段的考试试题。本套教材作为注册会计师考试质量保证体系改革的重 要成果,按照理论性、科学性、全面性、实践性、可读性的质量要求进行了 全面修订,旨在帮助考生系统理解和掌握基本原理,培养考生的专业思维和 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本套教材以读者掌握大学会计等相关专业本科 以上专业知识为基准,力求体现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 本套教材作为指导考生复习备考之用,不作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的指定用书。对于教材及参考用书中的疏漏、错误之处,恳请读者指正。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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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QQ群:144784133后续课程更新进群查询,否则无法下载学习 目录 99一 第一章税法总论…… (1) 第一节税法的概念………………………………………(1) 第二节税法原则………………6) 第三节税法要素…………………………………………(8) 第四节税收立法与我国现行税法体系………2) 第五节税收执法…………10) 第六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 ………(24) 1第七节国际税收关系………………………(26) 第二章增值税法……31) 0第一节“征税范围与纳税义务人……………………………(31) 第二节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资格登记及管理……45 第三节税率与征收率………………(47) 第四节增值税的计税方法………5) 第五节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53) 第六节简易征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77 第七节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征收 78 第八节出口货物、劳务和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的退(免)税和征税………(81) 第九节税收优惠…………………………(101) 第十节征收管理……(18) 第十一节增值税发票的使用及管理………29) 有六 第三章消费税法…1 ……(141) 第一节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141) 第二节税目与税率…………(143) 第三节计税依据 (148 第四节应纳税额的计算………………………………………(151 第五节征收管理………………………………………(158 的已一 第四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烟叶税法 ……(162 第一节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162 第二节烟叶税法…165 第三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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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QQ群:144784133后续课程更新进群查询,否则无法下载学习 第五章关税法和船舶吨税法 ……………(169) 第一节关税的征税对象与纳税义务人………169) 第二节关税进出口税则……170) 第三节关税完税价格与应纳税额的计算… (172) 第四节关税减免规定… …………179 第五节关税征收管理…………………………………………(180) 第六节船舶吨税法……182) 第六章资源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186 第一节资源税法…180 第二节城镇土地使用税法…196) 第三节.耕地占用税法…201) 第七章房产税法、契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1125 (第一节房产税法……1205) 第二节契税法…1(01 第三节土地增值税法… …(216) 做二膜 第八章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和印花税法…1230 (2第一节车辆购置税法…230) T第二节车船税法… …(237) 12第三节印花税法… (241) 什好十一若正 第九章企业所得税法…1253) 第一节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与税率……53) 第二节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r255) 0第三节资产的税务处理…1075) (8第四节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所得税处理……………………………(281) e第五节企业重组的所得税处理……183 第六节税收优惠 …288) 1第七节应纳税额的计算…30 (1第八节源泉扣缴…1307) 第九节,征收管理…1308) 第十章个人所得税法…1314) (82第一节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314) 第二节税率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320) (第三节,应纳税额的计算…1325) s第四节税收优惠…356) (第五节境外所得的税额扣除…………………………(359) (a第六节征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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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QQ群:14478413后续课程更新进群查询,否则无法下载学习 第十一章国际税收……668) 第一节国际税收协定 第二节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 ………(371) 第三节境外所得税收管理 ………………:(383) 第四节国际避税与反避税 第五节转让定价………411) 第六节国际税收征管协作…………………………………(427) 第十二章税收征收管理法…432) 第一节税收征收管理法概述……(432) 第二节税务管理… ………434) 第三节税款征收 …(445) 第四节税务检查 (458) 第五节法律责任………………………………(460) 第六节纳税担保试行办法… 第七节纳税信用管理……70) 第十三章税务行政法制……474) 第一节税务行政处罚… …………(474) 第二节税务行政复议… ……(479) 第三节税务行政诉讼 ……………………(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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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群:142悬论群查询,否则无法下载学习 人公 原,是共公到受车 文品一全闻体高距人向价,同的,某实交份件 去,国的品 面人 第一章税法总论实 费共公用河 对的第一节税法的概念两四 ,人为的回,平的常可,业合的人益 一、税法的概念去的部的内其,的总 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 形式。