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课件脚本模板(V10) 第二章第二节第二页教学内容 、商事主体概述 商事主体是指依商法规定参加商事活动,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人 1.商事主体须是商法上规定的人 2.商事主体须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3.商事主体须是缔结商事法律关系并享有权利、承担义务者。商事主体即商 事法律关系主体,它当然应是商事法律关系的参加者。而依法或依约享有权利 承担义务,均应以自己的名义,这是商事主体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具体表 现 具备民事主体资格是成为商事主体的前提,但并非所有民事主体都能成为商 事主体。民事主体只有在商事法律赋予商事特别能力的条件下,才能成为商事主 、商事主体的不同规制原则 商事主体法定,这是各国商法普遍的做法。但是,各国商法规制商事主体的 材料|原则因商事法律编纂理念的不同而不同,其主要者有三 客观主义原则,又称实质主义原则。它是指商法着眼于行为自身的商的 性质,并将其行为主体确定为商事主体。首创这一原则的是1807年的《法国商 法典》。 2.主观主义原则,又称形式主义原则。它是指商法确定商事主体时,着眼 于商事行为的形式。德国1900年商法典即德国新商法典是采用该原则规定商事 主体的代表。依该法典的规定,商人是从事商事经营的人。该法典强调商事主体 即商人这一概念在法律适用中的核心地位,而不是依商事行为的客观性质确定商 事主体。 3.折衷主义原则。该原则是对客观主义原则的修改,它同时将商事主体即 商人概念和商行为概念作为商法的基础。并且,在规定商事主体时,既注意商行 为的客观性质,又着眼于商行为的形式。法国现行商法典是采用这一原则的代表 它以商行为概念作为规定商事主体即商人的基础,但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以商人 规定商行为的范围。 其他 素材 包括 图片 视频 动画 等 表现 形式 技术 实现 方式 (本模板页请制作中自行加页使用,相应的参考资料,如案例等也请用此模板制作)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 课件脚本模板(V1.0) 2 二、第 二 章 第 一 节 第 一 页 教学内容 文本 材料 一、商事主体概述 商事主体是指依商法规定参加商事活动,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人。 1.商事主体须是商法上规定的人。 2.商事主体须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3.商事主体须是缔结商事法律关系并享有权利、承担义务者。商事主体即商 事法律关系主体,它当然应是商事法律关系的参加者。而依法或依约享有权利、 承担义务,均应以自己的名义,这是商事主体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具体表 现。 具备民事主体资格是成为商事主体的前提,但并非所有民事主体都能成为商 事主体。民事主体只有在商事法律赋予商事特别能力的条件下,才能成为商事主 体。 二、商事主体的不同规制原则 商事主体法定,这是各国商法普遍的做法。但是,各国商法规制商事主体的 原则因商事法律编纂理念的不同而不同,其主要者有三: 1.客观主义原则,又称实质主义原则。它是指商法着眼于行为自身的商的 性质,并将其行为主体确定为商事主体。首创这一原则的是 1807 年的《法国商 法典》。 2.主观主义原则,又称形式主义原则。它是指商法确定商事主体时,着眼 于商事行为的形式。德国 1900 年商法典即德国新商法典是采用该原则规定商事 主体的代表。依该法典的规定,商人是从事商事经营的人。该法典强调商事主体 即商人这一概念在法律适用中的核心地位,而不是依商事行为的客观性质确定商 事主体。 3.折衷主义原则。该原则是对客观主义原则的修改,它同时将商事主体即 商人概念和商行为概念作为商法的基础。并且,在规定商事主体时,既注意商行 为的客观性质,又着眼于商行为的形式。法国现行商法典是采用这一原则的代表。 它以商行为概念作为规定商事主体即商人的基础,但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以商人 规定商行为的范围。 其他 素材 包括 图片 视频 动画 等等 表现 形式 技术 实现 方式 备注 (本模板页请制作中自行加页使用,相应的参考资料,如案例等也请用此模板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