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秩序的意象是相当不合适的。对其他社会秩序而言,使用的看来是一种男学生模式:如 果一个人希望保持自己的某种特定的自我形象并且将自己的情感托付于它,他必须为了学分 而努力学习来使自己获得自我提升。如果他试图通过不当的方式,通过欺骗或偷盗,来达到 目标,他会受到惩罚,被取消比赛的资格,或至少不得不一切从头再来。这是一个艰苦、乏 味的比赛的意象。实际上,社会和个人加入的是一个对双方都较容易的,然而有它自身危险 的比赛 个人无论在社会中的地位如何,他都会被盲目、半信半疑、幻想和理性化而隔绝 在他亲密圈子灵活的支持下,他进行一种“调整”,使自己确信:他是自己希望成为的样子, 他不会为了达到目标做那些其他人为了实现目的而做的事情。对社会来说,如果一个人愿意 服从非正式的社会控制—一如果他愿意从提示、眼色和策略性的暗示中找出他的位置并加以 保持——那就不会有人反对他按照自己的意愿,以自己的智能所及把这个位置装饰得舒适、 优雅和高贵。为了保护这一庇护所,他不必努力工作,或加入某个群体,或与人竞争。他只 需要仔细留意他在所处位置可以观察到的别人表达的评价。他不得不避开一些状态、行为和 人,其他较少威胁的也不必过于接近。社会生活是整齐而有秩序的,因为人们会主动远离那 些不需要他或他去了可能会被轻视的地方、主题和时间。他会合作以保全面子,并发现这是 无本万利的好事 男学生世界的事实可以通过勤奋努力而改变,但它们无法避免。然而,人们保护、防 御和投入感情的是有关他自己的想法。而会使想法受到责难的不是事实和事物,而是沟通 与事实相比,沟通是种较轻的惩罚方案,因为人们可以回避、退出、怀疑,故意误解,和得 体地进行沟通。即使一个人行为不端,打破了他与社会定下的规约,他也不一定要受到惩罚 如果在这一过错中,被冒犯的人由于没丢太大的面子可以不予计较,他们会克制地行动,告 诉自己他们会在其他场合用其他方式与冒犯者扯平,即便这种场合可能永远不会出现,或者 出现了这种场合也可能没有利用。如果这一过错很严重,被冒犯者就会从该际遇或今后类似 的际遇中退出,他们对破坏仪式准则之人可能产生的畏惧会强化他们的退出。或者他们会使 冒犯者退出,因而不会再发生进一步的沟通。但由于冒犯者可以在这种过程中挽回很大的面 子,因此,退出往往不是对一个过错的非正式惩罚,而仅仅是终止它的一个方式。或许仪式 秩序的主要原则不是公正而是面子,一个冒犯者得到的不是他应受的惩罚,而是使他维持当 时承诺的路线,通过这一路线他进行着互动交流 通过本文,我们可以感到在文化差异之下,每个地方的人是相同的。如果人们有普遍 的人类本性,我们就不需要在他们自己身上寻求对此的解释。我们更应该看到如下事实:各 地的社会,如果它们要成为社会,就必须使它们的成员在社会际遇中成为可以自我调整的参 与者。实现这一目的的方法之一是通过仪式教导,使之变得有洞察力、对自我有情感依恋, 通过面子来表达自我,有自豪感、荣誉感和尊严,会为他人考虑,具有技巧以及一定程度的 自制。如果这个人作为交际中的互动者要发挥些实际作用的话,这些是他必须具备的部分行 为要素,也正是这些要素是在谈论普遍人性时部分涉及的内容 普遍的人性并非是种很有人情味的东西。获得它,人成为一种构造,他不是由内在的 心理习性塑造的,而是由道德规则从无到有加在他身上的。当这些规则被遵守时,决定了人 们对际遇中的自己和其他参与者的评价,决定了他情感的分配,以及他会采用的实践方式来 维持一种特定的、义务的仪式均衡。个人可能本来就具有一种受道德规则制约的普遍接受能 力,但是将个体转变为人的一套特殊的规则来自在社会际遇的仪式组织中建立起来的要求 而如果一个特别的个人、群体或社会看上去有完全属于自己的独一无二的特征,是因为它的 一套标准的人性要素是用一种特别的方式搭建、构造的。可能只有很少的而不是很多自豪感 可能要费很大劲才能安全地打破规则而不是遵循规则。但如果际遇或事务是作为一个在仪式 规则上组织的、可存活的互动系统来维持的话,那这些变化必须保持在一定的界限内,而且社会秩序的意象是相当不合适的。