把握税法的概念必须在深入理解税收内涵的基础上进行。理解税收的内涵需要从税收 的分配关系本质、国家税权和税收目的三个方面来把握 (一)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人的一种重要工具,其本质是一种分配关系 国家要行使职能必须有一定的财政收入作为保障。取得财政收入的手段多种多样,如征 税、发行货币、发行国债、收费、罚没等,其中税收是大部分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形 式。我国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大多数年份都维持在90%左 右,近几年随着非税收入(如土地拍卖收入等)的增加,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总额的比重 有所下降。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分配是连接生产与消费的必要环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分配主要是对社会产品价值的分割。税收解决的是分配问题,是国家参与社会产品价值分配的 法定形式,处于社会再生产的分配环节,因而从本质上它体现的是一种分配关系。 )国家征税的依据是政治权力,它有别于按生产要素进行的分配 国家通过征税,将一部分社会产品由纳税人所有转变为国家所有,因此征税的过程实际 上是国家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过程。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形成的这种分配关系与社会再生产中 的一般分配关系不同。分配问题涉及两个基本问题:一是分配的主体;二是分配的依据。税 收分配是以国家为主体进行的分配,而一般分配则是以各生产要素的所有者为主体进行的分 配;税收分配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进行的分配,而一般分配则是基于生产要素进行的分配 税收是凭政治权力进行的分配,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基本观点,也是我国税收理论 界长期以来的主流认识。正如马克思指出的“赋税是政府机器的经济基础,而不是其他任 何东西”。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中也指出:“为了维持这种公共权力,就 需要公民缴纳费用—捐税”。关于国家征税的依据即国家为什么可以对公民征税这个问 题,从税收思想史来看有多种观点,如公需说、保险说、交换说、社会政策说等。随着市场 经济的发展,我国税收理论界也有一些学者认为用交换说更能说明政府和纳税人之间的关 系,即国家依据符合宪法的税收法律对公民和法人行使一种请求权,体现的关系即为类似公 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即政府依据税法拥有公民和法人某些财产或收入的债权,公民或法人 则对政府承担了债务,这种债务即是税收。公民或法人缴纳税收即偿还了债务以后即拥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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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QQ群:144784133后续课程更新进群查询,否则无法下载学习 法 享受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的权利,此时税收相当于一种价格,公民和法人与政府应该具有某 种等价交换的关系,国家行使请求权的同时,负有向纳税人提供高质有效的公共产品的义 务;从纳税人这方面来讲,在享受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的同时,也依法负有纳税的义务。在 这种等价交换中,税收体现了一种平等性,即国家和纳税人之间的对等和平等。 (三)国家课征税款的目的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国家在履行其公共职能的过程中必然要有一定的公共支出。公共产品提供的特殊性决定 了公共支出一般情况下不可能由公民个人、企业采取自愿出价的方式,而只能采用由国家 (政府)强制征税的方式,由经济组织、单位和个人来负担。国家征税的目的是满足提供社 会公共产品的需要,以及弥补市场失灵、促进公平分配等的需要。同时,国家征税也要受到 所提供公共产品规模和质量的制约。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 范的总称。税法构建了国家及纳税人依法征税、依法纳税的行为准则体系,其目的是保障国 家利益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保证国家的财政收人。税法体现为法律 这一规范形式,是税收制度的核心内容。一国税收制度是在税收分配活动中税收征纳双方所 应遵守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其内容主要包括各税种的法律法规以及为了保证这些税法得以实 施的税收征管制度和税收管理体制。世以,需并会 税法具有义务性法规和综合性法规的特点。首先,从法律性质上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 规,以规定纳税人的义务为主。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并不是指税法没有规定纳税人的权 利,而是指纳税人的权利是建立在其纳税义务的基础之上,处于从属地位。税法属义务性法 规的这一特点是由税收的无偿性和强制性特点所决定的。税法的义务性、强制性,不仅有国 家权力作为后盾,而且有一系列的制度措施作保障;税法作为强制性规范,即对于一切满足 税收要素的纳税人,均应根据税法缴纳税款,而不允许行政机关与纳税人之间达成默契变动 法定纳税义务的内容。其次,税法的另一特点是具有综合性,它是由一系列单行税收法律法 规及行政规章制度组成的体系,其内容涉及课税的基本原则、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税收 管理规则、法律责任、解决税务争议的法律规范等。税法的综合性特点是由税收制度所调整 的税收分配关系和税收法律关系的复杂性所决定的。 税法的本质是正确处理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因税收而产生的税收法律关系和社会关系,既 要保证国家税收收入,也要保护纳税人的权利,两者缺一不可。片面强调国家税收收入或纳 税人权利都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如果国家征收不到充足的税款,就无法履行其公共服务 的职能,无法提供公共产品,最终也不利于保障纳税人的利益,从这个意义上讲,税法的核 心在于兼顾和平衡纳税人权利,在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稳步增长的同时,也保证对纳税人权利 的有效保护,这是税法的核心要义。 