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图片...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占比 15.72% 5235% 19.18% 依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营业收入指标占上 市公司相应指标的比例超过50%。因此,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上市公司最近12个月内发生的资产交易情况如下: 上市公司于2017年9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日冲电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100% 股权的议案》,2017年9月26日,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日冲电气工 业株式会社就使用自有资金收购其持有的日冲电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全部股 权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本次交易价款共计1728,995美元。日冲电子科技 (昆山)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17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上市公司于2018年4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东莞市崇康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且签订 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同时上市公司与东莞市崇康电子有限公司的股东尹龙彬 就使用自有资金收购其持有的崇康电子全部股权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本次 交易价款共计人民币6,200万元。东莞市崇康电子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24 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日冲电子和崇康电子均属 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C39),与东莞美泰属于同 一行业,业务范围相近,可以认定为本次交易的相关资产。根据《重组管理办法》, 在判断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需累计计算相应指标。因本次交易标的东莞美泰 已符合重大资产重组之标准,故合并计算指标不会影响本次交易属于重大资产重 组的认定。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规定,以及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岀具的相关说明文件,本次 交易的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不 构成关联交易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5 占比 15.72% 52.35% 19.18% 依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营业收入指标占上 市公司相应指标的比例超过 50%。因此,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上市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发生的资产交易情况如下: 上市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日冲电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100% 股权的议案》,2017 年 9 月 26 日,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日冲电气工 业株式会社就使用自有资金收购其持有的日冲电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全部股 权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本次交易价款共计 1,728,995 美元。日冲电子科技 (昆山)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7 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上市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东莞市崇康电子有限公司 100%股权且签订 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同时上市公司与东莞市崇康电子有限公司的股东尹龙彬 就使用自有资金收购其持有的崇康电子全部股权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本次 交易价款共计人民币 6,200 万元。东莞市崇康电子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日冲电子和崇康电子均属 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C39),与东莞美泰属于同 一行业,业务范围相近,可以认定为本次交易的相关资产。根据《重组管理办法》, 在判断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需累计计算相应指标。因本次交易标的东莞美泰 已符合重大资产重组之标准,故合并计算指标不会影响本次交易属于重大资产重 组的认定。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规定,以及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本次 交易的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不 构成关联交易
<<向上翻页向下翻页>>
©2008-现在 cucdc.com 高等教育资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