对其他社会秩序而言,使用的看来是一种男学生模式:如 果一个人希望保持自己的某种特定的自我形象并且将自己的情感托付于它,他必须为了学分 而努力学习来使自己获得自我提升。如果他试图通过不当的方式,通过欺骗或偷盗,来达到 目标,他会受到惩罚,被取消比赛的资格,或至少不得不一切从头再来。这是一个艰苦、乏 味的比赛的意象。实际上,社会和个人加入的是一个对双方都较容易的,然而有它自身危险 的比赛。 一个人无论在社会中的地位如何,他都会被盲目、半信半疑、幻想和理性化而隔绝。 在他亲密圈子灵活的支持下,他进行一种“调整”,使自己确信:他是自己希望成为的样子, 他不会为了达到目标做那些其他人为了实现目的而做的事情。对社会来说,如果一个人愿意 服从非正式的社会控制——如果他愿意从提示、眼色和策略性的暗示中找出他的位置并加以 保持——那就不会有人反对他按照自己的意愿,以自己的智能所及把这个位置装饰得舒适、 优雅和高贵。为了保护这一庇护所,他不必努力工作,或加入某个群体,或与人竞争。他只 需要仔细留意他在所处位置可以观察到的别人表达的评价。他不得不避开一些状态、行为和 人,其他较少威胁的也不必过于接近。社会生活是整齐而有秩序的,因为人们会主动远离那 些不需要他或他去了可能会被轻视的地方、主题和时间。他会合作以保全面子,并发现这是 无本万利的好事。 男学生世界的事实可以通过勤奋努力而改变,但它们无法避免。然而,人们保护、防 御和投入感情的是有关他自己的想法。而会使想法受到责难的不是事实和事物,而是沟通。 与事实相比,沟通是种较轻的惩罚方案,因为人们可以回避、退出、怀疑,故意误解,和得 体地进行沟通。即使一个人行为不端,打破了他与社会定下的规约,他也不一定要受到惩罚。 如果在这一过错中,被冒犯的人由于没丢太大的面子可以不予计较,他们会克制地行动,告 诉自己他们会在其他场合用其他方式与冒犯者扯平,即便这种场合可能永远不会出现,或者 出现了这种场合也可能没有利用。如果这一过错很严重,被冒犯者就会从该际遇或今后类似 的际遇中退出,他们对破坏仪式准则之人可能产生的畏惧会强化他们的退出。或者他们会使 冒犯者退出,因而不会再发生进一步的沟通。但由于冒犯者可以在这种过程中挽回很大的面 子,因此,退出往往不是对一个过错的非正式惩罚,而仅仅是终止它的一个方式。或许仪式 秩序的主要原则不是公正而是面子,一个冒犯者得到的不是他应受的惩罚,而是使他维持当 时承诺的路线,通过这一路线他进行着互动交流。 通过本文,我们可以感到在文化差异之下,每个地方的人是相同的。如果人们有普遍 的人类本性,我们就不需要在他们自己身上寻求对此的解释。我们更应该看到如下事实:各 地的社会,如果它们要成为社会,就必须使它们的成员在社会际遇中成为可以自我调整的参 与者。实现这一目的的方法之一是通过仪式教导,使之变得有洞察力、对自我有情感依恋, 通过面子来表达自我,有自豪感、荣誉感和尊严,会为他人考虑,具有技巧以及一定程度的 自制。如果这个人作为交际中的互动者要发挥些实际作用的话,这些是他必须具备的部分行 为要素,也正是这些要素是在谈论普遍人性时部分涉及的内容。 普遍的人性并非是种很有人情味的东西。获得它,人成为一种构造,他不是由内在的 心理习性塑造的,而是由道德规则从无到有加在他身上的。当这些规则被遵守时,决定了人 们对际遇中的自己和其他参与者的评价,决定了他情感的分配,以及他会采用的实践方式来 维持一种特定的、义务的仪式均衡。个人可能本来就具有一种受道德规则制约的普遍接受能 力,但是将个体转变为人的一套特殊的规则来自在社会际遇的仪式组织中建立起来的要求。 而如果一个特别的个人、群体或社会看上去有完全属于自己的独一无二的特征,是因为它的 一套标准的人性要素是用一种特别的方式搭建、构造的。可能只有很少的而不是很多自豪感。 可能要费很大劲才能安全地打破规则而不是遵循规则。但如果际遇或事务是作为一个在仪式 规则上组织的、可存活的互动系统来维持的话,那这些变化必须保持在一定的界限内,而且