二、税收法律关系 税收法律关系是税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以及各级政府 之间在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国家征税与纳税人纳税形式上表现为利益分 配的关系,但经过法律明确其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后,这种关系实质上已上升为一种特定的法 律关系。了解税收法律关系,对于正确理解国家税法的本质,严格依法纳税、依法征税都具 有重要的意义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 女法律关系在总体上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都是由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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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QQ群:14第章后彩港群查询,否则无法下载学习 三方面构成的,但在三方面的内涵上,税收法律关系又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1.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 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即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 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在我国,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征纳双方,一方是代表国家行使 征税职责的国家行政机关,包括国家各级税务机关、海关和财政机关,另一方是履行纳税义 务的人,包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在华的外国企业、组织、外籍人、无国籍人,以及 在华虽然没有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企业或组织。这种对税收法律关系 中权利主体另一方的确定,在我国采取的是属地兼属人的原则。个 2.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 客体即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也就是征税对象。例如,所 得税法律关系客体就是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财产税法律关系客体即是财产,流转税法 律关系客体就是货物销售收入或劳务收入。税收法律关系客体也是国家利用税收杠杆调整和 控制的目标,国家在一定时期根据客观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通过扩大或缩小征税范围调整 征税对象,以达到限制或鼓励国民经济中某些产业、行业发展的目的。 23.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 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所应承担的义务,这是税收法律关系中最 实质的东西,也是税法的灵魂。它规定权利主体可以有什么行为,不可以有什么行为,若违 反了这些规定,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税务机关的权利主要表现在依法进行征税、税务检查以及对违章者进行处罚;其义务主 要是向纳税人宣传、咨询、辅导解读税法,及时把征收的税款解缴国库,依法受理纳税人对 税收争议的申诉等 纳税义务人的权力主要有多缴税款申请退还权、延期纳税权、依法申请减免税权、申请 复 议和提起诉讼权等。其义务主要是按税法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进行纳税申报、接受税务检 查、依法缴纳税款等。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 税法是引起税收法律关系的前提条件,但税法本身并不能产生具体的税收法律关系。税 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必须有能够引起税收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情 况,也就是由税收法律事实来决定。税收法律事实可以分为税收法律事件和税收法律行为 以导致税收减免,从而改变税收法律关系内容的变化。税收法律行为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主体 停业就会造成税收法律关系的变更或消灭。 (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 税收法律关系是同国家利益及企业和个人的权益相联系的。保护税收法律关系,实质上 就是保护国家正常的经济秩序、保障国家财政收人、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税收法律关系 的保护形式和方法是很多的,税法中关于限期纳税、征收滞纳金和罚款的规定,《刑法》对 构成逃税、抗税罪给予刑罚的规定,以及税法中对纳税人不服税务机关征税处理决定,可以 申请复议或提出诉讼的规定等都是对税收法律关系的直接保护。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对权利 主体双方是平等的,不能只对一方保护,而对另一方不予保护。同时对其享有权利的保护 就是对其承担义务的制约。 本货料酒于络,版权归出版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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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QQ群:144784133后续课程更新进群查询,否则无法下载学习 税法 三、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补三的 (一)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比 税法属于国家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部门法,它是调整国家与各个经济单位及公民个人间 分配关系的基本法律规范。法的调整对象是具有某一性质的社会关系,它是划分各法律部门 的基本因素,也是一个法律部门区别于其他法律部门的基本标志和依据。税法以税收关系为 自己的调整对象,正是这一社会关系的特定性把税法同其他法律部门划分开来。因此,税法 主要以维护公共利益而非个人利益为目的,在性质上属于公法。不过与宪法、行政法、刑法 等典型公法相比,税法仍具有一些私法的属性,如课税依据私法化、税收法律关系私法化、 税法概念范畴私法化等。。意 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是由税收在国家经 济活动中的重要性决定的。税收收入是政府取得财政收入的基本来源,而财政收入是维持国 家机器正常运转的经济基础。同时税收还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因为它是调整国家与 企业和公民个人分配关系的最基本、最直接的方式。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的上述 作用表现得非常明显。税收与法密不可分,有税必有法,无法不成税。现代国家大多奉行立 宪征税、依法治税的原则,即政府的征税权由宪法授予,税收法律须经议会批准,税务机关 履行职责必须依法办事,税务争讼要按法定程序解决。简而言之,国家的一切税收活动,均 以法定方式表现出来。因此,税收在国家经济活动中的重要性决定了税法在法律体系中的重 要地位。 (二)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涉及税收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除税法本身直接在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税收争讼 法、税收处罚法中规定外,在某种情况下也援引一些其他法律。深人辨析税法与其他法律间 的关系属性,是解决税法适用范围的基础,同时对于增强税法与整个法制体系的协调性也是 十分必要的。 1.税法与宪法的关系。 宪法在现代法治社会中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立法的基础。税法是国家法律的组成部 分,当然也是依据宪法的原则制定的。在我国,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 法》(以下简称《宪法》)是制定所有法律、法规的依据和章程。 《宪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这里一是明确 了国家可以向公民征税,二是明确了向公民征税要有法律依据。因此,《宪法》的这一条规定 是立法机关制定税法并据以向公民征税以及公民必须依照税法纳税的最直接的法律依据。 《宪法》还对国家要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财产所有权和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做出了规定。因此,在制定税法时,就要规定公民应享受的各项权利以及国家税务机关行使 征税权的约束条件,同时要求税务机关在行使征税权时,不能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即凡是中国公 民都应在法律面前处于平等的地位。在制定税法时也应遵循这个原则,对所有的纳税人平等 对待,不能因为纳税人的种族、性别、出身、年龄等不同而在税收上给予不平等的待遇。 2.税法与民法的关系。 税法与民法间既有明显的区别,又有内在的联系。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也就是公 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故民法调整方法的主 要特点是平等、等价和有偿。而税法的本质是国家依据政治权力向公民课税,是调整国家与 本货料酒于刚塔,版权归出版方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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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0:14第谢算论群查询,否则无法下载学习 纳税人关系的法律规范,这种税收征纳关系不是商品的关系,明显带有国家意志和强制的特 点,其调整方法要采用命令和服从的方法,这是由税法与民法的本质区别所决定的。 当税法的某些规范同民法的规范基本相同时,税法一般援引民法条款。在征税过程中, 经常涉及大量的民事权利和义务问题。例如,印花税中有关经济合同关系的成立,房产税中 有关房屋的产权认定等,而这些在民法中已予以规定,所以,税法就不再另行规定。 当涉及税收征纳关系的问题时,一般应以税法的规范为准则。例如,两个关联企业之 间,一方以高进低出的价格与对方进行商业交易,然后再以其他方式从对方取得利益补偿, 以达到避税的目的。虽然上述交易符合民法中规定的“民事活动应遵循自愿、公平、等价 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但是违反了税法规定,在确定纳税义务时应该按照税法的规定 对此种交易的法律属性做相应调整。 3.税法与刑法的关系。千 刑法是关于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税法则是调整税收征纳关系的法 律规范,其调整的范围不同。两者也有着密切的联系,因为税法和刑法对于违反税法都规定 了处罚条款。但应该指出,违反了税法,并不一定就是犯罪。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 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 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 不满30%并且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 处罚又偷税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以下简称《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 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人,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 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 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 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上面规定可以看出,两者之间的区别就在于情 节是否严重,轻者给予行政处罚,重者则要承担刑事责任,给子刑事处罚。从2009年2月 28日起,“偷税”将不再作为一个刑法概念存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 过了《刑法修正案(七)》,修订后的《刑法》对第二百零一条关于不履行纳税义务的定罪 量刑标准和法律规定中的相关表述方式进行了修改。用“逃避缴纳税款”取代了“偷税”。 但目前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法》中还没有作出相应修改。 4.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税法与行政法有十分密切的联系,主要表现在税法具有行政法的一般特性。税收实体法 和税收程序法中都有大量内容是对国家机关之间、国家机关与法人或自然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的调整。而且税收法律关系中居于领导地位的一方总是国家,体现国家单方面意志,不需要 征纳双方意思表示完全一致。另外税收法律关系中争议的解决一般按照行政复议程序和行政 诉讼程序进行。 税法与行政法也有一定区别。与一般行政法所不同的是,税法具有经济分配的性质,并 且经济利益由纳税人向国家无偿单方面转移,这是一般行政法所不具备的。社会再生产的几 乎每一个环节都有税法的参与和调节,在广度和深度上是一般行政法所不能比的。另外行政 法大多为授权性法规,所含的少数义务性规定也不像税法一样涉及货币收益的转移,而税法 则是一种义务性法规。 本货料酒于洞挠。版权归出版方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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